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喜
金庸武侠小说创造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上自政府官员、文人墨客、学者教授,下至农夫、民工、小贩,从中国到欧美,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迷。
金庸的武侠小说塑造了一批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脍炙人口的人物形象,令人刻骨铭心,爱恋难舍。金庸将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深厚的东方文化内涵,灌注于神奇而浪漫的武侠故事之中,使之上升到文学艺术的高度。不仅如此,作品中还包含着丰富的文化知识,从天文地理、历史宗教、文学艺术、医药民俗到道德人伦无所不包,彰显其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积淀,在陶冶性情的同时,给人一种知识的熏陶。
“蛊”的描写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给奇幻的武侠世界增添了几多神秘。在金庸武侠小说中涉及到“蛊”的作品主要有:
《倚天屠龙记》第21章:
贵州苗疆金蚕蛊毒乃天下毒物之最,无形无色,中毒者有如千万条蚕虫同时在周身咬啮,痛楚难当,无可形容。武林中人说及时无不切齿痛恨。这蛊毒无迹象可寻,凭你神功无敌,也能被一个不会半点武功的妇女儿童下了毒手。只是其物难得,各人均只听到过它的毒名,此刻才亲眼见到鲜于通身受其毒的惨状。
《笑傲江湖》第16章:
(五毒教)善于使瘴、使蛊、使毒,与百药门南北相称……五仙教中教众苗人为多,使毒的心计不及百药门,然而诡异古怪之处,却尤为匪夷所思。
对于“蛊”最为详尽的描述当属《碧血剑》第15章,有一段五毒教中将青蛇、蜈蚣、蝎子、蜘蛛、蟾蜍五毒相残的精彩描述:
夷人又是一挥青旗,十名童子一齐退开。众弟子中走出四人,分据沙盘四周,喃喃念咒,从衣袋中取出药物,咬嚼一阵,喷入沙盘……青蛇长近尺许,未见有何特异,其余四种毒物,却均比平常所见的要长大得多。五种毒物在盘中游走一阵之后,各自屈身蓄势,张牙舞爪,便欲互斗……不一刻,蜈蚣将青蛇咬死,在青蛇和蟾蜍身上吸毒,然后游行一周,昂然自得。
金庸注:袁崇焕有一个朋友邝湛若,广东名士,曾游瑶山,为瑶女掌兵权者云氏作记室,作有《赤雅》一书,其中“僮妇畜蛊”一节云:“五月五日,聚虫豸之毒者,并置器内,自相吞食,最后独存者日蛊。有蛇蛊、蜥蜴蛊、蜣螂蛊。”
概括金庸所描摹的蛊,有这样的特点:蛊神秘诡异,多为苗人所制,“聚毒虫令自相残独存为蛊”,流行于云贵一带。
神秘的“蛊”,是古代传承下来的一种既神秘而又令人恐怖的黑色巫术(或称邪术,属破坏型巫术)。蛊毒流行于初民社会,它直接施放于人或动物,使之引起心理或者生理上的变化,轻则患病,危害健康,但可治愈;重者会导致死亡。民间传说和历史文献记载的放蛊方法有多种多样:①将蛊毒置于饮食中,使人食后中毒生病,甚至死亡。②直接把蛊毒施放于人身上,如把蛊毒沾于手,用手去抚摸人身,便能将蛊传与别人,使被抚摸者中蛊。施蛊的人一般自己配有解毒药,不会中其毒。③把蛊冲水搅成糊状,均匀涂抹在纸上,等纸干后,用掺进蛊药粉的墨水在纸上画神符,神符上的蛊药粉被晒干后,就会均匀地成粉末状沾在纸上,若有人触动了神符,蛊药粉就会飞扬起来,被人误吸入口中,则患病中毒。④眼睛传毒作祸祟,或将毒藏指甲中,手指一弹便害人。⑤让蛊自己飞出去作祟害人。伴随着这一行为的,便是放蛊时术者当时所喃的咒语。
相传放蛊的人,以为人被蛊害而死,则其鬼为蛊鬼,可至其家为之力役。术者死后,并成药王,蛊鬼即为其仆役。同时,他们还认为毒人多者,蛊益灵,家益富。在放蛊的种种记载中,放蛊的人或是遗传,或是受毒的传染,放蛊时,也须假借某种仪式与咒语蛊始能生效。甚至放蛊的对象,有时也须卜于蛊神,然后始能施术。凡此种种传说,煞有介事,令人莫知其可。湘西的苗族群众把蛊叫做“第”,把施放蛊毒叫做“放草鬼”。澜沧江流域的汉民多称蛊为药,称中蛊为着药。很多民族都把蛊毒和鬼连在一起,反映出鬼神观念曾有的重要地位。也正因为如此,蛊毒在流传过程中,才被人为地披上了一层宗教意识与神秘的外衣。
我国历代史志、文人笔记、医学典籍对蛊都有记述,各地民间亦有传说,历史上在我国南方各个民族乃至东南亚一些民族中颇为流行。但传说多为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牵强附会,虚妄荒诞,令人谈“蛊”色变。中国古代对“蛊”的解释,综合起来如下:
一、陈谷所生之虫叫做蛊。《左传·昭公元年》云:“谷之飞亦为蛊。”用生物学的观点来看,这些所谓的益虫,其实就是今天所说的粮食蛀虫之类。
二、蛊是自然界的各种毒虫。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蛊”:“蛊,腹中虫也。《春秋传》:皿虫为蛊,晦淫之所生也,枭磔死之鬼亦为蛊。从虫从皿,皿物之用也。”所谓“腹中虫”,应是《辞海》中“蛊”条目所说的“人腹中的寄生虫”。古人很早就知道,自然界的某些虫子带有毒素,它们会叮人咬人或钻入人体中,使人中毒,任其发展会导致死亡。因此中了蛊毒,必须及时施以治疗。《周礼·秋官·庶士》中就有专门“掌除毒蛊”的官职。
三、蛊是人工培养蓄成的一种毒虫。《左传·昭公元年》“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孔颖达疏云:“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贾公彦亦云:“蛊即蛊毒,人所为也。”这是史籍中有关蛊毒的最早记载之一。汉代以后,记载蛊毒之文渐多。如《搜神记》云:“荥阳郡有一家,姓廖,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取新妇,不以此语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蛊的一种叫“金蚕”。《本草纲目·金蚕》:“陈藏器云:故锦灰疗食锦虫蛊毒。注云:虫屈曲如指环,食故帛锦,如蚕之食桑叶也。今考之,此虫即金蚕也。”说的就是蛀虫。但它不是只吃锦,布、毛毡、木头也吃,所以吃锦是遮掩说法,是“持金”的谐音,指进财而富。进财即“进产”,谐音为“金蚕”。蛀虫也是高温时为盛的,仍然透露出“蛊”的本源。《铁围山丛谈》:金蚕始于蜀中,近及湖广闽粤浸多。状如蚕,金色,日食蜀锦四寸。南人畜之,取其粪置饮食以毒人,人即死也。蚕得所欲,日置他财,使人富贵。然遣之极难,水火兵刃所不能加害。必倍其所致金银锦物,置蚕于中,投之路旁。人偶收之,蚕随以往,谓之嫁金蚕。《汀州府志》云:“大凡蓄蛊之家,久必为祸,须以银物伴送密封,或置道旁,谓之嫁金蚕。”
四、“蛊”,也是病名。《素问·玉机真藏论》:“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症状或病因是“冤热”,与夏季的热毒蛊相承。“蛊”,也用为动词“蛊惑”。中热毒之气的中暑是昏迷,引申而指思想情感的迷惑。
民间多强调在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的正午去捕捉百虫来制蛊,从地理学的角度看,端午节时,正值盛夏,太阳直射在北回归线附近,太阳辐射最强,日照时间长,降水丰富,天地间就像一个蒸笼,虫蛇毒物之类的东西迅速繁殖长大,含有的毒素也最多最盛,把它们都捕捉来密闭于容器中,令自相残食,各毒素互相流通,免疫力强的毒虫吸收了别的毒虫的毒素,战胜其他毒虫活下来。到最后,它身上含有了其他死去的毒虫的毒素,其毒性最大。其原理和分离出能抗结核菌的土壤细菌菌株相类似。制蛊的过程,或许可以说是毒剂的自然加工提炼过程,益虫起了一个小型毒剂加工厂的作用。
从史书记载及民间传说来看,蛊毒是人为的产物,即由人把诸种毒虫聚集于器皿之中,让它们互相噬食之后,独存之虫才能培养成蛊,蛊是受人控制的。古人受社会生产条件所限,科学知识不发达,自然界的种种变化及人的生老病死无法正确解释,以为有超自然的力量——鬼神在支配着,认为蛊毒是神,是“怪茬鬼”,于是种种神秘恐怖的传说应运而生。在实施蛊毒的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欲望,会伴有情绪的表现,这是放蛊人着意表现出来的。正是这种欲望和情绪带有神秘性,而非蛊毒本身的问题。
民间源远流长的“蛊”俗文化和丰富的文献典籍记载为金庸的武侠小说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金庸的生花妙笔截取“蛊”的神秘诡异放于奇幻的武侠世界,使其焕发出别样的精彩,使得武侠小说增添了几分奇幻诡异的色彩。与此同时,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彰显于作品中,给人以性情与文化的双重熏陶,想必这正是成就金庸武侠小说长盛不衰魅力的重要因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