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艮安
财政人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有与其职责相联系的固有风险,最后都会表现为财政职务风险。笔者以为财政职务风险是指财政人在履行财政职务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精神伤害、名誉损失、经济损失和其他履行职责损失的可能性。
从整个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而言,财政部门至少存在预算控制风险、经济运行环境恶化风险、局部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等。这些风险首先表现为地区财政压力,甚至国家财政压力,最后牵涉到某地区、某层面的财政人,演化为财政职务风险。财政干部——不管是一般财政干部还是财政领导干部在履行自身职务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履职风险,如工作失误或被拉拢腐蚀或自身品行不端陷入腐败泥潭等。
财政人本身有资源配置责任,配置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货币,通俗地说与钱联系紧密,因为管着钱所以有人叫财政干部“财神爷”。然而管钱也有管钱的难处,给某部门钱再多它不会嫌多总会嫌少,给某部门钱少它也是嫌少,“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管钱多钱少拼着叫困难是常有的事。财政人如若不加深查,很容易造成苦乐不均现象。有的地方或部门直接把某财政负责人作为公关对象,用糖衣炮弹之类的手段“干掉”他也不足为奇,利用朋友情说服,利用上级权力压服,利用金钱美女征服,更有甚者利用黑社会实力降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其目的不外乎是为某部门、某地方、某单位、某个人利益,其结果是让国家蒙受损失,让财政人充满履职风险!
如何避免财政职务风险呢,财政人常告誡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的,打铁原要本身硬,财政人自已立身坚牢,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真真做到“百毒不侵”固然重要,固然可以取到防腐蚀的“功效”,然而有的风险是难以控制的啊,比如某地方政府决定在预算之外做一些诸如道路、广场、集贸市场之类的政绩工程。财政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还得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筹资,导致当地预算支出超出预算控制,人大监督不力,导致预算赤字,财政预算失去其法定的严肃性。这时财政人知道有很大的履职风险,可是他也有难处啊!
最后我想说的是,要防范和减少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履职风险,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执行《预算法》时,需要政府立场坚定,人大监督的到位,财政汇报和预警及时,纠正和防范预算偏差有效;
二是在投资建设时应该量力而行,严防贪功冒进,杜绝政绩工程;
三是有序发展经济,壮大地方财源不断增强财政抗御与防范风险能力;
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应风险准备金、还贷准备金、相关保证金制度,做到有备无患;
五是强化财政干部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使财政人无私无畏真正成为政府的“铁门闩”,做到既能拒腐防变,同时又能为政府高效配置各项资源,既是政府的理财高手,又是高素质的公务员。
(作者供职于湖北省安陆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