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世佳
1Vincent Van Gogh
你,听过梵高吧?
这是他每晚都会唱的歌。他把广东话的歌词唱得无比缠绵悱恻,虽然在座的并没有什么人能真正听懂歌词。但他还是每天不停地唱。
你,听过梵高吧/值几多百/他那人格难剖白/求存人人明白/看,他有权乱去画/也许口袋/也不致一片空白。
随后他收起话筒。在后台和老板结好帐,把钱数两遍后转过头来跟我说。
十一,我们走。
2Seven—EIeven
我是十一。
我原来并不叫十一。我叫自己Helene,对,这是一首法语歌,《我的名字叫依莲》。跳跃的音符,每段开头都唱着H616ne。Je m'appelle H616ne。
我憎恨那些把我名字念成海伦的人。我一遍一遍地重复,这是法语,H是不发音的。
改写成中文,我读成,依恋。
直到我在Aries小城遇到Seven。一个诡异的女子。有瀑布般华丽的卷发,穿着碎花的连衣裙,和一双男式的船形皮鞋。
Seven像是一个各种格格不入元素的奇怪综合体。就像我在梵高画过的那座,《阿尔的吊桥》,边上,看见她很认真地架起画板,对着桥体认真地画着。可只有走近我才发现,在传世油画的诞生地,她一本正经摆足架子画的,是漫画。
好歹我还认识画中桥上站着的是没头脑和不高兴,确定这个动画片还不会红到外国,于是我直接用中文喊她。
阿,我叫Seven。她笑着回应我。你有地方住吗?
虽然对这样直截了当的方式并未习惯。晚上她还是住到了我住的家庭旅馆。
Eleven。她叫我。
我叫Helene。我望着这个在地铺上肆无忌惮抽烟的女子。白色的床单上清晰地多了几个新鲜的烟洞。
不,我喜欢叫你Eleven,因为我是Seven。她把马尾辫散开,长发如水。
空气中弥漫着烟雾。那些浓重的纠结,伴着干涩的气味,怎么也化不开。
于是我们轻轻地叹息。像被囿于那些肤浅的生活的园圃。我们无边无际地谈话,关于阿尔这座法国南部的小城,关于艺术与生活,关于梵高的左耳与吊桥,还有吊桥的实景上,用蓝色油漆触目惊心喷上去的我爱你。
你,喜欢梵高吗?我问她。来到阿尔小城的人,很多是因为梵高。
不,我恨他。她回答得斩钉截铁,像一只倔强的小兽,在牢笼里依旧不羁着。
随后我听着她开始诉说自己的故事。直到天色微微透出光亮,蝉声伴了我们一整晚。
她给我看背上的伤口。那些腐烂后又结痂的皮肤,像鲜艳而浓重的花朵,兀自荼靡地绽放。
七。或者她有时写作漆。或者叫做Seven。她,生在南方海边的小城。父亲,是美术馆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母亲,没有见过。
他的父亲挚爱梵高。他的一生,都被那个缺少左耳的荷兰人,冥冥中牵扯着。
于是她五岁开始学油画。在阴暗的亭子间。不停画着向日葵。遇上差错,便是父亲的责骂。那些浓重的吼声,夹杂着劣质的烟草气味,回荡在七平米的小屋中,伴着画册上印刷粗糙的向日葵,伴着花了一块的星夜,和缺了角的,阿尔的吊桥。
直到十六岁,她上了寄宿制高中,这喘不过气的日子,才稍稍缓解。
当时同学们传阅着各式的少女漫画,她也跟着看,心里是喜欢的。于是在课本的空白处,轻轻地描摹。
同学看见后,惊讶于她能画得如此之好。渐渐地。大家都爱找她画画,而她十年的美术功底。画出的漫画总是受到热切的欢迎。从教室里,传到学校,传到网上。
学校成了躲避父亲的港湾。在家里,她是油画的奴仆;在这里,她是漫画的大师。
在周末,开始寻找各种理由不回家。在朋友的漫画社呆一整个夜。后来,她的漫画,开始在小范围里流传。在市里得奖。
终于有一天,她得意地将市漫画大赛第一名的奖状拿回家。
爸爸,看,我画画得奖了。不过……是漫画比赛
她等来的,是一记冰冷的耳光。
这些是什么垃圾!这便是父亲撕掉奖状后,惟一的回答。
只有梵高是艺术,而漫画都是垃圾吗?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向粗暴严厉的父亲反问。
是。
她被勒令走读,每天练面到深夜。父亲给她的目标只有一个。中国美院的油画系。
如果我考上美院后,可以画点漫画吗?她趁着某个父亲心情还不坏的日子,弱弱地为自己争取。
可以……画一点点。父亲抽着烟,冷冷望着她。不过还是要以油画为主。
为了这零星的宽容,一年后,她终于进入中国美院油画系。她终于可以离开七平米的阴暗小屋,离开墙壁上贴满的支离破碎的梵高,离开日益苍老的父亲,到杭州去上学。
那自由的新天新地,在向她招手了。可这些,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微微泛晴罢了。
大二的时候,他遇到了程。程是转系生,因为爱慕油画的艺术,而从动画制作专业转系而来。
对热爱漫画的她而言,对有一个执著于油画的父亲的她而言,热爱梵高而不惜留级一年转系而来的程,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何况,他真是个漂亮的男子。
你像我父亲。她对程说。
你很爱你父亲吗?
不,我恨他。但我很爱你。
程是一个能把梵高临摹至灵魂的人。也是个英语白痴。
期末的英语考试,她无法拒绝程哀求的眼神,直到他们俩的考卷,都被监考老师没收。
开除。老师的口吻毫无商量的余地。而当程满不在乎地对她说,没关系,我带你浪迹天涯。她似乎也不需要再向学校争取什么了。
于是他们收拾东西,带着仅有的一干多元钱,来到了北京。
若浪迹天涯都如少年人所想般简单浪漫,这世上一定挤满了流浪汉。
程的画,他天才的画。并没有人感兴趣。他的所谓朋友,则在嘻嘻哈哈了几次后,婉转地告诉他救急不救穷。于是他开始暴躁,而她,只得自己担起他曾承诺的事情,出去到处求人。
终于,她通过种种朋友,付出种种代价,终于在一个动画制作公司,谋得一个动画师的工作。说是动画师,其实便是最底层的画画苦力。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收入微薄。
而程日益暴躁。他无法忍受靠女朋友打工来养活自己的耻辱,却又不愿意去做一份赚的比女朋友少的体力活,更看不到任何在画画上出头的希望。他开始酗酒,酩酊大醉后在画布上拼命涂抹古怪的色块。
他开始打她,折磨她。他用尽种种手段,报复这个毁灭了他的自尊心的女人。
可是她不愿意离开他。他早已带走她的一切,包括灵魂。想起回家面对父亲的可怕情景。她想,这小小的疼痛,并不可怕。
随后便传来了父亲的死讯。
她在一个暴雨的夜晚赶回那座台风笼罩着的南方小城。空气里的湿度,风的呼啸,渲染悲情的气氛。
在邻居的指指点点中,她送别了父亲的遗骸。一个看着她长大的老人,终于忍不住大声地喝斥她。
你父亲是被你气死的。你这个不肖女。
她静静听着,默默忍受着。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而雨水打湿了悲上的伤口。一切都开始隐隐作痛,但是倔强提醒她,不能崩溃。不能。
被学校开除后,她的档案无人接收。半年后,校方把档案退回到她居住的小。又半年后,因为她未办理任何就业手续,街道便发出通知到她家,让她来申领失业金,和参加就业指导。
她父亲以为搞错了,疑惑地来到街道。当最终工作人员告知他,你女儿一年前就被中国美院开除了。那位苍老的满头白发的父亲,热爱梵高的父亲,让女儿与自己斗争了二十年的父亲,摔倒在街道办事处的大厅里。
他一辈子的风风雨雨,停留在如此的一刻,定格。
她停留在家乡许久,对于父亲的一切,她忽然能够原谅了。对于自己的一切。她忽然感觉,不知所措了。
最终她还是决定回到北京。捧着父亲的骨灰盒,打开寄居的小屋。见到满屋的狐朋狗友,那些救急不救穷的朋友都在。
她见到另一个骨灰盒,摆放在画架旁边。
画架上,一幅盛大的杰作。开满向日葵的原野,那是一幅盛大的遗作。
程的尸体是在立交桥的底下被发现,血肉模糊,酒精含量严重超标。没人知道是失足,还是自杀。
那个夜晚,她愣愣地望着两个骨灰盒,背景是那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的原野。那些爱恨忽然,在一瞬间,如露水般不见了。
她全部的悲伤已被带走,蒸发在北京炙热而干燥的夏夜里。
后来呢?我轻轻地问。眼睛望着窗外的小镇,有零星的行人开始出没。
后来,后来老彭出现了。老彭是我的老板,是的,他很懂美术。他来到我家,说要收购程的那幅遗作。当然,我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当着他的面褪下上衣。让他清楚地看我的背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然后问他,你买不买?这幅画,回升值为无价之宝。一个星期后,我带着三十万元,飞来了欧洲,开始真正的浪迹天涯。
一辆农用车驶过窗外的街,随后是几辆自行车。
一个老太太提着一袋刚出炉的面包,从窗台下走过。
我们俩紧紧地抱着,轻轻地睡着了。
ⅢLawson
他叫罗森。
他生来便叫罗森。在他不知道这个名字的便利店之时,他有个好听而响亮的名字。后来听说了这个便利店,他也就顺从地看着上面的英文字母。Lamon,好,这就是我的英文名字。
罗,是他母亲的姓。
他没有父亲。十二岁后,他做自己的父亲,并养活自己的母亲。
十六岁,他有了自己的茶园。在这产茶的边陲小镇,拥有一个自己的茶园,几乎意味着一切。从那时起,他开始学识字。
十七岁肘,他做主,为母亲操办了一场婚事。男方是镇上图书馆鳏居十年的老管理员。用他的话说,是个文化人,文化人好,文化人至少不会打老婆。
十八岁它把茶园交给母亲和继父,一个人来到上海。他要读书,做一个文化人。背包里,是他六年的存款,十万元现金。
我第一次见到罗森,是在F大的图书馆。
他总是寻找能找到的人为他解答书中的种种疑问。那天,我不幸地坐在他身边。在我为他解答了某个字的读音,某个词的释义和告诉他武则天的确是女人之后,他显得很满足和高兴。
今天学到了很多,谢谢你。他开心地望着我,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这么漂亮,嘴唇则是那么宽厚,那是边地里,带着丝丝丛林与血性的一种性感。
我叫罗森,来自云南普洱。对,就是产普洱茶的普洱。你叫什么名字?
Helene。对,H,e,l,e,n,e。不是,是法语,H不发音。对的,念依恋。
很容易地,我们熟悉起来。
他从包里掏出一本破旧的本子,一支铅笔,随后问我。
你,听过梵高吧?
当罗森终于费尽千辛万苦看完了我借给他的那本欧文·斯通的《梵高传》,他告诉我他父亲的故事。
他父亲来自南方沿海,有台风的小城。七零年的夏天,他来到普洱插队,在茶园里劳作。斯文的城里人,戴着这里无人见过的玳瑁边眼镜。
后来大家知道这个读书人,曾是美专的高材生。他的父亲,是著名的中国画家。但这个年轻人疯狂地爱上了梵高,爱上了油画。
与祖父——他的父亲激烈地冲突后,他决绝地离开家庭,去外地学画。
没多久文革爆发了。当他接到报信赶回家时,家中早已一片狼藉。父亲,已经去往另一个世界了。
而他绘画的梦想。也应声破灭。所能做的,便是收起行囊,随着成千上万的青年,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回城的时候,他父亲又燃起关于梵高的梦想。
母亲并不能理解。她哭着闹着,最后,却依然默默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那一年,他七个月。后来零星地有过几封父亲的信,大致并不如意。只是因为小小的美术特长。才被分配至美术馆,当一个普通的管理员。
母亲不允许念书识字。这是她的大忌。母亲的梦想,是有朝一日,有自己的茶园。对她而言,只有茶树是最忠实最美好的东西,不会背叛。至于知识,和那个梵高,是让人变得没有良心的毒药。
所以谢谢你,让我知道梵高究竟是怎样的人。
也谢谢你。我可以,有一点点,体会到我父亲的心
一年后,罗森考入上海的一所美术专科学校。他开始画梵高。
又一年,我大学毕业,与罗森订婚。开始跟着他学画画,开始爱上梵高。那时他刚获得全国大奖,被称为最有前途的青年油画家,和中国的梵高。
他不再画麦田与向日葵,代之以大片大片的茶园。那些浓烈的绿色,大块大块的绿色云朵,他称之为普洱色。
我们买了房子,开始筹备婚事。这时,普洱地区发生前罕见的强烈地震。
他的二舅在电话里痛哭流涕。罗森啊,你妈和你后爸都走啦。茶园,也毁了。
第二天,他飞回昆明。那天下午,昆明到普洱的公路上发生山体滑坡,有一辆长途汽车,和车上的二十三名乘客,再也没有被找到。
这是我生命之中最美好的两年。一夜之间。全部结束。
那大把大把的阳光,好像刻在青春尾声的纪念。终于它们再不回来。
我回到阴影中,抚摸着刚开始隆起的腹部。
我要留住这个希望。我暗自发誓。
lVC—Store
我们叫他喜士多。他总是在演出的酒吧后门的那个喜士多便利,买一包四元钱的低焦油版的牡丹烟。他热爱这种廉价的烟,当他在一堆玉溪与中华之中抽着他的牡丹,他会感到特别的骄傲。
喜士多的收银阿姨都和他熟。他总是乐此不疲地向阿姨们普及艺术知识,告诉他们油画与版画,摇滚乐与节奏布鲁斯,“真正的艺术”与超级女生,之间的区别。她们并不能搞懂,但她们因而喜欢他,他与其他来买烟的混混模样的年轻人不同。于是她们会微笑地招呼他,或者送他一只打火机。
我认识他的第一晚,他唱那首《画意》。散场后昏暗的灯光,充斥着垃圾与难闻的酒气。我对包着吉他
的他说,我可以养你,但你得娶我。
他看着我许久,说,凭什么?
六个月后我的孩子降生。可爱的女孩。她的眼睛很凛亮,像她的父亲。
我给孩子起名叫罗苹。她知道亚森·罗苹,法国小说中无所不能的侠盗。
喜士多不同意。该跟我姓,叫彭苹。
多难听。
倒也是。就叫罗苹吧。姓不重要。
你在想什么呢你。
他沉默了。半晌,他说。我想回北京。
好啊。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让苹苹见见爷爷,老人家谁不想有个孙儿辈。到时候,其他事情也就不会再提了。
再度沉默。他和父亲已经五年没有往来了。他的父亲,我未曾谋面的公公,在他的老家北京,是一个动画制作公司的老板。
因为音乐他们闹翻的。他执意要做一名歌手,而我公公认为这是胡闹。
他们那一代人,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放着大好的事业和稳定的收入,去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也或者他们年轻时也有过,后来碰了壁,头破血流。于是如何能让孩子犯同样的错误。
然而年轻人的倔强却也相似。喜士多在他父亲把他关进京郊一所贵族学院后,半夜里背着一把吉他翻出了大门,踏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
他什么也没有,在地铁站卖唱,没有钱吃饭,吉他被砸,被城管打,都是家常便饭。后来认识了一些朋友,得以去酒吧唱歌。
幸运的是,他的演出还颇受欢迎。渐渐地,生活才好起来。
只不过每一次演出,他都一定要唱那一首根本没人理解的歌。
你,听过梵高吧?值几多百?
气氛极其地尴尬。直到我把孩子抱到老人跟前,说,彭苹,叫爷爷。
老人问。彭苹?
是啊,您孙女。快叫爷爷。其实我也知道苹苹根本还不会说话,只是随口地讨人欢喜。
老人忽然激动地站了起来。我的,我的孙女!他兴奋地抱起苹苹,充满皱纹的脸上开满了向日葵。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在一种喜悦的气氛下团圆。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兴奋地聊起未来。我提及想去荷兰与法国,等苹苹,再长大一些,等喜士多,出了他自己的唱片。
一个星期后,我的公公因侵吞国有资产罪被捕入狱。他是自首。
我们去探望他,老人精神矍铄。他说,怕什么,出狱了,孙女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多好。
我在心里敬佩且疼痛着。
老人偷偷地告诉我,他给我们留了封信,在卧室床单底下。
后来我见到那封信。信上老人告诉我们,洗手间里那幅毫不起眼的油画,是他花了三十万买来的。他料到终有一天有祸事临头,而这幅画,则是无价之宝。
给我孙女。老人在最后用歪歪扭扭的字迹,特意补上一行。
三个月后,一切尘埃落定。喜士多签约了唱片公司,而我,终于有空闲可以前往欧洲旅行。
我在阿尔的惬意午后送别Seven。她要前往意大利,而我北上荷兰。
在火车站我们分离。临走时我静静对她诉说,我在孤儿院凄苦的少年时光。
她平静地听着。说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每个人都一样。
汽笛响了。Seven逐渐化作轨道镜头的一个微小的点。在有生之年,我想,我们不会再见。
我记得我哽咽在喉未曾说出的话语。在我长大成人离开孤儿院进入高中时,阿姨曾告诉我。我是双胞胎。被遗弃在美术馆的门口。我的妹妹,被美术馆的一名保管员收养了。他说,他太穷不可能养活两个女孩+只能把另一个,送来我们孤儿院。
窗外普罗旺斯的原野,大片的薰衣草,飞驰而过。
VVincent Van GOgh——Repeat
这是他每晚都会唱的歌。他把广东话的歌词唱的无比缠绵悱侧,虽然在座的并没有什么人能真正听懂歌词。但他还是每天不停地唱。
你,听过梵高吧/值几多百/他那人格难剖白/求存人人明白/看,他有权乱去画/也许口袋/也不致一片空白。
看,一个人的命/或者悲惨/他到临终仍肯画/仍然贡献世间/看。他看长夜星空/那种灿烂/显得世间太苍白。
随后他收起话筒。在后台和老板结好帐,把钱数两边后转过头来跟我说。
十一,我们走。
这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晚。他执意要完美地履行他与老板的约定。酒吧早已爆满,他的名气注定了这几乎是一场商业演唱会。
明天,他的首张个人专辑将在全亚洲发行。专辑的名称,被企宣人员从《麦浪》改为《你听过梵高吗?》。他笑着同意。是啊,小资喜欢这个调调。他们的钱,最好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