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智锋 侯光耀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机关干部廉洁自律问题是重中之重,它不仅关系到我们干部队伍的形象和单位的风气,而且还影响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和干群关系。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就是能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与纪律要求,自觉地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当前,干部廉洁自律整体意识得到加强,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否则,势必滋生出许多腐败现象。笔者就当前机关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作了一些探讨如下。
一、当前机关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官商”现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作为基层单位机关干部的“官商”问题,虽然挂名办公司,自己幕后操纵获得利益的现象不多,但是,利用手中的信息、审批、验收等权力,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的现象还是存在。特别是一些重点业务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时机,乙方通过联系“感情”为借口,利用金钱等手段打通关系的现象值得我们警惕。
2、“小圈子”现象。有的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领导”,寻找“靠山”、谋求“进步”或往有油水的部门钻。有的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还经常“没有机会创造机会”来聚,互送、互请、“相互帮助”,“换手抠痒”互相解决难办之事。
3、“吃喝”现象。有的机关干部热衷于公款“吃喝”,以有没有人请吃来衡量自己的位置,以请吃的档次来体现自己的价值。从下属单位的“敬请”,关系户的“常请”,到相关单位之间“互请”,五花八门。还个别与外单位和地方打交道较多的机关干部,借下基层、去现场为由,上班时间跟关系单位、服务对象打牌赌博、娱乐。有的以出差的名义游山玩水。
4、“衙门”现象。有的机关干部官不大,架子不小,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敷衍,胡弄上下。有的“遥控工作”,经常办公室看不到人,办不成事。更有甚者,故意刁难,“卡”、“要”已成习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上述现象虽然只是一时一事出现在极个别机关干部身上,但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破坏了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企业利益,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催生官场腐败。
二、引发这些不廉洁问题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失向。利益的驱动是产生这些腐败问题的思想根源。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自然规律。职工群众明知他们腐败,但拿他们没有一点办法。如果说制度性腐败是非常可怕的腐败,而公众容忍的腐败就已经提升到了社会心理、文化层面的腐败,则是病入膏肓的腐败,也为腐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存在决定意识。一个机关干部,如果迷失了方向,头脑里让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占了上风,那就必然会千方百计地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一步步走向腐败。
2、权力监督失衡。权力监控不得力,权力约束机制的不健全,是不廉洁行为产生的体制根源。众所周知,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些年来,强调了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把手”的监督,疏忽了对握有办事实权的机关干部的监督。一头重一头轻的失衡现象非常明显。由于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在监管上强调不多,在防范上措施不力,在纠偏上下力不狠,为一些机关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导致机关干部“大事不犯,小事不断”。
3、心理攀比失调。机关干部人员交往比较复杂,与其打交道的一些单位、个人中,很多都是靠我们的企业富起来的,有的甚至是原来本企业“不怎么样”的人,现在是日进斗金,挥金如土。利益分配不合理,打破了部分机关干部心理上的平衡,产生攀比心理。甚至引发一部分有“羡富”心态的干部,为了“求富”铤而走险,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此外,“笑贫不笑贪”的大气候,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政策法规失效。贪腐现象之所以能产生并迅速发展,与我们的政策、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是密不可分的。一是界限不明。现实很多问题是非界限模糊,如打牌,带多大“彩”属赌博?怎么吃喝才算“大吃大喝”?什么档次叫“高档娱乐”?花多少钱算“高消费”?还有朋友、同事、领导之间的送礼,是属于正常交往还是礼品礼金,也不好界定。二是弹性过大。对一些违纪行为可以给予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不好把握。因此就带来了处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三是条规滞后。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能涵盖,一旦有此类行为发生,没有明确规定,很难处理。政策规定失效,可能促使腐败开始滋生和发展,并很快形成规模。
5、惩处手段失力。“民不告,官不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追究,有“后台”的不追究,关系好的不追究,业务骨干不好追究,是目前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因为有这些“不追究”的存在,使得某些机关干部有恃无恐。人们长期与腐败同在,见怪不怪,似乎产生了“审腐疲劳”有意无意间与腐败“和平共处”了。
三、解决机关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对策
解决机关干部不廉洁问题,还是要从“教育、监督、惩处”三个方面入手。
1、廉洁文化进机关,教育在先,使他们放弃贪念。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机关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与我国现阶段的“贪腐文化”氛围有关。他们认为“自私自利乃人之常情,以权谋利乃世之常理,有权不用乃浪费资源,贪而不腐乃普遍现象,腐而不败乃手段高超”。在这种大气候下,那些不贪不沾、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干部往往会被讥讽为假正经、不合群,受到孤立和排斥,甚至要被“逆淘汰”,想要做到独善其身很难。从而主动地或者从众地进行不廉洁活动。因此,要做到从源头上根治腐败,必须重视廉洁文化建设。要经常开展一些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使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占据主导。“快乐思廉、严律保廉、习惯筑廉、珍惜守廉”,形成主流。改变气候。要求每个机关干部都要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思想上放弃贪念,这是治本之策。
2、制度覆盖全天候。监督权力,使他们没有贪机。按理说。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是较全面的,机制也是较健全的。但为什么会出现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现象呢?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本身就有漏洞。当前,应从“人性恶”为出发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查漏补缺,把完善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构筑一个“全员、全过程、全天候”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为了改变对机关干部在监管上过软的现状,要将监管的重心下移,把机关干部列入重点监察对象。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各级党委、纪委的要求,结合本机关的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办法,逐条由责任人来抓落实,如针对“官商”现象,严格准入制度和供应商资格年审制度,效能监察制度等;解决“小圈子”现象,要从“小圈子”中的核心人物抓起。制定出一些相关制
度,从企业的高层领导抓起;针对“吃喝”现象和“衙门”现象,机关可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机关职工行为准则》《机关职工奖惩条例》等,作出明确要求,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讲评,坚决奖惩兑现。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奖惩,还应与科室长的奖惩挂钩,形成“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
要特别加强对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据资料显示,机关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中,“八小时以外”发生的个案占有87%,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八小时以外”情况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以现有的人力与监督手段还不能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抓住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一要盯紧“危险对象”。即已有违法违纪苗头和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干部。要将其列入重点跟踪名单。2--3年交换一次岗位,纪委要经常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二要聚焦“危险事件”。即机关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违法违纪的事情。作为主管领导,要提前“打招呼”,把工作做在前头,未雨绸缪,加强事前预防监督。三要把牢“危险时期”。即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重大建设项目安排等时期。在这之前,要出台一些针对性很强的规定和措施,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事后要进行讲评、奖惩。只有切实监督住了权力,才能管得住贪机。
3、切实加大追究力度,严厉惩处。使他们收住贪手。机关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大都发生在领导身边和监督部门视野之内,职工群众耳闻目睹。照理说,发现并不很难,主要是严查深究的问题。对出现问题苗头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诫勉的要诫勉;对有严重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对那些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一查到底,坚决惩办,该开除的开除,该清除出党的坚决清除出党,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心慈手软!
反腐败固然应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但对有严重问题的机关干部,如果视而不见,或者重罪轻罚,让其占了便宜,就会助长其他人的侥幸心理,“前腐后继”。只有严查深究腐败分子,加大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使他们得不偿失——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穷困潦倒,在生活上举步维艰,才能让他们收住贪手。才能震慑其他有贪腐图谋的人。从而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反腐创廉的积极性,增强职工群众反腐创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