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实质是一种价值判断,也是对其所产生影响的评判、研究成本的测度及总价值的评价;哲学价值论为研究成果评价提供不同的评价视角与评价主体,学术共同体更关注成果的学术价值,政府与社会更关注成果的社会价值;经济学价值论为成果评价提供了“价值最大化”原理与“价值工程”思想,当一项研究成果与其他研究成果相比质量水平相当时,其研究经费投入越少则价值含量越大。
关键词:价值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科研评价
中图分类号:C93-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3-0073-05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实质是一种价值判断。评价本质上属于价值论研究的命题,是一种认识价值的观念性活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也不例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本身就是社会认知与社会评价过程的统一,而同时它又是一种价值创造过程,因此其研究成果与自然科学一样需要研究投入与付出代价,只是前者研究过程具有更明显的价值非中立性。
所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判断,实际上包含着双层涵义:哲学价值论与经济学价值论。也就是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问题,首先应该是评价主体的选择问题;然后,不仅要看到研究成果所带给学界及社会的学术价值或社会价值,还要追溯一下它的研究基础、资金投入与人力资源投入等价值源头,以及其价值含量与投入成本之间的匹配或比例关系。
一、价值的基本特性
价值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其存在形态与表现形式也不拘一格,但价值的性质则是统一的。为了更好地探讨研究成果的价值评价问题,有必要首先进行关于价值的本质的讨论。这里将其归纳为三个基本特性:价值的社会性、相对价值与绝对价值的一致性、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统一性。
(一)价值的社会性
首先,价值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具有社会性。价值的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的关系都带有明显的社会性特征。其次,价值基础具有社会性。价值存在于主客体关系之中,却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正是通过社会活动改造了客观事物的存在形态,事物的自然属性才变成价值属性。价值产生的基础是生产实践,是人力、时间与资源的投入。最后,价值的根源具有社会性,价值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却根源于人和社会的需要,个人价值判断的背后是社会需要发挥作用。
(二)相对价值与绝对价值的一致性
所谓价值的相对性,就是价值的条件性。它表明,客体的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以条件为转移。人们认识价值,既要认识它的内容——有价值还是无价值,同时也要认识它的条件——在何种条件下具有何种价值。所谓价值的绝对性,主要表现在:价值既有对某类或某个主体的特殊价值,也有一定范围内人所共有的价值;客体在不同的条件下对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一定的主体来说,价值的有无及大小则是确定的,也就是绝对的。价值的绝对性是进行价值判断的基础,也为科学评价的存在提供了合理性。
(三)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统一性
价值客体的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是同时存在且相互影响的。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统一性要求,对某工程的价值分析,是以产品所能实现的功能(效用价值)与实现这一功能所耗费的总成本(劳动价值)之间的比率来表现该工程的价值的。活动、工程的价值同它所产物品的功能成正比,同生产活动的劳动投入成反比。同样的功能,费用小的价值大;同样的费用,功能小的价值小。这种统一性讲究功能和成本之间的合理匹配。
二、哲学价值论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
(一)哲学价值论中的价值主体
哲学范畴的“价值”是事物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即以主体需要的满足为尺度来界定价值。这是目前国内价值论研究所遵循的主要方法论模式,有学者称其为“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或“效用价。值”。与事物所具有的一般属性不同,价值的属性是在对象与主体需要的对象化关系中生成、确立并实现的。对象自身所具有的内在属性,只有在满足主体的需要中才能转化为价值。价值的存在与确立是由其是否满足主体的需要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需要来决定的。所以主体需要是价值赖以存在的关键因素,价值的判断不能脱离主体需要独立完成,价值判断不能摆脱主体的参与。
在认识的次序上,先了解价值关系,然后才了解价值。也就是先认识主客体之间是否具有价值关系,客体对主体是否具有价值,然后才能进一步判断这种价值的性质如何,是正的还是负的,最后确认价值量的大小。如果违背了这种认识次序,没有搞清价值关系的有无就判断价值的性质,没有搞清价值的性质就确认价值的大小,那就要发生评价的差错。
一项专业性与研究性很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如果读者对象范围主要是本专业同行学者,主要目的是为了学术进步与科学的发展。那么,该研究成果所属学科的学术共同体就是其价值主体,只有对这一学术群体才会产生明显的价值关系,也只有从这个角度与标准来判断该成果价值的性质以及价值量大小才是合理的。一项读者范围很窄的高水平专业论著,对其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学术群体可能具有很好的研究借鉴价值,但对于并无学科交叉关系的其他学者特别是社会大众来说,其价值则微乎其微。这时如果仅仅从成果的出版与发行数量来评价其价值的话,则价值判断的结果必然有失偏颇。而对于那些具有文化产业色彩的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因其产生很大的社会反响而成为热销图书,发行量指标则是科学可行的。同样道理,一项针对领导决策层的研究咨询报告,就不能用学术被引指标来评价其成果价值,因为它不便公开与发表,其价值判断只能由该报告的采纳部门来完成。
由此可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问题,首先应该是评价主体的选择问题,即该成果将对谁存在价值关系,然后才能进一步判断成果价值量的大小,而不是简单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与评价数据的处理问题。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不能没有相应的价值对象(包括学术共同体、科研基金管理者、政府、社会与企业等评价主体)的参与。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中的“价值含量”指标根据价值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学术价值的价值关系表现在专家认同及同行引用,社会价值的价值关系则表现在社会反响、政府采纳、企业效益等方面,同时每一种价值主体又都具有各自的价值评判标准。最后,无论是学术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需要有一个形成过程,在其价值关系形成尚不相对充分之前,进行成果价值评价是没有意义的。
(二)学术共同体的价值评判标准
在同专业或同行业的科学家,如果大家都遵循同一个理论的原理、方法和思想,即库恩所说的同一个“范式”,那么他们就结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信奉不同理论的科学家构成不同的学术共同体。属
于不同共同体的学者有不同的世界观,他们用不同的理论框架来看世界,因而得到的认识也不同。他们有不同的研究课题,有不同研究方法,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与接受也有不同的价值标准。所以库恩认为,所谓判定科学理论好坏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实践、是经验事实,这种说法对科学共同体是不适用的。这是因为,不同共同体的科学家有不同的事实,他们不是根据什么“客观事实”来评价一个理论的好坏,而是根据共同体的价值标准。这个价值标准来自该共同体学者所受的教育、信奉的理论和哲学、知识结构、权威的个人气质的影响,以及这些学者的社会心理学等方面因素。可见,在认识学术共同体对科学评价的作用时,不仅要考虑它的知识因素,还要考虑它的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因素。
第一,从知识因素来讲,知识体系与学术观点的差异会导致迥然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比如凯恩斯经济学,有许多西方经济学家对它推崇备至,认为它是经济学领域中的重大革命。而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则不仅不承认凯恩斯的学说具有革命意义,甚至连它的科学性都表示怀疑。著名的经济自由主义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F.A.VouHayek)就认为凯恩斯的学说从理论观点到经济政策都是错误的,中国也有一些经济学工作者认为凯恩斯主义是垄断资本的意识形态,是为垄断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需要而提出的。
第二,从社会心理因素来讲,学术权威在共同体中所起的作用则具有正反两个方面。学术权威通常是鉴定一项成果是否有价值的判定人,是文章质量的保证人,影响力很大;但权威所起的作用也有不利的一面,如果他们的思想行为趋于保守,压制新思想,就可能使共同体趋于保守和正统化,成为科学发展的障碍。目前,科学集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科学社会学的一大研究主题,也是科学评价研究和操作中的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项已被应用于200多项工程,每年可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几十亿元的科研成果,39年来却一直未得到权威认定和推广。39年波折,或许十分复杂,但其“原理”却十分简单:参与鉴定的专家,或者在这个领域有资格发言的人,都是受原苏联体系熏陶的,如果他们放行这个成果,自己的名望地位乃至饭碗都可能失去。一位曾参与这项成果鉴定的专家说:“按他的办法,什么措施都不要了,那么简单,我们这么多的大学教授和勘察设计人员都是傻瓜、白吃饭的吗?”。这个例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冲突因素以及其对科学发展的负面效应。这一因素对科学创新的扼杀虽然一直为世人所诟病,但却是科学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真实内容,也是科学评价与管理工作必须面对的一个客观问题。
第三,学术论文引证过程中,也有正常引文动机行为与不正常引文动机行为并存的学术现象。一般而言,学术同行的论文引用是一种有效的学术交流形式,也可以说是对某一学术成果在更大范围的评价与认可,所以引文分析是目前国际通行的科研评价方法。但由于利益因素的作用,学术同行的引用动机与引用行为已演变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活动。除了出于学术目的而引,还有同行朋友之间有意识的相互引用,导师暗示或明示学生引用自己的文章,有的作者为了提高自己投稿被采用的概率,就有意识地多引用他们所投稿的那家杂志的主编与副主编的论文,以博取好感。这些做法怎么评价呢?怎样来解释这些引文分析结果呢?
可以说,社会科学成果的生命价值最终会在社会实践中体现出来,但实践的检验是需要足够时间的,现行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有时要求我们必须在当下做出评价、得出结论。
当面对这种语境时,就凸显出评价者在对待每一种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的态度与认知。评价者对专家评议与引文分析的特点应保持客观清醒的认识,正确理解与使用每一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通过综合评价进行不同评价方法的优势互补及其缺陷的相互抵消。同时,还要认真探索共同体之外的其他评价主体的参与及制约,建立科研管理中的监督制约机制甚至社会公众评价机制,从机制与程序上实现评价的相对公正。因为学术权力也是一种公权力(如国家课题和地方政府课题立项权、经费分配权等就是国家行政权的行使),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学术权力的行使也不例外。以权力(指客观评价指标及科研管理制度)制约权力(指学术权威的主观评判权力),也是一条权力定律。学术权力的越位,一方面“把本应由行政权力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学术权力,使学术权力勉为其难,混淆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和作用,给专家们增加了不应有的负担,浪费专家资源”,另一方面可能造成更加隐蔽的学术腐败和资源分配不公问题。
由此可见,强调客观评价指标与科研管理制度方面的保障,建立科研管理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双轨并行成果评价体系是一种趋向性的评价模式。但在并行成果评价体系中,不同评价方法使用的评价周期、指标体系与评价信息来源应该有所区别。
(三)成果采纳部门的价值标准
当今学术研究的重要转变,是从以学科为中心的研究转向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以学术说服为目标转向以决策支持为中心的研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不抄袭、老老实实做学问的层面上,还要有敏锐的学术眼光,要有意识地去观察当前学术研究的动向。也就是说,我们要围绕国家科技发展的计划、围绕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围绕建设创新性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来选择我们研究的题目,来提升我们的研究工作,让我们的研究成果真正服务于国家建设,服务于全人类的进步事业”。
但是,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被采纳是个复杂的社会过程,背后涉及到很多历史的或政治的社会因素。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成果的科学性并非有用性的必然,这一现象的例子古今中外举不胜举。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在历代王朝的兴衰变迁,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董仲书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都真实地折射出同一思想体系对不同的当政者所产生的截然相反的统治价值,所遭遇的命运也具有天壤之别。
由于社会形势的变化,根据某个社会科学理论制订的在一段时间内行之有效的政策,可能在不同的时期会产生相反的效果。以西方经济学理论为例,新古典经济学、供给学派以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之间的兴衰演变,完全是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决定的。一方面,凯恩斯经济学是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的产物,其就业理论体系和政策主张是资本主义制度进入高度垄断阶段后,为了适应由私人垄断资本统治转化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种迫切需要而产生的。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20世纪70年代前期,它一直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官方制订经济战略与政策的主要依据,而且也确实对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产生了一定的“疗效”。但由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方国家出现了凯恩斯学说无法解释的生产停滞、失业严重,同时物价持续猛涨的“滞涨”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可
以说是由于根据凯恩斯学说所制订的经济政策所造成的。这时,以否定凯恩斯定律,重新肯定萨伊定律为核心的供给学派又应运而生,市场自由经营又重新抬头。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供给学派也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在凯恩斯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凯恩斯主义又成了主流学派,并受到以克林顿为首的美国政界的青睐。“这种‘你方唱罢我登台的现象在自然科学领域是不可能出现的”。
由此可见,人文社会科学的社会价值实现具有非常强烈的主体制约性,无论是在认识层次与评价层次上,还是在决策和应用层次上,成果采纳主体的价值观及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都对成果的社会价值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另一方面,真正具有价值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也迟早会有发挥作用的机会,而没有创新性与科学性的平庸之作哪怕是在最好的社会机制下也难免“错失良机”。所以,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成果的被采纳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指标与有效量度标准,评价操作时的关键问题是要准确把握成果采纳的社会背景、时间周期,以及采纳该成果的部门、程度与效益等。
三、经济学价值论与人文社科研究成果评价
(一)经济学中的价值论
价值理论与评估理论是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基本理论,而评估理论起源于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经济理论在反对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农主义进而形成了古典经济学派,率先提出了价值由生产成本决定,经过新古典主义的完善,于19世纪后期逐步形成独立的评估理论。马歇尔完成了从价值理论到评估理论的过渡,奠定了现代评估理论基础,并最终从价值理论中分离出来。
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可以归结为两个最基本概念:一是价值;一是使用价值。价值概念的研究必与劳动相联系,故习惯称为“劳动价值”;使用价值概念的研究必与效用相联系,故习惯称为“效用价值”。在经济学中,价值通常被解释为: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价值时总是指出:“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根据本文的理解,这里“劳动”的含义不是指具体的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而是指抽象意义上的“劳动”,它包括所有的价值创造过程中的时间投入、人力投入与资金投入等,这些在笔者所构建的评价体系中集中反映在“研究基础”与“研究投入”两个一级指标。劳动价值实质上是从起源的角度说明价值是如何形成的,而效用价值是从功用的角度说明价值是什么(表现在什么地方),强调价值就是一种效用的道理。这里的效用价值就要涉及到价值对象问题,即对谁有效用的问题(类似于上文哲学意义上的价值)。
在对待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关系上,有过两种片面的认识。一是庸俗学派萨特等人,认为价值只与物品的效用有关,一种是古典经济学派如李嘉图等人,撇开效用仅仅从劳动方面或投入成本方面去研究价值。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关于价值的论述是:“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不可分,价值就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这个价值概念,与20世纪40年代起源于美国而后迅速波及全世界的“价值工程”中的“价值”概念是一致的。价值工程是对某工程的价值分析,以产品所能实现的功能与实现这一功能所耗费的总成本之间的比率来表现该工程的价值,讲究功能和成本之间的合理匹配,认为活动、工程的价值同它所产物品的功能成正比,同生产活动的费用成反比。同样的功能,费用小的价值大;同样的费用,功能小的价值小。因此,提高活动、工程价值的途径就是提高功能和降低成本。
(二)成果评价的经济学价值分析
依据经济学中的价值论与科研客观规律,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不仅要把成果看成一种静态的科研劳动成品,还需要从动态的视角窥到成果的价值源头及其背后的投入成本。同时,不仅要看到成果所带给学人和社会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还要追溯一下它的研究基础、资金投入与人力资源投入,以及其价值含量与投入成本之间的匹配或比例关系。当一项研究成果与其他研究成果相比质量水平相当时,其研究经费投入越少则价值含量越大。这是经济学中的“价值最大化”原理,也符合人类行为的“最省力法则”。
但是,目前中国科研领域普遍存在着研究资金的非合理使用与研究经费的闲置浪费现象。据某省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某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验材料费开支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等开支占到94.4%。有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有的以开具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费用。而且,由于普遍存在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情况,以及受经费管理制度的制约,造成大量科研经费长期闲置。这无疑使同样一项研究成果负荷了更多的研究投入与研究成本,同时也降低而不是提高了该研究成果的质量与价值含量。大量事实表明,研究投入并不与成果质量成正比。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曾对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做过统计分析发现,在全部获奖成果中,自选课题的获奖数量最多、比例最高,高达1/3以上,而且科研人员自选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奖的数量整体上仍呈上升趋势。表明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科研人员依其个人学术兴趣和研究专长所选择的科研项目,更有利于产生优秀科研成果。从优秀科研成果奖获奖成果研究方式看,个人完成的获奖成果数量最多,占获奖成果总数的62.5%。
由此可见,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言,除了研究资源的非合理使用这一共性问题,还存在研究资金的资助方式与资助效果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具有不同于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的特点,其成果产生过程的不同决定了对成果评价、资助与评奖的思路与模式应该有所区别。从文科或基础研究的科研规律可知,一个有创新的课题,其探索路径与研究价值往往是随着科研活动的不断深入,阶段性成果在同行和社会的批评和质疑中经过反复论证、修改才凸显出来的。预先资助方式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风险性,也容易滋生学术资源分配过程中的腐败现象。“为了争得有限的学术资源和项目经费,一批易出成果的‘短平快研究项目竞相出炉,其影响是负面的”。
如何改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管理与科学分配?关于这一问题国内已经有过热烈讨论。顾海兵认为应该变项目资助为成果奖励,他说:“资助类似于相马,奖励类似于赛马,相马不一定确证千里马,但赛马一定会确证千里马”。郑也夫提出了“以借贷和奖励取代资助”的观点,并设计出详细的借贷资格、金额的“宽进严出”制度以及奖励标准等。他认为目前很大比例的社科研究项目,主要以文献调研为基础,所需费用较小,成果的价值实质上主要来源于作者的内省与自觉。
近年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一定
程度上关注到这一问题,并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即实行科研项目后期资助。这种资助方式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学术专著要求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要求是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迄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已进行了四次。从2006年起,教育部也开始实行科研项目后期资助的方式。把经过潜心研究,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突出个性的自选无资助课题纳入政府资助范围,无疑会提高政府投资的收益率。对于研究者本人来说,一方面补偿了他们在无资助条件下所付出的个人研究费用;另一方面结余经费可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新的自选课题研究,在取得新的研究成果时又可以申请后期资助,如此往复,可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机制。目前的问题是,后期资助作为一种新的方式,还需要不断总结和改进,使这种方式的良好目的得以充分体现,真正在鼓励科研人员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重心是否应该从研究项目资助转向研究成果评价与奖励方面,这是一个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都需要探索的新课题与新领域。尽管有些专家学者的观点与提议有失偏颇,较适用于自发的、超越当前主流认识的研究选题,不易表达后学院科学时代问题、跨学科研究的科研特点与发展趋势。但是,他们也确实反映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我们习惯于以科研资金投入与合作人数作为科研实力、科研难度甚至于科研质量的评价指标,这是违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点与规律的,也是本末倒置的。所以,成果评价体系设计要考虑研究经费投入与人力资源投入指标的正负面影响问题,并通过广泛的调研与咨询取得共识。该指标应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与规律,基于经济学价值论的投入产出分析而设置,旨在实现研究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真实效益,鼓励在合作研究基础上的独立思考,激发具有深刻内省性的学术精品与学术大师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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