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政人员“治超”受贿始末

2009-09-17 08:06
廉政瞭望 2009年7期
关键词:超员收单防城港

汪 华

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广西防城港市的多个县、市、区法院陆续判决了多起路政人员受贿案,目前已经查办26件26人,被告人大都是参与过高速公路“治超”的路政员、治超员、协查员,虽然每起案件的案值并不大,然而此系列案涉及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

治超“商机”辐射广泛

在广西沿海高速公路管理处冲伦治超站,居然像某些生意场一样,产生了一些“行话”,如超载车辆的老板、司机或中介花钱向治超员买“放行”称为“买单”,所送的钱叫“单费”,他们预先向治超员报告即将通过的超载车叫作“报卡”;路政员收取司机、货主交来的钱称作“收单”,这些钱叫作“辛苦费”。

进出防城港的货物大都是大宗货物,因此防城港高速公路上数十吨的大货车络绎不绝,一旦它们超载,不但令公路不堪重负,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004年6月,路政部门在防城区的冲伦村设立了一个治超站,对超载车进行严厉查处,所查到的超载车,不但要卸货分运,还要处以最高可达1万元的罚款。治超人员主要从防城区的路政大队、公路派出所、交警大队、交通征稽所、运管所抽调而来,人数最多时曾达到20多人。

吴尚杰就是其中一员。

吴尚杰1978年12月出生。由于他有大学文化,很快脱颖而出,当上了防城港路政管理所路政中队副中队长。

2004年9月的一天,自称防城港某物流公司车队队长的人找到吴尚杰,希望他们车队没办超限运输证的车辆能够得到关照,并提出公司一个月付给他1万元。吴尚杰略微思考了一下,便答应了。

堤防一破,便会越冲越大。不久,又有一家物流公司找上门来。从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间,吴尚杰伙同他所在的路政中队治超小组组长张传仪、治超员黄海等人,收取上述两家物流公司给予的好处费13万元并私分,另外,吴尚杰还单独收取“中介人”叶润忠送的好处费1.4万元。

治超站存在的“商机”,让附近的村民翁维宽、叶润忠、曾建华等人也从中发现了生财之道。

冲伦治超站就设在冲伦村口,距离翁维宽、叶润忠的家只有十几米之遥,治超站工作人员常常到这两家倒开水喝、煮宵夜吃,查到超载车辆,还经常叫他们帮忙装卸货。

超载车辆被查到,司机若现场直接送钱给治超人员,十有八九被拒,于是,被查司机们想到找个“代理人”。在治超站的外人只有翁维宽、叶润忠等几个村民。

“兄弟,帮说说情,我会给你辛苦费的。”司机们把翁维宽拉到一边恳求。

刚开始,翁维宽对治超员说,超载车是他朋友的,希望放一马。看在“邻居”的份上,治超员答应了。事情这么容易就搞掂了,翁维宽惊喜之余,意识到他有了一条生财之道,决定把这门“生意”做大。于是他开三轮车载客时,总是向人吹嘘,他认识很多交警、路政,可以摆平很多事,希望扩大“生意”面。

翁维宽一次又一次地替“朋友”求情,治超员终于问他:“你说,你是不是九八佬(指帮人跑后门的人)?”面具被戳穿,翁维宽就“利益共享”,“没关系啦,每辆车我给你200元。”

翁维宽对付治超员的办法很多。开始时也有治超员不答应的,但他脸皮厚,天天去磨,好话说尽,甜头给足。这样,一个个治超员被他攻下了。也有实在攻不下的,他就买一副望远镜,每当要去找治超员时,先用望远镜看看是哪位治超员当班,若是“不买账”的人,就缓一缓,等“友好”的人值班了再去。

渐渐地,翁维宽不满足于仅在冲伦治超站做生意了,2006年起又向防城港路政管理所发起了“进攻”。据他交代,2004年以来,他先后向冲伦治超站、防城港管理所近30名路政人员送钱,至2008年5月,翁维宽向超载司机收取了约30万元,其中11余万元送给了路政人员,自己获利19.6万元。

偶然一瞥牵出窝案

2007年10月的一天,防城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金明华出差公干,路过冲伦治超站,由于站口车多,他的车也跟着慢了下来,他不由朝车外看去。一些旁人不大注意的情景映入了他的眼帘:货车司机停车下来,与治超人员说了几句后,继续开车,路过磅秤时,几乎没停车就驶过去了。不停车怎么称重?怎么知道超载没有,超载多少?

冲伦治超站简单的一幕一直留在了金明华的心里,回到检察院,他立即召集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研究他脑子里的疑问。他们敏感地意识到,如果冲伦治超站工作人员存在受贿行为,那么决不会只是一两个人,也决不会只是冲伦治超站一个站,而有可能涉及整个防城港路政系统。

此后几天,冲伦治超站周围和冲伦村出现了几个看热闹和闲逛的人,他们东走走西看看,时不时和村民搭讪几句。这些检察院的“便衣”,很快访出眉目了。冲伦治超站确实存在对超载车“收单”放行的情况,而且不是一时半会儿了,冲伦村就有几个村民充当“九八佬”。

检察院决定从翁维宽这里打开缺口。专案组分析,翁维宽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又爱吹嘘自己的本事,从他身上入手能较顺利地跨进整个案件的大门。

几名办案人员找来一台便车,经过六昼夜的跟踪和埋伏,摸清了翁维宽的活动规律,他几乎每天都在治超点和银行之间跑,一天到晚电话不断。之后办案人员将他“请”进了检察院。

“听说你最近蛮赚钱,银行里都有几十万了。”办案人员温和地问他。

一句话激起了翁维宽爱吹嘘的毛病,他颇感自豪地把给超载司机当“九八佬”的事和盘托出。但当办案人员问到钱都送给了哪些人时,他却闭口了。办案人员让他回去好好考虑一下。几天后,经过反复思量,翁维宽说出了全部行贿对象,还供出了另一名“九八佬”。

时间进入了2008年,案件也初露曙光。

但要彻底突破这些案件并不容易。早在2006年,曾流传防城区公路局要对一些治超员“收单”的事进行调查,一些治超员就紧急商量对策,商定决不把“收单”并私分的事说出来,之后,他们又去做了翁维宽、叶润开等“九八佬”的工作,还把“会议精神”告诉了一些同事。可以说,他们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案件历时长、瑣碎,难以确定数额也是一大难点。有些人虽承认收过好处费,但以时间长、次数太多记不清了为由,企图逃避、减轻责任。

检察官们制定出灵活的措施,把握好宽严相济的政策,准确抓住对方的蛛丝马迹取得一个个突破,原本表现出极强抵触情绪的陈某认罪了,原本决定“死守”对抗到底的龙某交代了。

至2008年10月,共查办26件26人,成为防城港市检察机关有史以来查处人数最多的窝案串案,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何以一藤多瓜

被查处的20多名路政人员,大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大都是聘用人员,进入路政系统时间不长,进来之前很多人处于失业、待业状态。可以说,这是一个素质良莠不齐、较为复杂的群体,也是一个在利诱面前十分脆弱的群体。

“收单”的行为,无法说清是谁开的头。一个个在开始时,多是因为接到同事这样的电话:“我有个亲戚,车上的货超了点,帮帮忙,让他过去算了。”碍于人情,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渐渐地,有人“收单”的事在治超员间传开来,有人感到不平衡了,觉得被利用了,人与人之间也不大信任了,这时候,帮忙之后得到“感谢费”的事也就出现了。

有些治超小组因为各人收到的单费多少不一,为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干脆同一班组的人商定统一“收费标准”。

每一辆货车都要在治超站过磅,为什么在一开始有人单独收好处费时能够得逞而不被人发现?据一名治超人员向办案人员交代,当已“报卡”的车辆经过称重的地磅时,他就关掉便携式移动磅电源,这时往往只有他一个人在场,他朝同事喊一声“不超”也就放行了。

此案提醒我们,交通部门如何将查处权与处罚权分离;如何设法减轻车主、司机、货主的负担,促使他们不必冒超载的风险,值得认真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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