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羡鱼:馆藏量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统计指标,与档案馆的经费、编制等都挂着钩。以前馆藏量的统计,档案是以“卷”为主,资料是以“册”为主。随着文书档案“卷”改“件”。现在档案的统计,既有“卷”又有“件”。但这两个概念是不对等的,所以有的地方就又有了按“盒”来统计的做法,当然也还有延长米的统计方法,但总体来说统计的指标不太统一。另外,还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馆藏量究竟按什么单位来统计更科学呢?
沧海一粟:这确实是档案统计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此谈点个人看法:其一,关于馆藏档案的统计单位。对于传统的纸质型文书档案,我认为以“卷”为统计单位存在着不能准确反映档案的数量、难以衡量档案工作量和不能全面、真实地体现档案利用的量值及其内涵等不合理性,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较为科学,理由主要有四:一是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可以使档案统计的绝对数字更为精确可信,因为“件(或份)”是档案能够独立存在的最小单位;二是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更有助于揭示档案管理的内涵,从而能够为我们对档案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保证了档案绝对数字的准确性,从而使得其他统计指标的相对数字也具有了实际意义:四是目前已在档案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的计算机具有极强的运算功能和巨大的存储量,使得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成为可能。对于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新型载体档案可以考虑根据新型载体的性质以相应的“盒”、“盘”、“张”等作为统计单位,其二,关于馆藏资料的统计单位。我认为传统的纸质型资料以“册”为统计单位为宜,对于一些新型载体的资料可以考虑根据新型载体的性质以相应的“盒”、“盘”、“张”等作为统计单位。
临溪羡鱼:讨论馆藏量的统计单位有两点考虑:一是便于横向比较。我们可能都听到过这样的说法,某某档案馆是个大馆,馆藏超百万卷(册)。这说法的前提是档案馆保存的非纸质档案很少,纸质档案(文书、专门、科技)均以卷为统计单位;资料则以册为统计单位。而卷和册是基本对等的。现在时代不同了,不仅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问题,而且纸质文书档案也开始以“件”为单位。沧海一粟先生“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较为科学”的观点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但馆藏档案和馆藏资料仍无法合并统计。因为大多数档案馆都保存了许多按档案来进行管理的珍贵资料(如建国前地方志),而“件”和“册”还是不对等的。也许“×××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万卷册”的说法将会成为历史。二是为了提高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如以“件”为基本统计单位,那么文书档案里请示与批复是算1件还是算2件,科技档案里的图纸是1张算1件还是1套算1件呢?同样。以延长米做基本统计单位。误差也很大。据我了解,档案馆在统计延长米时是不大可能按档案的实际排列长度来统计的,一般的作法是按档案柜每节的长度乘以档案柜的节数,这样统计出来的数字误差小不了,数字到了省里到了国家误差就更大了。更何况我们的档案,且不说盒的厚度,好多档案盒其实是装不满的。
沧海一粟:我个人认为,对于传统的纸质型文书档案,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较为科学,而对于科技档案里的图纸没有必要非得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完全可以以“张”或“套”为统计单位(二者相比较而言,我比较倾向于以“张”为统计单位);对于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新型载体档案也可以考虑根据新型载体的性质以相应的“盒”、“盘”、“张”等作为统计单位。至于对馆藏资料的统计,我认为也没有必要非得和档案的统计对等,以“件(或份)”为统计单位,完全可以以“册”为统计单位。当然,对于一些新型载体的资料,也可以考虑根据新型载体的性质以相应的“盒”、“盘”、“张”等作为统计单位。
白桦:我认为馆藏量的每一项统计指标都应当使用准确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否则指标值就失去了准确性和可比性,定量分析也就无从谈起。现行的档案统计计量单位没有统一标准,文书档案用“卷”、“件”,科技档案用“卷”、“盒”。图纸用“张”。“卷”或“盒”都是人为的组合,各单位在组卷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上有很大区别。做法不尽一致,因人为的主观因素而异。统计数字在调查范围内不能保持一致性,也就不能充分、精确地说明问题。因此,我认为档案统计也应规定标准的计量单位。比如在制定案卷标准时。对案卷“卷”、“盒”容量进行定量规范化,确定标准的量值。如果标准的案卷容量难于确定。是否可采用下述方法:文字材料按“件”或“份”。排架长度按“米”计量;图纸统统折合成A4大小的图按吲∈”计量:资料按“册”计量。
亓晓华:2000年之前,馆藏档案以案卷的形式管理为主,统计单位常采用卷:2000年以后。档案以文件级形式管理为主,统计单位多采用件。档案年报要求统计口径。以前为卷、页、米,现在为件、页。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又出现了数字化档案,把档案存入计算机和光盘、软盘之中保存。又增加了新的统计单位KB、MB、GB等等。总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数量统计问题,口径不一,要求各异,有必要达成共识。找出既相对合理又切实可行的统计单位。
savvy:从定量的角度,档案统计完全可以精确到页(有字页。一面为一页。两面为两页,尺寸可以1~,2A4幅面为标准。小于A4算A4,大于A4可进行折算)。依据主要有三:其一是按卷管理的时候,每卷是从头至尾编页数的:其二是按件管理,同样每件也编有页数;其三是计算机的应用,实现精确到页统计。并不困难。
zhz:统计到“页”的提议,也只能解决纸质档案的统计单位,声像、电子、实物档案的统计单位总不能以“页”统计吧。馆藏档案还有一种统计单位未见列出,档案馆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收集了不少撤销单位的印章,印章的统计单位通常为“枚”。字画档案的统计单位是什么?装裱过的书法作品总不能用“页”为统计单位吧。馆藏资料中的“册”同样也存在不对等的问题,即“自然册”和人为的“装订册”。例如:报纸有一月装订一册的、有一季度装订一册的、也有半年或一年装订一册的:期刊也是如此。
王茂跃:馆藏量统计单位,不可一概而论。就传统的文书档案而言,以前是卷,现在是件。但无论卷还是件,都难以绝对准确地反映出馆藏档案量,因为过去的卷有厚有薄。现在以件为单位,同样存在厚薄差异很大的问题。既然以卷或件作为统计单位是有不足的,那么为了具有可比性,同时还应有一个统计单位,国际上通行的是米。在使用卷或件的同时(当然,其他载体的档案有另外的
统计单位)。再用米来表示馆藏档案,即馆藏档案长度为多少米。这样就比较能够说明问题了。
zhz:“馆藏量统计单位”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说其简单无非是以加法计算数量的问题;说其复杂,是说统计单位很难统一以精确反映真实数量。先说档案。文书档案通常以卷、盒、件为统计单位,科技档案通常以套、张为统计单位。声像档案通常以盘、张为统计单位,专门档案的统计单位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字画档案要以“幅”为统计单位,实物档案中的锦旗、奖杯、印章通常要以“面”、“个”、“枚”为统计单位,标本档案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早期的档案统计单位还有箱、捆、袋等)上述统计单位凡属单数的,如盘、张、个等,也只能反映档案载体的数量:而属于复合数统计单位的,如卷、盒、件等,就很难准确反映档案载体的数量了,如“卷”,有几页、几十页、几百页不等;“盒”的空间厚度一般有2、4、6厘米,个别定制的也有8、10厘米的,其间所装档案几件、几十件:“件”既可反映单数,也可反映复合数,文书档案中“件”少的只有1页,多的有100多页。再说资料。资料的常用统计单位是“册”,有些资料也用“件”、“张”的。“册”又分自然册和装订册,如期刊、报纸等。自然册有几页、几十页、几百页不等;装订册更是五花八门,其厚度有不足1厘米的,也有7、8厘米的。
王茂跃:尽管长度(米)也是相对的,但再结合卷或件加以比较,还是基本上能够反映出馆藏量来,因而就更具有可比性。当然,如果我们到网上搜索一下,就会发现馆藏统计单位的使用情况有差异,也有共性。有单纯以件为单位的,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1,000多万件:有单纯以卷为单位的,如2007年南阳全市14个档案馆馆藏档案1007002卷:有档案(卷)与资料(册)不分的,如洛阳市第一档案馆、第二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172805卷(册);有档案(卷)与资料(册)分开的,如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80余万卷,资料80余万册;有卷与长度单位同时使用的,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130多万卷,案卷上架排列总长度i为35000米:有档案资料结合长度的,如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159万卷册,排架长度近12公里。在不同的统计单位中,由于文书档案占绝大多数,所以基本上是以卷或件为单位,如果再给出长度单位就更加直观。当然,还有其他载体的档案,其统计单位有的是难以用卷或件或长度来加以表示的。有的档案馆在介绍馆藏时,由于数量不大,就忽略不计了。就目前而言,由于声像档案等载体的档案数量少,所占比例低,那么用卷或件,再结合档案上架排列总长度来反映馆藏档案量,既相对合理,又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