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陶 杨嘉利
“贩毒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2009年3月初,一纸来自福建省厦门市的刑事判决执行书打破了吴艳琼平静的生活。
吴艳琼是成都双流县人,她18岁去了广东中山市打工,这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四川女孩,硬是凭着川妹子特有的灵性和勤奋,从鞋厂普通女工做到了车间主管,事业丰收的同时,拥有了美丽的爱情。2006年夏天,女儿7岁时,吴艳琼和丈夫郎洪权一起回到了家乡,之后再没有离开。如今,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判决执行书,吳艳琼既震惊又困惑。
莫名成毒贩情何以堪
吴艳琼的女儿叫郎思莹(化名),就读于成都双流县黄水镇小学。2009年3月2日,郎思莹放学回家,一声不吭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妈妈做饭。
郎思莹是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往常放了学回家,总会像只欢快的燕子一样歌声不断。今天女儿为什么突然沉默起来?吴艳琼询问之下,郎思莹才回答:“你是不是坏人?我听同学说,你是个毒贩……”这时,郎洪权下班回家,也被女儿的话逗笑了,夫妇俩完全没想到一场风波很快就将打破一家人平静的生活。
第二天天刚亮,吴艳琼的手机便响起来,表妹饶永丽打来电话急切地问她:“姐,你去年没去过厦门吧?”吴艳琼一头雾水:“没呀,我天天都在鞋厂上班。”饶永丽听后自言自语嘀咕说:“这就成怪事了,昨天晚上怎么陈主任会……”
饶永丽所说的陈主任是黄水镇扯旗村治保主任陈仕清。头天晚上,饶永丽和朋友在镇上的茶馆打麻将,陈仕清突然找到她问:“吴艳琼是不是你的表姐?你叫她明天去一趟派出所。”饶永丽问什么事,陈仕清吞吞吐吐地回答:“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厦门法院寄来了一份关于你表姐的判决书。”
吴艳琼没有理会。上午,她刚赶到鞋厂,便接到父亲吴三元打来的电话:“派出所的同志叫你马上去一下,说有事找你。”
在派出所,警官张建宏拿出一份由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执行通知书。在执行通知书上,被告人的名字果然是“吴艳琼”,罪名是“贩卖毒品”,刑期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而且被告人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与自己竟一模一样!吴艳琼的脑袋顿时“轰”地一声响,她把这份执行通知书看了半天,然后大声说:“张警官,我可从没去过厦门,更没有贩过毒呀!”张建宏叫吴艳琼坐下:“这几天,我们已对你的情况做了调查,知道你几年来一直在家。我们会和厦门方面进行核查,希望能尽快把这件事调查清楚,也希望你能提供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没有离开过黄水的证明。”随后,张建宏还叫吴艳琼在事情没有搞清楚前不要外出,留在黄水镇随时接受警方调查……
执行通知书上,“吴艳琼”是于2008年9月26日被警方抓获,12月23日出庭受审,并于2009年1月9日被判贩毒罪。
回到家,父亲吴三元问她出了什么事。吴艳琼13岁时母亲便去世了,她和哥哥由父亲含辛茹苦抚养长大。如今,父亲已年过花甲,得知她莫名其妙地被厦门以贩毒罪判刑,气愤地说“不行,我要去找派出所。”吴三元刚要出门,郎洪权骑着自行车回来了,他也听说了这件事。
这天中午,一家人谁也没有心思吃饭。下午,吴艳琼便找到了扯旗村村委会和自己打工的鞋厂,开具了她在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期间一直在黄水镇的证明,并送到镇派出所。然而,对于她和她的家庭来说,这才只是个开始
背上黑锅乱了好好的生活
2009年3月5日一早,吴艳琼像往常一样做好了早饭叫女儿起床,郎思莹却赖在床上一动不动。吴艳琼走上前掀开女儿身上的被子说:“小懒猫,你再不起床上学就要迟到了。”不料,郎思莹竟一把抢过妈妈手上的被子又盖在身上:“我今天不去上学了……”吴艳琼问女儿为什么不去上学,女儿嘟着嘴巴回答“在学校里,很多同学都说你是坏人,还说你被判了刑……”吴艳琼的心里“咯噔”一下,瘫坐在了女儿的床边。
“莹莹,不要胡说!”郎洪权听见女儿的话后,立即冲进屋来,可郎思莹还是一脸委屈:“同学都这样说,他们还不肯跟我一起玩了。”
吴艳琼第一次没送女儿去上学。过了一会儿,郎洪权送女儿回来,脸色十分难看。连抽了几支烟后,他对妻子说“我送莹莹去上学时,又有学生……”吴艳琼心如刀割。“不行,我要去找派出所,我不能让人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说我是个坏人呀!”吴艳琼气愤地要冲出家门,郎洪权拦住她说“你就算去找派出所又有什么用呢?派出所也只能按规定办事。”
实际上,昨天下午,吴艳琼将扯旗村村委会和鞋厂所开具的证明材料送到派出所时,张建宏就对她说,警方将会按照有关程序向厦门集美区法院通报有关情况,法院也将会根据事实情况做出澄清。但是,张警官同时也说,处理这件事有一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究竟会有多长,自己和家人还将会遇上多少麻烦事?吴艳琼不敢多想,她只是不停地问丈夫“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人们相信我不是坏人?”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3月12日上午,吴三元去黄水镇赶集,有个相交多年的老伙计上前拍着他的肩头说“老吴,艳琼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好在她贩毒的数量还不大,耍不可要掉脑壳呀!”吴三元听后,生气地将老伙计的手打开“我女儿可是正经人,从来不做违法的事,是公安局搞错了。”然而,那个老头继续说道“怎么会是公安局搞错了呢?我听说法院都已经判了,只判了1年,还是缓刑。你就知足了吧,谁听说毒贩子判刑有这样轻?”这样一来,吴三元被彻底激怒了。“你要再乱说我女儿,我就对你不客气!”“我说的全是事实”听老伙计还要往下说,吴三元挥起拳头就向对方打去。可没打到对方,自己却一下子栽倒在地上,脸色苍白。周围的人们吓坏了,急忙扶起吴三元,有人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接到报信,吴艳琼和丈夫匆匆赶来,可这时候,她又听见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小声说道:“这个女人是毒贩呀,还在厦门被判了刑!”吴艳琼恨不得有条地缝能让自己钻下去,她靠在丈夫肩上哭起来“天呀,我要怎么做才能洗脱不白之冤?”
转眼又是半个月过去,错案仍然没能得到纠正,吴艳琼心里更加苦闷。
吴三元出院后,老人的脸上再没有了笑容,一向活泼的女儿也更加沉默寡言。过去的快乐从家中一扫而光,吴艳琼只能暗暗落泪。
真相大白名誉何时能澄清
2009年3月26日,吴艳琼从张建宏的口中得知:法官看了自己的照片后,认为和当初出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同一个人。她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然而,这时候,吴艳琼的心里又有了新的疑问:自己从没去过厦门,又是谁会在厦门冒充自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也了解得一清二楚?吴艳琼怀疑这个人一定认识自己。于是,吴艳琼请求把出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给她辨认,但遭到了厦门方面的拒绝。
2009年4月初,从厦门再次传来消息,经重新调查,已确认了吴艳琼的身份信息系被盗用,犯罪嫌疑人的真名叫黄小玉。为此,集美区法院也已启动了相关的再审程序。
吴艳琼一家很兴奋。女儿郎思莹放学回来,看见桌上摆满了好菜,妈妈对她说“莹莹,派出所的叔叔说,妈妈真是被冤枉的,很快就会为妈妈恢复名誉。往后再也不会有同学拿这件事欺负你了,”郎思莹扑入吴艳琼的怀里哭起来。吴艳琼明白,1个多月来,因为这件事,女儿幼小的心灵承受了太多压力。
1个月过去了,厦门警方却再也没有进步的消息传来。2009年5月3日,笔者前往采访吴艳琼时,她依然一脸憔悴。吴艳琼说,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她已近两个月没去鞋厂打工,丈夫的工作也受到了很大影响,而更让她难堪的是,这些日子以来,女儿常常会问她“你不是说公安局很快就要给你恢复名誉了吗,为什么一直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