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卫东
逆光拍摄是摄影用光中的一种手段。广义上的逆光应包括全逆光和侧逆光两种。它的基本特征是:从光位看,全逆光是对着摄像机光轴,从被摄体的背面照射过来的光,也称“背光”;侧逆光是从摄像机左、右135°的后侧面射向被摄体的光,被摄体的受光面占1/3,背光面占2/3。从光比看,被摄体和背景处在暗处或2/3面积在暗处,因此明与暗的光比大,反差强烈。从光效看,逆光对不透明物体产生轮廓光;对透明或半透明物体产生透射光;对液体或水面产生闪烁光。
如果我们能将逆光摄影的手段运用得当,对增强摄影创作的艺术效果无疑是很有价值的。
在逆光照明下的景物大部分处在阴影之中,只有被照明景物的明亮轮廓使这一景物区别于另一景物。逆光突出了在暗背景中的被摄体的轮廓线条,形成了亮轮廓、暗背景、暗表面的强反差画面。清晰明亮的轮廓线条突出了被摄体的外沿轮廓特征,特别是人物头发在逆光下闪烁的耀斑效果,使画面富有绚丽的色彩。
逆光在造型上具有一定的美感,不过,如果只是逆着光源方向拍摄,画面只会产生一片空白,并不会产生美感。因此,在运用逆光照明时,需要在逆光光源于镜头之间安排多层次的景物,通过景物将逆光衬托起来,逆光的造型美感才会得到充分体现。如果这些景物是具有透明、半透明性质的景物,如雾、纱、塑料薄膜、烟等,那么逆光的造型效果更能得到体现。逆光有利于将光的分解碰撞的效果表现在画面上,当光线穿过树林、竹篱,穿过雾、烟、尘埃到达画面时,它已被折射、分离,变得丰富多彩了。这些景物将光的透射、折射、衍射及光影的分布状况体现在画面上,画面就有丰富淳厚的美感。被逆光透射的被摄体在画面上显得更加明亮,色明度也会大大提高。
逆光是一种具有艺术魅力和较强表现力的光照,它能使画面产生完全不同于我们肉眼在现场所见到的实际光线的艺术效果。它的艺术表现力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能够增强被摄体的质感。特别是拍摄透明或半透明的物体,如花卉、植物枝叶等,逆光为最佳光线。因为,一方面逆光照射使透光物体的色明度和饱合度都能得到提高,使顺光光照下平淡无味的透明或半透明物体呈现出美丽的光泽和较好的透明感,平添了透射增艳的效果;另一方面,使同一画面中的透光物体与不透光物体之间亮度差明显拉大,明暗相对,大大增强了画面的艺术效果。
第二,能够增强氛围的渲染性。特别是在风光摄影中的早晨和傍晚,采用低角度、大逆光的光影造型手段,逆射的光线会勾画出红霞如染、云海蒸腾,山峦、村落、林木如墨,如果再加上薄雾、轻舟、飞鸟,相互衬托起来,在视觉和心灵上就会引发出深深的共鸣,使作品的内涵更深,意境更高,韵味更浓。
第三,能够增强视觉的冲击力。在逆光拍摄中,由于暗部比例增大,相当部分细节被阴影所掩盖,被摄体以简洁的线条或很少的受光面积突现在画面之中,这种大光比、高反差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从而产生较强的艺术造型效果。具体地说,首先,它能使背景处于背光之下,曝光不足,色彩还原差,使背景得到净化,从而获得突出主体的效果;其次,它能生动地勾勒出被摄体清晰的轮廓线,使主体与背景分离,突现被摄体外形起伏和线条,强化被摄体的主体感;再次,它能深入地刻画人物性格,由于整个画面受光面积小,面部与身体的大部分处于阴影之中,形成以深色为主的浓重低调画面,有助于表现人物深沉、含蓄、肃穆或忧郁的性格。同时,由于影调反差对比度较大,明暗光线布局强烈,既可使人物面部的某些缺欠借助强光加以冲淡,又可利用背光的暗影予以隐匿,以取得扬长避短之效。
第四,能够增强画面的纵深感。特别是早晨或傍晚在逆光下拍摄,由于空气中介质状况的不同,使色彩构成发生了远近不同的变化:前景暗,背景亮;前景色彩饱和度高,背景色彩饱和度低。从而造成整个画面由远及近,色彩由淡而浓、由亮而暗,形成了微妙的空间纵深感。
总之,虽然逆光拍摄有较强的艺术效果,但要拍好逆光照射下的景物,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主要是它的反差大、变化多,而且主要部位大都处于阴影之中所至。因此在逆光拍摄中,一是曝光时不要被画面中大面积阴暗背景的光线所欺骗,而应以被摄主体的亮度读数为依据,其余在所不计。如拍摄朝阳或落日,则应以太阳的亮度为测光的主要依据;拍摄低调人像时,则应以人物的高光部位为测光依据。二是在逆光拍摄中,近景,特别是拍摄人像时,应选择适当的辅助光(用柔光灯或反光板等补光)。三是拍摄剪影时,应以明亮的背景亮度作为曝光依据。四是逆光拍摄花卉时,应选择较暗的背景予以反衬,以造成较强的光比反差,强化逆光光效,达到轮廓清晰、突现主体的艺术效果。五是由于镜头对着强光源,要注意眩光的干扰。应有遮挡措施(用适当的尽可能长的遮光罩,或用手、帽子、纸板等在镜头前遮挡),或略向旁偏移、调整拍摄角度等办法,防止太阳或灯光直射镜头,使眩光消失后再进行拍摄。
(作者单位:吉林白城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