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读者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9-09-02 06:43黄荣莉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09年3期

黄荣莉

关键词:读者权益;典型事例;完善举措

摘 要:图书馆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图书馆又是为读者而存在的。从读者权益的内容与维护读者权益意义入手,通过读者权益的现状与典型事例分析,进一步提出了完善读者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举措。

中图分类号:G2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09)03-0051-03

1读者权益的特征体现

读者到图书馆不仅要获得知识资源需求的满足,而且作为人的基本权益也要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尊重。

1.1读者权更多体现为读者的自由权。包括知情权、隐私权、监督权、诉讼权等权利,一句话,读者自由地利用图书资源。人人享有阅读权利和信息权利是图书馆服务的重要理念,亦是图书馆平等服务理念的基础。

1.2读者权与读者义务具有统一性。读者权的权利主体是读者,而相对的义务主体是图书馆。图书馆职责是收集、整理、汇编图书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馆服务,使读者权能充分实现。同时,读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维护图书资源的完整性,不得毁坏图书资源,必须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章等。

1.3读者权的性质,应该属于公民受教育权的范畴。读者利用图书馆的目的,是从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这无疑是一种自我教育。我国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教育法中也明文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利使用图书馆资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公共文化机构,要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2维护读者权益的重要意义

提倡读者权益的保护,对于图书馆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服务宗旨、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等均有重要意义。

2.1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的需要

图书馆是为读者而存在,没有读者图书馆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因此,如何留住读者,是图书馆发展的关键。随着现代化技术的迅猛发展,谁为读者提供快捷、准确、周到的服务,谁就能在未来的图书馆事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图书馆事业要发展,必须处处考虑读者的要求,做好图书馆的各项业务工作使读者满意,使更多的读者利用图书馆。心理学家研究表明,需求者因得到劣质服务而离去的,是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需要离去的3倍。这说明被服务者在基本的生理、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对精神服务的需求在不断提高,对人们的友善、关爱、同情心更加看重。

2.2实现图书馆服务宗旨的需要

图书馆的宗旨是“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图书馆从业者都应该在自己的各项工作中,尊重读者、爱护读者、方便读者。当我们面对“读者永远是正确的”时候,表面上看图书馆只是在放弃自己的利益,实质上这是图书馆在完成读者权益本源的回归。仍然有人为了微不足道的一点利益而去反对这一点,这种反对在增加读者对自身权益的不安全感,对图书馆的不信任感的同时,并因不必要的对立而再度损害了读者权益。当图书馆不再认为自己来源于读者,不再认为读者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的时候,他们在读者权益的实现上,就会走向对立面。

2.3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

图书馆通过不断向人们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和规范人们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潜移默化地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图书馆保护读者权益似乎是件小事,但是如果侵犯读者的权益,就可能引发矛盾,处理不当还会激化,甚至可能因为侵犯读者的权益而被推上被告席,从而损害图书馆工作的价值,影响和谐社会大局。同时图书馆是社会的窗口,每日每时都在以自己特有的文化辐射塑造人群、塑造社会,图书馆维护读者的权益本身即是展示一种精神文明,它的示范教育和塑造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强化图书馆工作人员维护读者权益的责任感,对于提高图书馆员素质,维护专业的荣誉与尊严,搞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3 读者权益保障的发展及典型事例

3.1 读者权益保障的发展

由于我国图书馆与社会的关系、与读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均未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对读者权利的界定都是应然权利,结果读者的权利得不到充分的尊重与维护。实际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方便管理而非读者,而作为图书馆主体的读者,对于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藏书结构等无一有真正意义上的参与和知情。

读者永远不可能比图书馆享有更多的信息自由。在图书馆,甚至没有读者能够成功地拿到全部的读者权利,当他们的一些权益变成图书馆权益的时候,读者的权益就已经残缺不全了。很多图书馆普遍存在优先为社会精英服务的倾向,而忽视了图书馆在帮助社区弱势人群方面的职能。图书馆把读者分为不同类型,规定不同类型的读者借阅的册数不同;或者按职称把读者分为不同级别。阅览室也分为不同层次;或者规定某些所谓的内部资料,只有特定的人员才能借阅等;馆舍远离人口密集区;残疾人服务异常欠缺、儿童阅读被忽视;农村基本无图书馆服务等。这些方面图书馆人都应进行重点反思。

3.2 典型事例

3.2.1 图书馆行业自律规范,向社会公示图书馆为实现“读者权利”的行业行为准则。如2005年“全国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期间,中国图书馆学会正式发布了《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准则》中将“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作为图书馆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图书馆界,公开地用法的形式体现保障读者权益的问题。《准则》的颁布,即是中国图书馆界思想解放的重大成果,也是图书馆服务观念的一个重要突破。在《北京市图书馆条例》中也引入了“读者权益保障”的概念,将读者权益提升为法律权利。“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图书馆事业应当完全以国家经费支付,不许向为之服务的任何人收取直接费用。”这些规定,从根本上肯定了图书馆的公益性和无偿性。这不仅对提高我国人民的文化素养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

3.2.2 2007年10月,国家图书馆因一项读者卡扩展功能的申请条件而被起诉。引起这场诉讼的“元凶”是国图的读者卡。国图的网站和办卡通知上都规定了办理读者卡扩展功能的申请条件,其中一条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申请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功能、外文图书外借功能。”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起诉国家图书馆该申请条件带有歧视性,侵犯了公民平等的阅读权。他们认为限制使用不能违背公平原则,“保障平等,禁止歧视”是全世界通行的法律原则。没有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就是一种歧视。针对这一事件,国图二期开馆之后,取消了大部分的限制性门槛,不再区分学历、职务、职称。但是,一位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典藏孤本,或者价格昂贵的图书,还会有所限制。“读者卡事件”是我国图书馆体系建设不完善的表现。这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近年来对于各级公共图书馆收费高、手续繁琐的投诉时常见诸报端。

3.2.3 2008年8月为保证图书馆内的安静,武汉图书馆发出公告,将对馆内的部分区域进行手机信号屏蔽,这一做法引起读者极大争议。有一部分读者表示手机信号屏蔽给自己带来很大不便,他们每次进图书馆都会把手机调到静音或震动状态,有电话一般都会出去讲。安装信号屏蔽器,就彻底和外界失去联系,万一有事都联系不上,终究还是一个管理的问题,不能因噎废食;也有读者认为,在安静的阅览室看书,突然被电话铃音打扰是件很恼人的事,安装屏蔽器可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武汉图书馆馆长表示,对图书馆部分区域进行手机屏蔽,实属无奈,由于图书馆是一个服务于大众的公共场合,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学习,总会有市民不顾他人感受,在馆内大声讲电话,投诉很多。而提示和规劝效果都不明显,他们才采取这种强制性手段。“我们也考虑到会伤害到读者的利益,但为了图书馆的整体环境,只能采取这种措施。”他表示,图书馆预先出了告示告知读者这一情况,不存在侵犯读者通讯自由。他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手段达到警示的作用,引起读者的注意,以此来唤醒公众的公共意识。关于这一事件,正反方一直辩论激烈。

4 有待完善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图书馆提倡的全方位无所不在的服务,可以说正是基于人们热烈讨论的关于图书馆知识自由、阅读平等以及图书馆核心价值等新理念,这些新理念为图书馆无所不在的服务展示出美好的前景。笔者认为还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4.1 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图书馆作为政府投入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坚持文献购置、布局设计、服务方式、服务项目、规章制度等方面合理化建议的收集,通过了解读者的需求来改善图书馆的服务,增加图书馆新的服务项目,强化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如开展网上续借、录音电话续借,预约借书,为读者提供24小时即全时服务;营造人性化的阅读环境,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如中山大学图书馆就为读者准备有雨伞,在下雨天到图书馆借书的读者都可以借到一把蓝色雨伞,每一把伞上都印有图书馆的标志,这样做既方便了读者又宣传了图书馆。还应发展个性化的特色服务,加强为未成年人的服务,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注重儿童读书兴趣的培养;关爱弱势群体,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送书上门等。针对不同人群设立不同的服务,例如对于下岗职工可以举行一些讲座使他们学习新知识,重新提升自己的信心。对于农民们可以知识下乡,为他们送去科技资料,为他们生产创收发挥出图书馆的信息优势。为各行各业的人员,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这些服务应该体现出人文精神的内涵。

4.2 图书馆要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开拓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范围,在部队、学校、厂矿、社区、街道等建立馆外流通点,逐步构建起市、区、街道、社区图书馆四级网络体系,并利用物流方式、流动图书车开展流动图书馆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社会文化中心职能,与高校、媒体等单位联合,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举办各种展览、讲座、文娱活动等。图书馆可以开展学习园区,读书园区,开展关于读书学习的活动,以此来提高读者学习兴趣。图书馆服务与社区文化建设接轨。通过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促进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认真作好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拓宽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合理要求。以开放的姿态,不断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提升图书馆的管理、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4.3 图书馆员利益的保障对于读者权利的最终实现也是至关重要的

图书馆管理应遵循人性化原则,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尊重。在这样的管理工作中,管理者与馆员、上级与下级,作为独立的、有思想的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大家处于相同的地位,享受同样的权利。图书馆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应以对馆员人格的尊重,劳动的尊重,以及个人信仰、兴趣、爱好的尊重为基础。受到尊重的人才能心情愉快,才能尽职尽责地、创造性地工作。图书馆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目标考虑,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完善激励机制,把培养读者满意的馆员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来抓,不断地造就满意的馆员,以卓越的知识服务,不断提升读者的满意率,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图书馆应有的作用。

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失去了读者的支持,图书馆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读者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图书馆,是与图书馆在多大程度上维护读者权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图书馆只有切实维护读者权益,才能与读者平等、友好、和谐相处,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图书馆,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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