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平
在学术界,学术不端之风,可以说是“于今为烈”,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出现面颇广。例如近期影响较大的浙江大学中医学院李连达院士课题组的博士后贺海波多篇国际期刊论文造假事件。但在考虑如何防止学术不端,净化学术界方面,却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谈起,不得不让人有“净化学界何其难”之感叹。以下就笔者的认识论述一下学术界净化难的几个方面。
学术不端发生面广
学术不端发生面广,上至院士、长江学者,下至中学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都有发生。是否有“上行下效”的效应我不敢讲,但院士和长江学者,位尊而显赫,注视的眼睛也更多,理应严格要求自己和周围。当然,我国尊重人才有时走了偏峰,走到了将院士多少作为学校排名或实力的依据,甚至到了“高校纷纷抢院士”的地步,地方和单位还邀请院士参加与自己研究领域无关的项目论证会以壮声势等等。在文章和项目申请书署名方面,虽然未必院士主动到跟自己无关的论文和申请书上署名,但下面的人是会抢着让院士署名的,以借重院士的声名,争取发表或获取项目的机会。所以说院士在学术道德规范方面,不仅要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更要要求下面的人不要“滥用”自己的声名。至于从国外聘回的长江学者在简历方面做手脚的事也时有耳闻。其它等而下之的各层面科教人员的学术不端,则更是举不胜举了。
学术不端惩治不力
国家相关部委虽然出台了各种《规范》,但在惩治学术不端方面难以贯彻落实,起不到震慑作用,因而难以遏制学术不正之风。例如现在官方和民间都有学术不端举报的网站,前者如科学网有“实名举报”栏目,而民间学术不端举报的网站当首推方舟子的“新语丝”,但举报归举报,到了调查惩办这一步往往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原因在于嫌疑者所在单位为了怕影响本单位形象,或者考虑嫌疑者面子,包庇纵容也;或者归咎于对学术不端的理解达不成共识,因不好操作而推托。如果说院士和长江学者发生学术不端惩治不力的话,如何对待下面各层科教人员的案例呢?只敢打苍蝇,不敢打老虎,无论如何是不能根治积重难返的学术不端。当学术不端者所受惩治的成本,远大于学术不端所获得的收益时,这种歪风才能得到有效地遏制。在这方面,我国应学学韩国对黄禹锡的处理态度和力度。真正做到“对严重违犯科学道德的人,一经查出,不论其名望有多高,职位有多重要,应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学术界行政化、官僚化
当学术界行政化、官僚化后,学术界就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官员的意志代替了科研规律和学术标准,官员的政绩观念成了学术界浮躁和学术成果“大跃进”的催化剂,官场腐败也掺和到了学界的不端行为中,使得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难以单纯解决。有人说,“小项目是审出来的,大项目是跑出来的”,因此重大项目如果发生造假作伪时,恐怕就难以彻查处理了。
学术界严重失范
我国学术界本来就欠缺像西方那套成熟的学术生产和评价机制,加之商品化大潮、行业不正之风的和行政干涉的影响,将本来的不成熟学术规范侵蚀得千疮百孔。在西方,学术研究课题评审、成果发表都有严格的评价机制,也就是同行匿名评价制度;但在我国,发表论文却有“只收钱,不审稿”、“领导或熟人打招呼发表”、“约稿办增刊”、“赞助者、关系户、有基金项目者优先”或“要征引本刊的若干篇文章(以提高本刊的引用率)”等潜规则。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奖时,找几个熟人同行就可轻易地获得“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评语。若干出版社更是堕落到只认钱,不认学术的地步,随便你是什么学术垃圾只要出钱就可出版。如近期曝光的海南假期刊《中华实用临床杂志》骗了许多为评职称的医生和教师人数达上千;而《商场现代化》则明码标价,借发论文敛财,4年内版面费收入数千万元计。
科教管理制度和措施过于数量化、简单化和僵化
现在的大学、研究所,不仅有学术“大跃进”的心态,管理制度和措施也过于数量化、简单化和僵化,因为数量指标最“硬”,按数量来评价最简单、最容易、最省事、也最让人“心服口服”,没有说的。研究生答辩毕业,科教人员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项目结题、资助或奖励方面无不要求有SCI论文或中文核心论文的要求,在艰难和窘迫的生存环境下(研究生)或激烈的竞争条件下(科教人员),量化指标有可能加剧“学术泡沫”,甚而至于逼迫某些人铤而走险,进行学术造假和作伪。还有人在SCI论文高额奖励下疯狂发表低引用率的SCI论文来赚取奖金。研究人员一稿多投、论文组装拼凑很大程度上也是这个原因所致。某些高校和研究单位,规定科教人员职称晋升或每年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若干篇,因此发生导师侵占学生的研究成果,导师强行将自己的姓名列为论文或成果的第一作者,甚至给毫无贡献的丈夫、妻子、熟人或领导挂名。有的期刊和网站明目张胆买卖出版论文,说明这方面需求巨大。因此,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绝,这种量化机制实在是提供了学术不端发生的肥沃土壤。
“诚信缺失”和“道德失正”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个人认为,“诚信缺失”和“道德失正”已成为我国现今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术界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的“孤岛”和“绿洲”,学术不端正是社会的这种“诚信缺失”和“道德失正”在学术界的映射。我们虽然早就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的古训,但科教人员未能真正了解“诚信乃学术之本”的意义。普通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淡漠,到知识分子的“窃书不为偷”、“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想法和抄袭、剽窃、造假行为,再到学生写作课程论文抄袭不注明出处和来源的做法,一脉相承,其来有自。当一部分人以科学研究作为混社会的阶梯时,科研就与名、利、权嫁接在一起;一个人在利欲熏心的指引下,难免不会败坏科学道德,丧失科学工作者的良知和人格,弄虚作假、沽名钓誉、多吃多占、争权夺利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了。学术界的诚信和道德要求理应高于社会和严于社会,但同样根据“水涨船高”的道理,社会诚信缺失和道德失正时,学术界也不会好到哪里。然而如何解决“诚信缺失”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却是个很大的课题,非我辈所能提出解决之道。
我国文化中的“面子”思想作怪
跟洋人相比,国人通常对待学术评价和学术批评不能就事论事。究其原因,是我国文化中严重的“面子”思想在起作用。个人有个人的“脸面”,单位有单位的“脸面”,地区有地区的“脸面”,国家有国家的“脸面”。这种“面子”思想尤其妨碍重大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案例的处置。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可用同行匿名评价和有关人员回避等制度来解决,但也有不少情况需要“撒破脸面”、“大义灭亲”才能解决。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参加者在项目基金评议、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职称的晋升评议等事项上照顾,则算给了面子,否则就算失了面子。去除“面子”思想,关系到学术界能否有充分的学术批评空间和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这些都是学术界良性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学界应宽容对待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监督和批评,同时也要有勇气去掉“面子”,敢于自我批评和自揭伤疤,这才是消除学术不端的有效措施。
学术道德和专业精神教育欠缺
严加惩治是解决已犯学术不端之道,而学术道德教育则是预防学术不端之途。考虑到每个科技工作者(不论是院士、长江学者、教授,还是普通的科教人员)都是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进入职业的,学生阶段是他们进入科研领域的基础和前路。研究生和一般科教人员中很大一部分学术不端是由“无知(对学术不端认识的不足)”引起的,而且学术不端在我国教育界和学界从未被视为“最大的罪恶”,不仅学生日常学习过程中,抄袭和剽窃已成为他们学习习惯的一部分,一般科研人员似乎也不以为意。导师们一般视国际学术惯例和学术道德为常识,但确实是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和低级科教人员不很了解。学术道德非生而知之的事,须在学生阶段加以重视学术道德和专业精神的教育,可在某种程度上防止他们在进入研究和创造阶段中的学术不端。
如何整顿我国学术界这种普遍的学术不端现象?从下面几个方面努力可在短期内收到很好的效果。长期来讲,还要从改革现行科教体制的行政化、官僚化入手,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科教管理体制。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倡导“诚信为本的道德理念”,则学术界确立“诚信乃学术之本”的职业观念,根本上消除学术不端现象将为期不远。
1.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同时制订详细的学术不端条款加以约束。在这方面,有关机构已经采取相关措施。如教育部部长周济于2009年3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提议要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高校课程。另外,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一批国内名校也纷纷制订了详细的科学研究行为规范的管理办法。
2.加大学术不端惩治力度,树立学术不端惩治新规范。如近期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被美国《神经科学杂志》主编揭露其所一位研究员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现象,该所立即启动严格而果断的处理程序,给予很有力度的惩处结果(撤销研究员的职位、关闭其实验室),主持其事的蒲慕明所长、林其谁两教授受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教授称赞,说他们“为中国学术严谨,带了一个非常好的头”。
3.改变业已背离学术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在这方面,科教管理部门应抛弃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改变那种违背学术发展规律和学术评价根本目的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如僵化的数量化奖惩模式,完成者自己申报的成果评奖模式和基金项目或课题的管理和结题模式。长期来讲,应由简单化的“只管数量不顾质量”的评价模式转向由国际同行评议的“重质不重量”的评价模式,由短期评价向中长期评价的“重创新、轻跟风”评价思想转变,由不切实际的“一刀切”评价模式向双轨或多轨评价模式转变。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