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归属
专家:方同利
执业律师
江苏益同盛
律师事务所
复婚又离婚,财产如何分?
2008年1月,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婚后的11万元存款和一套82平方米房子归我所有,因丈夫是外地人,在上海没有住处,离婚后,我们仍在一套房屋内分室而居。去年8月,我俩又去办了复婚手续,最近我们因感情破裂要再度离婚,他坚持要平分11万存款和住房,请问,我是否有不分给他的权利?
尽管你们离婚后仅几个月又复婚了,配偶也没有变化,但从法律上看,这11万元存款和住房即从2008年1月离婚时所有权已转移给妻子所有,成为了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们虽然离婚后仅几个月又复婚,且两人仍在一套房屋里分室而居,但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将这11万元存款和住房约定为共同财产。因此,你丈夫无权分得该存款和住房。
旅游·滞留
不满旅行社安排拒绝返程,要承担滞留责任吗?
上个月,我爸爸参加了某旅行社20人华东游。按照合同的约定,应该乘坐某天中午10点的火车硬卧返程。可旅行社并没有买到预订的车票,便购买了晚上9点的慢车次返程车票,但该火车到站时间要整整延迟10个小时。旅客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旅行社给予每人1500元的赔偿,否则就拒绝返程。旅行社答应只要游客按时返回,每人赔偿260元。因为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协议,结果爸爸滞留在旅游目的地,直到第二天才返回,请问可以向旅行社追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吗?
首先,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组团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合约中规定的返程火车票,除非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旅行社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其次,由于旅游者的滞留,必然人为地给旅行社和旅游者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据此推断,旅游者滞留后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旅游者自己承担。旅游者应当理性维权。旅游者维权的途径有:与旅行社协商、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旅游者完全可以运用上述合法途径和有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若采用拒绝返程等过激方式,就难以真正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