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迫于生计,愿将自家的一座山出售。消息传出后,同村的一个财主想把山买下。商定价格时,主人提出,除山中几棵柿树留下不卖外,其余山林土地全部出售,财主点头同意。
财主没文化,斗大的字不识几个。但因有钱而财大气粗,经常欺压当地百姓,大伙儿对他恨之入骨。这次买山,他要秀才代写契约,秀才便在心中琢磨,如何埋下伏笔,好好整一下财主。于是,在写契(qì)约时,秀才故意将“柿树不卖”写成“是树不卖”,然后念给买卖双方听,双方同意后分别在契约上画了押。
事后,秀才将“伏笔”告诉了卖主,要他以后发现财主派人上山砍树时,就前往制止,如果财主不听,就状告他侵占民财。
一年后,财主新建住房,随即派人上山砍树。卖山的人得知后,按秀才的说法立即出面制止,但财主不听。卖山人一纸诉状把财主告到县衙。升堂审理时,双方将契约呈上,县官大声说道:“契约上写得清清楚楚,‘是树不卖,意思就是凡是树都不卖,当然也包括柿树。”随即判卖山的人胜诉,财主非常生气,但又无可奈何。
博士丁的话:
这个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含义非常丰富,而且复杂多变,有的一字多音,有的一音多字;有的音同义近,有的义同音异。我们在写作时,务必弄清字的读音,理解它的含义,辨析它的字形。选字组词时,要力求准确无误,不能粗心大意,不要有半点含糊。正如毛主席曾经告诉我们的:“语言这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
【周廷湘/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