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冬娅
[摘要]在比较政治学中,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提出不仅意味着对于公民社会的发现,更为重要的是,它重新将“国家”作为独立的分析变量纳入到政治分析之中。在对系统功能分析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研究者批判了多元主义和政治发展理论对于政治分析的社会学化约,深入探讨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超越社会的自生性和渗透社会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了研究者对于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国家能力发展之间关系的把握。
[关键词]比较政治学;国家分殊性;国家自主性;国家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D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20(2009)04-0488-07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无疑是政治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充满争议的问题。在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研究者从经验分析出发,重新关注“国家”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强调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超越社会的自主性和渗透社会的有效性。本文主要回顾比较政治学研究中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分析研究者如何从经验研究出发提出并深化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框架。
一、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
当政治科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作为一门现代学科开始出现时,古典传统对其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被称为“传统比较政治学”的研究中,研究者对不同国家宪法和其他政治制度的具体起源和运作方法进行了详细研究。这也是政治科学与宪法学之间密切联系的结果。然而,二战后随着行为主义的兴起,对于国家的关注逐步转移到经济发展、政治文化、利益团体等相关研究上去。在结构功能主义和系统分析中,国家逐步丧失了其相对于社会的独立性,政治系统的概念取代了“国家”的概念,政治系统的存在和发展不过是社会系统的功能性需要的产物。针对这些忽视“国家”划界于社会的研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政治学研究者开始重新将注意力转向“国家”,发现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国家的自主性、有效性、合法性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国家与社会边界的模糊性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拓宽比较研究的范围、寻求适用于各国的普遍性理论,原有关注国家“宪政结构体系”的旧制度主义遭到抛弃,伊斯顿、阿尔蒙德等研究者开始积极倡导政治的系统功能分析。在系统功能分析中,研究者用“政治系统”的概念代替了“国家”的概念,而“政治系统”与环境边界的模糊性使得国家与社会的分殊性若有若无。
首先,“政治系统”替代“国家”的概念。“政治系统”的概念聚焦于政治系统和环境之间的以输入和输出进行的交换。环境包括了社会内部系统和社会间系统,前者包括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等社会的功能性组成部分,而后者包括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
其次,“政治系统”的开放性及其与环境边界的模糊性,弱化了政治系统相对于社会系统的分殊性。对于伊斯顿而言,由于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边界”的定义是一个困难的问题。虽然伊斯顿给出了判断政治系统边界的几个经验指标,但他的回答仍然是相当含混的;“就经验而言,虽然政治系统不能够像在地图上画一条线那样区别于其他社会系统,但是,‘边界这个概念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分析工具,它使得我们认识到具体、可见的边界只是边界的一种。”阿尔蒙德和鲍威尔认为,政治系统不仅仅包括政府制度,而且包括所有“以政治面向出现的社会结构”,比如,宗族、利益集团、暴乱和媒体等。这进一步模糊了“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分殊性。
最后,系统功能分析强调系统组成部分的相互平衡,进一步将研究重点从“政治系统”转向“社会系统”,从而淡化了“国家”的相对独立性。在系统功能分析看来,当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性质发生变化,所有其它部分,甚至包括系统全部都会受到影响。这样,系统功能分析的研究对象往往并不是“政治系统”,而是关注于包括文化系统、社会经济系统在内的“社会系统”给予政治系统的影响。在这个理论框架中,“国家”扮演了很微小的角色,政治系统的输出往往只是被看作社会有意识地制定和追求集体目标的手段,政治系统的变化被认为是对于社会环境或者国际环境变化的反应。
因而,从系统功能分析出发,政治发展研究的焦点并不在于“政治系统”本身,而往往在于政治发展的“社会前提”,比如经济发展、政治文化和政治合法性。这种研究路径被亨廷顿称作“兼容性研究”:它们假设政治发展过程中包括经济增长、平等、稳定、自主和民主等在内的不同发展目标是彼此兼容的。由此,研究者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文化发展等角度来探讨政治发展的规律,从而创建关于政治发展的普遍性理论。
(二)国家与社会边界的分殊性
在系统功能分析中,政治发展成为了政治学研究的重要主题。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正是政治发展研究中所产生的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促使研究者开始关注国家与社会的分殊性。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提出了许多研究框架试图处理各种所谓“后发展”国家发展过程中面对的问题,特别是政治稳定问题。在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文化的演进与政治稳定、民主转型并非完全同步、平衡发展;相反,这些政治发展目标之间出现了许多政治发展理论难以预计的冲突和矛盾。系统功能分析所认为的社会系统各功能性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协调发展,并不能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针对这些问题,许多研究者试图对政治发展理论进行修正。亨廷顿对于政治制度相对于社会力量独立性的分析使得他被作为功能系统分析的例外和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路径的开创者。一方面,他同功能系统研究者一样认为政治制度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分野并不是一清二楚;另一方面,与系统功能分析不同,他注意到,政治制度的发展可能滞后于社会的演进,有时社会力量是强大的,而国家是弱小的。由此,他开始关注政治制度和社会力量的相对独立性,特别是政治制度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的独立性。
政治社会学研究进一步将政治学研究的焦点转向“政治”本身以及政治所指向的“国家”。在强调国家相对于社会的独立性的基础上,研究者开始提出国家与社会的研究框架,以此代替“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研究框架,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与社会边界的分殊性。本迪克斯明确提出用“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取代功能系统分析中的“政治系统”和“社会系统”,由此,用国家一社会研究框架代替系统功能分析。虽然本迪克斯承认社会试图影响政治秩序,但是,他又强调,承认社会的政治影响不应该走得如此之远,因为政治这个概念本身就假设了一个制度框架。
在政治学研究中,国家主义在强调国家的分殊性上走得更远。国家主义者以“将国家重新带回”到政治分析中为标志,立足于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对于国家的形成、国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国家在社会运动中扮演的作用以及国家与民族身份认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斯考克波尔认为,国家应该被看作是独立于(虽然受束缚于)社会经济利益和结构的自主性组织,而不是自由主义者所假设的社会争夺社会经济利益的平台。在强调国家分殊性的基础上,研究的焦点逐步从政治的社会决
定因素转移到了政治结构和过程本身的研究上。研究者更关注在系统功能分析中被忽视的政治系统“黑匣子”对于政治输出的影响。通过关注政治因素而非社会经济条件,研究者拒绝了现代化理论的经济决定论和直线发展观,提出制度的变迁并不只是对于国内或者国家环境的变化,国家和各种社会集团需求的分歧是常态,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一样在民主化和民主巩固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在对于国家的逐步关注下,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为这种研究趋势所影响,功能系统研究者也开始修正了他们的观点。阿尔蒙德和鲍威尔1978年版的《比较政治学:系统、过程和政策》修正了1966年版的观点,承认一定政治制度下的政治选择对于社会经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伊斯顿也将他的研究转向国家的政治结构,并总结道:“在严格的意义上,‘政治而不是非政治的社会条件,是任何政治行为和结构的最直接的环境。”
二、国家超越社会的自主性
厘清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从而将政治学讨论从结构分化模糊不清的政治系统和社会系统转向边界相对清晰的国家与社会,奠定了我们讨论国家自主性的基础。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中,多元主义将国家化约为利益集团竞争的舞台,从而忽视了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国家主义者明确地提出了“国家自主性”问题,并将国家的自主性建立在国家作为有目的和理性的行动者以及国家宏观制度结构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之上。
(一)国家化约为社会
在政治学研究中,多元主义者也将国家与社会作为研究的对象,但是,他们对于利益集团的强调在事实上忽视了国家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政府只是被看作各种社会行动者争夺利益的竞技场。
在多元主义者看来,社会是由处于流动中的相互竞争的不同团体构成,而这些团体又拥有各种有用的政治资源,他们相互竞争追求他们自我定义的集团利益;同时,个人在各种团体中的交叉存在以及对于游戏规则的广泛共识保证了政治的正常运作。基于此,多元主义着力于考察社会利益集团以及为社会所约束的官员以国家为竞技场进行的角逐,而非考察国家作为独立的行动者进行的统治和控制。虽然一些多元主义的研究也强调政治领袖以及官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但是,他们仍然只是将国家看作是由各种占据了不同职位、扮演不同角色的个人组成的集合体,而非行政机构或者法律秩序。比如,在达尔的《谁统治》中,政治领袖以及社会团体有不同的目标和政治资源,公共政策不过是利益和资源角力的结果,而制度约束、政治信仰等都不扮演重要的作用。并且,达尔还更加倾向于将官员看作为社会压力所约束。他认为社会团体的同意和支持是官员的政策目标及其施行的重要影响因素,而没有去考察政治领袖如何利用国家资源改变社会偏好、改变社会团体所能拥有的政治资源。总之,多元主义把国家看成是一个社会上的各种利益斗争的舞台,而不是具有自主性的一个组织,是一种建立在社会更广泛的同意之上从而获得合法性的权威。
(二)国家对于社会的自主性
基于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国家主义者将国家自主性的问题提到了突出的位置。对于国家自主性的强调被认为是对于欧洲大陆传统的恢复,研究者从韦伯等人的研究中汲取理论资源,并进一步探讨了国家自主性对于经济发展、社会革命和民族认同等问题的影响。
在韦伯的定义中,“国家”是在一定疆域内成功地对于暴力享有合法垄断的人类共同体。韦伯对于“国家”所持的“现实主义”的立场,使得他不将国家高度抽象为所谓政治系统。在他看来,首先,国家是一种人统治人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对于合法暴力的使用上的关系;其次,国家是一种组织,这种组织享有相对于社会以及构成组织的个人和团体的自主性,统治者因其拥有的传统、法理或者奇里斯玛型权威而实行统治。这意味着国家并不能被化约为阶级或者利益集团,现代国家由理性官僚体制组成,它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和目标。最后,国家不仅仅被看作是政府,它还是行政、司法和强制力体系。它不仅是勾连市民社会和公共权威的组织,而且还进一步构造了市民社会内部的关系。
相对于韦伯,国家主义者则更进一步,他们力图恢复并发展欧洲大陆传统,重拾韦伯的国家观,明确地开始讨论国家自主性问题,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对于多元主义、系统功能分析进行了反思。斯考克波尔提出,国家自主性意味着国家应当被当作是自主的结构:即拥有自我利益和自我逻辑的结构,它不一定等同于或者混淆于阶级的利益或者社会团体的利益。埃文斯等也认为,“国家自主性”是国家作为对一定疆域享有控制权的组织,它制定并追求特定的目标,这些目标不仅仅是社会集团或者社会的要求或者利益的反映。在强调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基础上,国家主义者进一步厘清“国家自主性”的两个层面,也即“自主”的国家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两种角色:其一,作为有目的和理性的行动者,国家追求特定的目标、并能够根据其掌有的资源较为有效地实现这些目标;其二,作为宏观的制度结构,国家影响了整个社会中所有的团体、阶级对于政治意义的理解和它们政治运作的方式。
“国家自主性”概念的提出具有两方面深刻的蕴意。第一,在“应然”层面上,它指出了在国家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以防止国家为社会特殊利益所俘获;其二,在“实然”层面上,它指出了“国家”事实上在政治生活中并非只是被动的社会利益的传输带。从这两个层面出发,研究者探讨了国家作为有目的和理性的行动者以及印刻了历史痕迹的国家制度结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并在许多领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三、国家渗透社会的有效性
在对于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基础上,与国家自主性问题同时出现的是“国家能力”问题。与假想国家的绝断权力自然而然意味着国家能力的强大以及假想对于国家绝断权力的制约就意味着国家能力的最小化不同。研究者发现,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转型中,一方面,社会势力通过各种方式侵蚀和控制了国家系统,社会强人和社会势力制定的规则取代了国家的规则;另一方面,难以建立制度化的官僚体系来履行其必需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国家难以为社会订立规则、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随着“社会俘获国家”、失败国家和弱国家等问题的不断提出,“国家能力”越来越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一)系统功能分析中的“国家能力”
在结构功能分析中,除了系统自我调节和维持功能之外,政治系统有相适应的外部和内部功能。内部功能是政治系统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功能,而外部功能是政治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在与其他社会系统和环境发生关系时产生的功能,研究者称它为政治系统的“能力”。
阿尔蒙德认为,“能力”是描述政治系统的运作以及运作变化的方式,对于政治系统能力的分析使得我们可以把握政治系统实现了何种发展。他进一步将政治系统的“能力”分为五类:汲取能力、监管能力、分配能力、象征能力和回应能力。除了汲取能力可以量化之外,其他能力都难以有数量上的衡量标尺。从系统功能分析出发,阿尔蒙德认为,这五种能力可以被看作是五种政治系统必需的功能性需要。
首先,在系统功能的研究中,通过对于政治系统能力的分析,研究者将国家制度、机构、精英目标高度抽象化为所有政治系统必需的五种能力的讨论。阿尔蒙德认为,除了国家的回应能力是介于输入与输出之间外,其他能力都是描述政治系统输出形式。
其次,政治系统“能力”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为系统输入所影响。阿尔蒙德认为,政治系统能力的变化是系统输入与政治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系统以“需求”和“支持”为形式的输入方面的变化会相应地引发政治系统在能力上的变化,即引发政治系统汲取、监管、分配和沟通等方面的变化,以取得系统的平衡。
再次,除了系统输入之外,系统功能分析将政治精英对于系统输入的不同反应也作为影响系统能力的因素之一。在阿尔蒙德看来,政治精英并不是消极地对于功能失调的需求和支持做出反应,他们会发起社会中创新性的输入,并对于根源于其他地方的创新性输入做出积极的反应。当他们是创新的源泉时,他们发展了新的目标和新的能力去追求这些目标的实现。
最后,其他社会系统的能力也会相应地影响政治系统的能力。比如,在经济系统能力很强的情况下,由于经济的发展。再分配的需求压力就会大大降低,政治系统功能性失调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下降。
总的来说,从系统功能分析的研究路径出发,研究者强调输入、政治精英以及社会系统在政治系统“能力”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新的能力,需要新的精英以及精英培训和教化的变化,也需要各个阶层民众期望、信仰和价值的变化。
(二)历史制度主义分析中的国家能力
在政治学研究中,国家形成或者国家建设的研究是最为突出的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角度探讨国家能力问题的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与系统功能分析的差异。
首先,从历史制度主义出发,研究者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国家”而非政治系统,并进而主要探讨国家“渗透能力”的发展。如针对欧洲国家形成进程,曼恩提出的“国家基础权力”的概念指的就是国家实际渗透到市民社会、在其统治的疆域内执行决定的能力,它是一种国家渗透和集中地协调市民社会活动的权力。蒂利也认为,国家形成研究关注于对税收、军事力量和警察等问题的讨论,而这些主要是涉及国家渗透能力问题,然后才是关涉到合法性能力,它较少地涉及到民族国家的整合和身份认同问题,几乎和参与、分配能力无关。在第三世界国家建设的研究中,米格代尔同样关注国家渗透社会实现其社会控制的能力问题。他认为,国家政权向社会的渗透不仅包括了国家机构和人员的下沉,而且还包括国家配置资源以实现特定目的的能力和管理民众日常行为的能力,是国家成功地使用国家规定的规则取代人们自己社会行为的倾向或者别的社会组织规定的社会行为的能力。国家能力的增加正是有赖于这种国家社会控制的增强。
其次,从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路径出发,欧洲国家形成的研究延续了韦伯对于“国家”的历史性分析,将国家能力的演变放在具体时空中考察,而不是抽象地讨论系统输入的变化如何相应地导致政治系统能力的变化。
在国家形成的研究者看来,系统功能分析和政治发展理论的问题在于它们将民族国家本身视为理所当然。因而,对于政治发展的研究也往往把国家能力的发展当成自然而然地从不发达到发达的直线过程,而忽视这个历史进程中国家如何真正地挣扎存活下来。
再次,在历史分析中。研究者特别关注统治者在战争压力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的选择对于国家能力发展的影响。在国家形成的研究中,国家能力发展的推动力量是统治者及其延伸其权力触角的努力,而非来源于社会或者社会系统以“需求”和“支持”为形式的“输入”;统治者对于国家能力发展的推动是来源于在战争压力下民族国家存活的压力,而并非政治精英对于社会“输入”的回应;此外,虽然研究者也强调社会经济因素对于国家能力发展的影响,但是,这个过程并非社会经济现代化导致政治体系现代化的直线过程。国家能力的发展也并非是从不发达到发达的直线过程,社会经济因素只是限制或者促进了统治者的政权建设,从而对国家能力的发展产生了影响。政治事件,特别是战争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由此,研究者将战争压力、社会经济条件和统治者国家建设的努力等对于国家能力发展的影响全部放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分析。
四、寻求平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虽然在一些研究者看来系统功能分析使得政治学研究成为了没有边界的学科,但是,“国家主义”也被认为将国家隔绝于社会,在关注国家在政治生活中的角色的同时,低估了社会的影响。而事实上,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并非如国家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清晰。由此,在重新发现“国家”以及强调国家的分殊性、自主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之上;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者试图寻求建立更为平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米格代尔重新提出了国家与社会边界的问题。他认为,边界是一种社会构建,处于不断流动之中。当旧有的边界,抽象的图景或者事实上的分割点被挑战的时候,总是存在不断的争夺,米格代尔使用了阿尔蒙德的例子:血缘关系有自己的边界,但是,当布什用它来寻求政治支持之时,这种关系就冲破了它原有的边界而被政治化了。因此,米格代尔提出,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传统的政治社会学问题,即国家权力的社会决定因素是什么。他所提倡的“社会中的国家”研究就是反映了国家边界的模糊性以及国家权力的社会决定因素的重要性。虽然“社会中的国家”研究与系统功能分析以及政治社会学研究一样强调政治权力的社会影响因素,但是它与后两者却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在概念框架上,与系统功能分析不同,他们讨论的框架是“国家与社会”,而非高度抽象的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由此,将国家与社会的历史性因素纳入研究之中。其次,在社会影响方式上,系统功能分析认为社会系统对于政治系统的影响是以“输入”方式进行的;政治社会学认为考察政治的社会影响因素,不应该关注与社会的“非正式”互动。他们认为社会生活是结构化的、是为那些正式的制度安排所规导的,忽视这些结构就意味着认为社会现实是本质上无定形的(Amorphous)。而事实上,制度并不是没有发生作用,相反,制度只是没有按照他们原本的目的运行。与这两种研究不同,“社会中的国家”研究力图将国家“形象”(Image)的一面和其“实际”(Practical)的一面相结合,否则,就会要么夸大国家执行其政策的能力,要么就只是将国家作为由无数追求私利的腐败官员组成的混杂体。由此,“社会中的国家”研究不仅从制度安排和正式结构上,而且从社会与国家的非正式交往中,考察了国家权力的社会影响因素。
当然,除了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深化对于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关系的认识以外,如何在实际中把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依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国家如何能够依靠公民社会这个对话者和伙伴,而又不为其所俘获或者不成为它们消极的代表?公民社会如何在国家能力的成长中寻求其发展的空间?这些都是长久存在而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研讨的问题。
(责任编辑叶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