杜福环 秦宝龙
[摘要]目的:乙胺碘呋酮对于心房纤颤恢复正常心律的效果。方法:均采用口服药法,第1周大量后递减,直至复律成功。结果:治疗38例有36例复律成功。成功率为90%。结论:乙胺碘呋酮对于各种心律失常均有良效:是治疗慢性心房纤颤的有效可靠药物。
[关键词]乙胺碘呋酮;治疗;心房纤颤;复律
[中图分类号]R541.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721(2009)05(b)-068-02
笔者1988年12月~2003年3月用乙胺碘呋酮治疗心房纤颤38例,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38例心房纤颤中,男16例,女22例,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22岁。
1.1.1病情分类风湿性心脏病房颤28例,冠心病房颤10例,风心病左房直径<45mm的26例,>45 him的2例,左房直径>55 mm的不在选择范围之内。冠心病10例,左房直径均<45mm。
1.1.2病程38例心房纤颤病史均在18个月之内。超过18个月的不在范围之内,其中发病1个月之内的8例,1~3个月的22例,4~6个月的6例,7~12个月1例,超过1年的1例。
1.1.3实验室检查38例中,32例进行彩超检查,心房内均发现血栓。
1.1.4排除标准38例中均无心力衰竭,无感染,无风湿活动,复律过程中均停用地戈辛。慢性心房纤颤、心率低于70/min不做为选择对象。
1.1.5用药史38例中36例在门诊用乙胺碘呋酮进行复律。2例住院过程中用乙胺碘呋酮复律。
1.2治疗方法
32例采用第1周乙胺碘呋酮每次0.2 g,每小时1次,每天5次,从中午12时开始服药,若不成功,第2周改为每次0.2g,每日3次,若仍不成功,第3周仍为每次0.2 g,每2小时1次,每日5次。若仍未转复,第4周仍为每次0.2 g,每日3次。若服药4周,仍未转为窦性心律,则认为乙胺碘呋酮复律无效,停用乙胺碘呋酮治疗。
6例采用第1周服乙胺碘呋酮,每次0.2 g,每小时1次。每天4次,从中午12时开始服药,每2周每次0.2 g,每日3次。若仍未复律,第3周每次0.2 g,每日4次。若仍未复律,第4周为每次0.2 g,每日3次,若4周仍未复律成功,认为乙胺碘呋酮复律无效,给予停用。
复律成功后,乙胺碘呋酮减为每次0.2 g,每日2次。服3d后减为每次0.1 g,每日3次。此剂量再服3 d,然后改为每次0.2 g,每日1次,长期维持治疗(一年半左右)。
2结果
38例中有36例复律成功,占92%,最快的1 d,最慢的30 d,平均(16+8)d,失败2例。
第一种方案治疗的32例中,成功31例(96.8%),失败1例,(此例因严重恶心呕吐,中途停止服药而失败)。第二种方案治疗6例,成功5例(83%),失败1例,为风心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做过两次二尖瓣分离术后的61岁老人。8年前患心房纤颤,用奎尼丁复律成功后,长期用奎尼丁维持,后来左房>53 mm,再用奎尼丁复律失败的患者。
3副作用
38例患者中出现恶心、腹胀的消化道症状的有28例(73.6%),除1例外,均能坚持服药。
38例中出现QT间期延长>0.48 s的有6例,占16.8%,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获得复律成功。无一例>0.55 s。
38例中有8例化验了肝功能,转氨酶轻度升高1例,复律成功后改用维持量,1个月后再复查肝功,肝功能正常。6例做了T3、T4、TSH检查,均无异常改变。
38例中有12例(31.6%)看灯光时,自觉眼中有彩色光点出现。改用维持量后,此症状很快消失。
4讨论
乙胺碘呋酮几乎对各种心律失常均有良效,乙胺碘呋酮除抗心律失常性能外,尚具有抗交感活性和抗甲状腺性能,最近研究表明,它又是钙调节蛋白拮抗剂的抗氧化剂,在心肌缺血时,它具有保护线粒体与高能磷酸盐的功能。对心肌功能有改善作用,因此口服乙胺碘呋酮对阵发性和持续性房颤均有显著疗效。乙胺碘呋酮对左房内径>45mm或房颤时间持续>1年者仍然有效。Gold报道68例应用奎尼丁等治疗无效的持续性顽固性房颤患者服用胺碘酮有效率为79%,Kywakobckuu MC等介绍了门诊长期适用胺碘酮预防房颤发作的经验,观察250例患者,年龄35~75岁,心肌营养不良81例(与糖尿病、肥胖症、更年期、饮酒等有关),冠心病71例,Ⅱ期高血压病55例,风湿性心脏病35例,心肌炎性心硬化8例,房颤发作史6个月~15年,乙胺碘呋酮复律后维持量200~300 mg/d,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有80.1%效果良好:冠心病有69.0%,Ⅱ期高血压患者有54.6%;心肌营养不良的有48.3%,而总有效率则分别为91.5%;71.8%;94.6%和83.3%。Middlekauff等综合5组在慢性及阵发性房颤患者中进行的关于小剂量的乙胺碘呋酮疗效的非随机性临床观察,随访15-27个月,窦性心律的保持率在53%-79%[3]。关于乙胺碘呋酮的毒副作用,临床报道较多,尤其是大剂量长期应用时,毒性更大,但若维持量减至0.1~0.2 g/d,则极少出现毒性反应,Rosenbaum等1983年发表的《乙胺碘呋酮10年经验》一文,报告许多患者用乙胺碘呋酮长达5~8年,撤药率不超过1%~3%,因此认为很少有其他广谱抗心律失常药物能长期被患者耐受。从本文用乙胺碘呋酮治疗房颤患者38例临床疗效看来,乙胺碘呋酮仍不失为治疗慢性房颤有效和可靠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