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林夕90前后》
著者:林夕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定价:28.00元
林夕系世界华人音乐界第一作词人,是王菲、陈奕迅、杨千桦的御用词人。这本书收录,了林夕“少年维特”岁月的忠实记录。为读者还原当年最真实的林夕。
人站到千里外
每听见看见劣质的东西,大行其道,便以短暂和持久来自慰——劣的不耐持久,只有好的才经得起时间考验,这样想着,仿佛一切不平都终于会得到补偿。
然而,谁说过需要持久呢?长和短毕竟只是相对的观念。连《诗经》、《楚辞》都已褪色(那天有人问起什么叫兮,真的,如今没有人用兮字)。
或者听流行曲真的只是一种发泄。于是少数坚持只听古典纯音乐的,便以持久耐听来嘲笑流行时代通俗歌。当然,在时间轴上,这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讽刺比较而已。
幸而,在这个其实炎热得使人冒汗的晚上,吃力地走这条多车的路,忽然唱起《残梦》。那几句歌词,从前只当念口卦,现在丢久了,摆脱了惯性的印象,才慢慢咀嚼出真味。身边无数汽车疾驰,一切若即若离,眼前纷扰面目,转眼轮回。还说什么持久短暂?
人站到千里外仍觉风吹苇草动,固然因为关系深厚。或者,正因站到千里外,才切实感觉到、看得出苇草呢?
我们都不断地需要安慰,我这一刻的安慰,是随口唱一首多年前的流行歌,竟然还有旧的感觉新的发现。因此,我喜爱流行歌。
下雨天
如果说,喜欢下雨天,低低的灰色压着阔阔的地,很多人一定认为那是为了表现自己忧郁个性的缘故。特别在这年头,喜欢低调总比爱喧哗热闹安全。当灰色成为每个年轻人个性的资产时,说喜欢下雨天——便多了几分真诚。
然而我却衷心地不明白别人讨厌雨天的心态。
有什么不好呢?……静听帘外雨,点滴到天明……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等你,在雨中……拦路雨,在我视线间不断洒落在屋檐下……
或者不提这些,作者们美丽的砌词,可能只是白纸黑字的副作用,给雨水一滴便冲去了。有一本卫斯理便说,水的冲击运动会产生一种令人心情愉快的阴极电子。或者不提这些,科学解释不是每个平凡人的本分。
或者忽然变得很实际,觉得打伞是很吃力的一回事。雨水爬进颈项温暖的皮肤渗进鞋尖局促的脚趾间,雨忽然讨厌起来。但雨虽然从此不好看,我们还是不应该讨厌雨天的。
中学时同学已经学着他们的父母说我们的将来,说雨天什么地方也不好去了,最好专心致志地打麻将。是的,四个无处可避的人,就因外面的雨,特别心无旁骛,投入做一件本来简单的事。
而我喜欢雨天的理由比较简单——一个人闷在家中太久,慢慢便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进屋内。人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很幸福。这个家还是像个家的,其实并不太坏啊。就这样,一切不满都淋熄了,渐渐又恢复先前的安分。
无数下雨天,我都这样想,一片好心情,凡事积极,连写字都用力。
C和他的女友
只要是C的朋友,又明白恋爱这回事的,便看得出他和女友的感情也差不多了,快要到痛痛快快说再见的关头。
C每次见我们都带上他的女友,而且表现也不算不亲热,大家玩得兴高采烈。谁知,事后谈起,才知C每次和女友相见也就顺带约我们一大班朋友。或者应该说,和我们玩闹当儿,顺道便见女友。我们见C一回,女友便随着见一回。
C是个精打细算的人,他真的这样想。还计算着,好了,昨天见了,歇一个星期,下次可在某某的生日再见。你问他,怎么见得这样疏呢?应该恨不得每天见一趟才对。他便说:“唉,大家住得远,又要上班。”噢,原来是这样的,一个北角,一个沙田,刚巧两个都要上班。大概七至十天见一次吧。
本来,如果情深,谁还按捺得住这漫长的七天?不过既然他觉得这是因为工作和地点的拖累,我们旁人也只好相信,疏远也为着环境所限。
然而,后来,C居然在一次聚会后打电话向我诉苦,他见各人热闹过后便逍遥离去,而他却要驾车送女友回家才算完事,于是感到负累。
而我想,事情到这地步,谁都能看出,不长久了。是自己心头着紧的人,热闹过后单独相处才是戏肉,少一个闲人多一分感受。散会后便各自离去,回家的每一步便各不相干,心头一阵不安,最好我看着她踏过家门,这样才像生活在一起——但只有还在爱着的当儿才会这样想。事情过去了,感觉丢凉了,便不再一样。虽然是同一个人,同一条街,同一部车。
C用烦厌的语气说着开车送女友回家的经过,这原先或许可以是浪漫的事,絮絮不休地诉苦……我便知道,他和她,已经完了。
如果梁山伯
如果祝英台真有一个妹妹,即使长得不太似英台,我想,梁山伯也一定满怀高兴便迎娶过去,从此举案齐眉,偶然亲家上头探探祝贤弟,没事人一样。一定搞不成悲剧。
而众多爱情悲剧角色当中,梁山伯可说是亏蚀得最厉害的一个。未曾真个已断魂。
他一直把英台当弟弟看待,别无歪念,甚至英台在相送时按不住性子露了马脚,他也丝毫不觉,可以相信,他以往对英台的关怀只为了手足之义,对英台多看一眼也只为了爱美。
同样的经验,同样的记忆,怎么明白了是个女的,且又心仪于他,便忽然变了质?或者连梁山伯也弄不清楚,过去是怎么看待祝英台的。到英台表露心迹,他也顺带看清了自己。原来我也是的。
否则梁祝连好好坐下来心知肚明谈情的机会都没有,便活活相思而死,未免小题大做。想是不甘的原因:梁山伯吐血时还在想,明明可以到手,明明已经相好了一段日子,只恨当时却惘然。
算起来,如果梁山伯自始至终也不知道祝是个女的,大概便没有什么遗憾。他会如常娶妻,然后对她说,从前有个祝贤弟,同窗数载,感情非常要好。知道了又得不到,自然心痒,才觉得重要,搞得生生死死那么轰烈,否则,无知无觉便又一世。
别人父亲
在街上碰到一个男人,三四五十岁吧——大家要知道,年纪这负累,主要看自己,有些人三十岁已经可以变得可怕;至于四十岁或五十,已经无争执计较的价值,都差不多了。
男人在我面前,我在他背后,大家中途行走着,他忽然急刹车,来个老虎跳,跌跌撞撞,脚法竟有着孩童的活泼精彩,不知是否念及令人忘形如孩童的快事?我加快几步超越他,看着他的面目。
可惜这动作和他面部的神情并不相称,而且也辜负了他身上大好质地的梦特娇,不过我想,这男子一身佬气,必定是别人的父亲了。做他的孩子真幸福,可以有一个忽然像上了身的父亲。这是真心话。
然后我努力想着我认识的一些父亲,印象都非常稀薄,证明也并非十分八卦。不过有一个印象比较深,而且令人感动。人已经四十岁,却喜欢吃雪糕。二者虽无甚关联,但大多数坚持吃烟不吃雪糕,饮茶不饮汽水,吃客家菜不吃自助餐,以维持形象。如今五十那批父亲特别如此。所以此人能吃雪糕,已属难得。那夜寒风阵雨,我在他们家,他竟然兴致到又要吃了,要儿子去买,儿子幸福得很,用惯练的神情拒绝,这个瘾起的父亲唯有亲自冒雨买回来,冬天有雨的晚上吃雪糕。他又常常挑惹儿子和他下象棋,并且不时为举手欲回的问题争执。
像这类和孩子对招的父亲,本来不算罕见。年纪较轻一批,受过一些新式方法的教育,都会实施执行和下一代混熟这一套。但这父亲的稚气却全发自性格气质,单方交手背后并没有机心。虽然他穿的也是梦特娇,也不大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