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飙车”夺命案暴露生命权意识缺失
2009年5月7日晚,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过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狂飙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称,谭卓被撞起5米高,飞出20多米远。警方认定,肇事车辆当时在超速行驶。走在斑马线上竟然被撞飞,这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声讨。
其实,行人惨死在斑马线上已不是偶然事件。就在几天前。浙江瑞安两个五年级女生搀扶一位九旬老太过斑马线时,突遭“抢时间”拐弯的大货车撞击。年仅13岁的黄小连失去了花一样的生命。
一个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一个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都因为别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命赴黄泉。网友们在网上留言:“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还有多少生命可以逝去?”除了为不幸者扼腕叹息,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人敢视法律为儿戏,在人流如织的市区道路上“飙车”?
杭州飙车事件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这是一件交通肇事事件。可针对在城市飙车。有专家指出:这不仅仅是“交通肇事”,其性质更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
所谓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在故意违章的基础上。驾驶人对自己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人身或公私财产损害是明知的或者可以预料的,对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是故意的、是容许的,是放任的、是不反对的。那么这就应当视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在闹市任意飙车,这是漠视公众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是公众安全的隐患。
深挖一下,杭州“飙车”案暴露的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薄,更是“生命权意识”的缺失!在屡见报端的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者明知喝酒开车易出事故却照样喝。明知闯红灯违法依然去闯,最令人发指的是撞人后不仅不停车,反而来回碾轧,或拖着奄奄一息的伤者继续奔驰。鲜活的生命被简化为“赔多少钱”的冰冷问话,“撞伤不如撞死”的论调令人心惊。
“飙车”夺命行为之所以引起公愤,是有的肇事者把自己的一时快意凌驾于他人生命权之上。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谁都不能随意伤害他的身体,更不能随意剥夺他的生命。任何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以最虔诚之心去感悟生命的本义。“生命教育”应该成为今后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也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决不放过任何伤害无辜生命的行为。为什么“飙车”现象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究竟是惩处偏弱,还是有“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有关部门真该好好查一查。否则,飙车就会成为公众身边的移动炸弹。
“假货”盛行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
随着“山寨”的盛行,许多假货在中国市场流行,假手机、假手表、假皮包、假唱片。几乎是有真的东西,就有假货,许多“山寨产品”做得比真货还像真的。假手机、假手表、假皮鞋、假皮包等流行这么多年,并在市场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欢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假货虽然可能伤害真货的市场,但并不伤害使用者的身体,因此,假货有不小的市场,许多消费者并非觉得消费假货有多大的不当。
可当假货涉及食品,尤其是假货危及人的生命时,问题就不一样了,社会才开始真正承受不起,奋起反抗。近年来,从毒大米到“多宝鱼”、从“红心鸭蛋”到三鹿奶粉。人们痛心地发现,作为个人立于社会的基础、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市场经济基本准则的诚实守信原则仍然被一些人作践和嘲弄,“食品安奎大于天”成了一句空话、假话,人们都不知道吃什么放心了。
难道制假造假在中国已经形成一种人们熟视无睹、甚至根深蒂固、无法改变的“文化”、风气,甚至“理念”了吗?
去年。奶粉事件就是涉及假货的一个极端事件。有人会说,问题奶粉不是假货,那些奶粉都有正式的牌子,可在我看来。在奶粉里掺入有毒成分,那就是假货,因为那已经不是可以提供营养的奶粉,而是危及人生命的假货,奶粉事件其实就是一个有关假货的恶性事件。更严重的是,“假货”不仅局限在物质方面。而且涉及其他的方面,比如,地方政府包庇地方企业的作假行为,那就是超越假货本身的“假货文化”。当假行政假作为像假商品一样流于市场时,公众的安全谁来保护?
中国社会需要解决的是造成问题奶粉的“假货文化”,这有制度上的因素,也有价值观和道德观上的因素,中国社会需要从各个方面努力,才能破除危害社会的超越假货本身的“假货文化”,才能树立起人们在各个方面的信心,保证国民的安全。
“网络暴力”:突破公众利益与道德界限的游戏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人肉搜索”是其典型表现,暴露别人隐私是常用手段。
“女白领跳楼事件”被称为“网络第一案”:在北京工作的女白领姜岩,从自己居住的24层楼跳下自杀,她的“死亡博客”后来被网友打开。这份“死亡博客”记录了姜岩自杀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并披露了“出轨”的丈夫王菲与第三者东某的一段婚外情。这在网络世界引起轩然大波。主人公王菲旋即遭“人肉搜索”。他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第三者东某的个人信息逐渐在网上被披露。随后,网民在网上的宣泄也逐步从网络世界中的谩骂,演变成一场现实生活中的暴力——王菲父母的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的标语……
2009年3月,王菲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将张乐奕《姜岩的大学同学,注册了“北飞的侯鸟”非经营性网站》、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张乐奕和北京凌云公司构成对王菲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侵犯,判令上述两被告删除相关文章及照片,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教函。并分别赔偿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3000元,加上公证费,王菲总计获赔9367元。
《中国青年报》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在2491名调查对象中,79.9%的人认为人肉搜索应该受到规范。65.5%的人认为,人肉搜索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发泄渠道和报复窗口;而64.6%的人认为侵犯了个人隐私:20.1%的人担心自己会成为搜索目标。社会学家于海则认为,追寻真相与正史,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正是这一质朴的诉求,在无数网民日以继夜的努力下,一些公共事件的真相被迅速而有力地揭开,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然而我们看到更
多的是。“人肉搜索”突破公众利益和公共道德的领域,愤怒的群情以道德高地之优势扑向私人空间和现实生活。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
如果说“人肉搜索”是歪曲的正义的话,那么在网上随意暴露别人的隐私,就是不道德和犯罪了。南京网友拂拂因为小孩感冒去了趟医院,结果回家后,个人邮箱里就会不断收到一些垃圾邮件,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小孩感冒了怎么办?有××药帮忙”,或者是“小孩感冒的十种治疗方法”等等,里面全是推销药品或所谓小儿预防保健品的。拂拂特别纳闷:自己去医院时登记资料只有名字和电话。没有留下邮箱地址呀?这是在哪里泄露的呢?后来在一位网站朋友帮助下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名字居然已经上了一个所谓的个人名片资料网站,上面自己的电话、邮箱等等一应俱全。拂拂很是郁闷:“实在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就好像自己在网上成了透明人一样,连自己的QQ号、MsN地址全部在上面。这肯定是自己朋友才知道的,都搞不清楚是谁把我给卖了。看谁都可疑”。
社会个人信息和隐私被“商品化”非法转卖。会直接造成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被破坏,甚至为一些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给社会造成混乱。这种乱象的催生,源于某些商业机构或者个人对经济利益的短视。面对这种黑色利益链,网民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专家建议,受害人想维权的话,必须先请公证员对网站信息进行公证取证,然后直接起诉网站。但问题是这种办法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诉讼的网络取证很困难。因此这种事件最后大多不了了之。就现阶段看。除了期待立法完善、网络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自己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以防成为别人兜售的“商品”。
网络时代。我们的隐私安全和信息安全成了我们时时担忧的问题,我们的私密空间,有了被人侵犯的可能,在这个看似虚拟的空间里。我们每个个体又有一种时刻都会被人侵犯的真实感受,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和信息安全。进而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我们常常在问。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安全感?
交通、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问题不断,假冒商品泛滥,人肉搜索猖獗,面对这么多安全问题,谁来拯救我们的安奎?有一个调查,10.6%的人认为,“科技的进步使人类更有能力去预测、防范和控制备类灾难”;有21.1%的人认为要想提高安全感,需要加强自_身的安全危机意识,要懂得未雨绸缪,提高自身修养:11.1%的人认为“自己很懂得安全,关键是别人也要有安全意识,尊重他人的生命,讲究道德”;有近半数人认为(47.3%)将安全感寄望于政府身上,政府要对各类突发性事件重视。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从而极大地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
由调查显示,要拯救公众的安全感,关键是制度的健全与道德的回归。所以,更新德育观念,摧进公民道德建设就迫在眉睫了。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作为调节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是一个社会安定和谐的理性约束,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精神基石。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深刻转轨、社会深刻转型的大变革时期。在市场经济走潮的涌动下,在多样化社会思潮的激荡下,在多元化大众传媒的影响下,价值观的歪曲、责任感的淡薄、人格的缺失、私欲的膨胀,这更需要道德的力量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小源指出,加强全民道德建设,关键是要注重实效性,既注重传承,又力求创新:既运用理论说服的力量,更充分发挥利益驱动的力量、法制规范的力量、榜样示范的力量和媒体引导的力量。形成加强公民道德修养的合力。
所以时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就采取了一系列。带有开创性、奠基性和根本性的道德建设举措,倡导全民道德建设,让道德促进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地发展。具体到生活中,各行各业都应突出“德”字。比如开车要有“车德”,行医要有“医德”,教师要有“师德”,当官要有“官德”,经商要有、“商德”,所有这些“德”中,都蕴涵着我们一向熟悉和尊崇的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的传统羡德,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修正人们的价值理念,引导公民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远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克服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打击不讲信用、欺骗欺诈行为,杜绝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才能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所以,面对时下的种种不安全因素,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应对。每个人都是参与者。每个人都是受益者。在“德”的熏陶下,人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人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能够去关爱珍惜别人的生命,共同维护安全的环境。因为只有公众提升了安全感,社会才能和谐发展、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