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把村委会民主选举实践推向深入

2009-09-10 04:43
农民科技培训 2009年8期
关键词:民主权利民主选举民政部

日前,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是继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之后,又一部专门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文件。民政部是负责文件起草的单位,为帮助读者全面准确把握《通知》的基本精神,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问:李部长,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制定出台这个文件的背景和现实意义是什么?

答:村委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目前,全国农村有村委会60.4万个,经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230多万人。制定出台《通知》,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四项制度之一,要求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加以推进,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纳入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并将“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的六项重大制度之一,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的任务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切实解决村委会选举问题的需要。近年来,村委会选举工作在全国各地农村深入开展,对保障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竞争行为不规范,贿选现象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了村民参与热情;有的地方对村委会选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三是应对当前农村新形势的需要。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不确定因素在继续增加,国内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点在“三农”。村委会选举问题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农村社会局部甚至全局的不稳定。今年全国有12个省份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任务更加紧迫,意义更加重大,形势更加严峻。制定出台《通知》对于保障村委会选举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如何把握好这个文件的基本精神?

答:要全面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工作状况,客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坚持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信心,增强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自觉性,把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委会选举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做好村委会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方案制定、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以保障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的要求,依法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投票行为等重要环节,以保障村委会选举公正有序操作。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做好村委会选举后续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新老村委会交接、新当选村委会成员培训、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委会成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以巩固村委会选举成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要求,以促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村委会选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的要求,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问:作为新时期指导村委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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