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江国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四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高校面临的一项根本性的财务变革。本文分析高校作为政府直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针对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措施,以顺利推进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
一、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1、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筹资工作难度加大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的办学资金来源日趋多样化。财政拨款在高校办学资金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学费收入和其他收入有所增加,但银行贷款目前仍是大多数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主要手段,很多高校的大型基本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解决,银行贷款在高校的跨越式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银行之所以愿意为高校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主要是在财政分散支付体系下,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最终都拨付到高校在银行的存款账户上,高校在银行有巨额存款,又有收费权作质押,银行为高校提供贷款的风险较低,高校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而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在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且零余额账户即时和国库单一账户结算余额保持为零,高校在银行的存款基本上为零,银校合作由原来的互惠互利转为单纯的为高校提供服务,银行因信贷风险增加而压缩高校贷款规模或是提高贷款利率,增加了高校的筹资难度和利息支出,特别是在目前大部分高校负债办学的情况下,有时甚至影响高校的正常运行。
2、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资金调度能力弱化
高校资金运行的特点是收费的“阶段性”和支出的“均衡性”。特别是近几年,高校为实现快速发展和建设新校区的需要,举借了大量的债务,高校要通过频繁的借新债还旧债来维持资金链的正常运转。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财政部门按季度将高校预算经费拨付高校银行账户,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使用,当期没有用完的资金沉淀在高校银行账户上,高校可以科学调度使用沉淀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调整贷款结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一方面高校老账户没有沉淀资金可供调度使用,另一方面国库单一账户有资金却因部门预算的原因不能使用,高校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这样不仅增加高校贷款成本,而且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高校的资金调度能力弱化。
3、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预算编制的难度增加
目前高校通常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基数加增长的方法,大多数财务部门根据上年的决算基数及当年发展需要确定当期预算,缺少论证、反复讨论、修改,更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研究预算问题。另一方面,高校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定额指标体系,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是根据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情况来测算的,而高校与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相比又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根据财政定额测算出的经费定额与高校的实际支出所需资金差异较大,产生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两张皮”的现象。高校为了保证办学与发展的资金运转,唯一能做的也只能是在编制预算时,尽可能全面地、科学地、准确地预测到高校一年所要发生的全部情况并编入部门预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资金的支配、管理及使用不受预算的限制,不受财政审批的约束,但这显然难度极大。
4、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现行高校财务执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一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实行的是“大收大支”与“收支两条线”的核算模式,它打破了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之间的界限,收入按来源划分,支出按性质和用途划分,收入和支出对资金来源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性支出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与经济科目一一对应,并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这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不匹配和矛盾。同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定,预算单位不能向其下属单位拨付资金。这就意味着校内各单位之间的经费划转不能实现。高校会计核算既要符合两个《制度》的规定,又要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二、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应采取的对策
1、更新观念,精心组织,积极应对
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来讲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工作习惯产生重要影响。高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实行过程中不断更新观念,逐步形成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模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校内各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财政、高校、银行之间的合作,保证高校融资渠道畅通
针对集中支付后高校向银行融资的难度加大的现实,一方面应肯定集中支付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有利于加强高校的财物和资金管理,避免多重设置账户,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银校合作目前已成为高校发展所需资金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如果因实行集中支付而阻碍了这条融资渠道,将弊大于利,因此,应加强财政、高校与银行的合作,如果财政部门能建立高校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本息的机制,从制度上消除银行的顾虑,让银行放心放贷,银行将一如既往支持高校事业发展。
3、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机制
国家财政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保证所有财政资金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之上,为财政体制的其他改革创造条件。高校的部门预算是高校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校预算的执行,预算的执行是预算编制的具体体现,国库集中支付可以看作是预算执行的一个重要手段,部门预算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和高校的正常运行。高校要将校内预算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校预算的编制既要符合部门预算的要求,也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要以政府预收支科目为指导,根据人员情况确定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发展的需要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此外高校还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全面、明晰地反映高校经费需求情况和支出安排方向,切实发挥预算管理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
国库集中支付后对高校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核算体系产生了一系列影响,从会计科目、总账、明细账及预算项目类、款、项的增加到用款计划、用款申请及年末结余处理方法的改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以便顺利操作。财务人员还要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实行程序和方法,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财务人员还要在认真处理各项财务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将国库指标与单位财务账上收入进行核对。这就要求高校建立会计人员培训机制,分不同业务,不同岗位,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实行多层次培训,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扩展其知识面,提高其技能,以适应新形式下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需要。
三、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建议财政采取“财政垫支”的形式,解决高校上半年“青黄不接”的问题,减轻高校的资金压力。
2、建议高校预算外资金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直接上缴预算外专户,由预算专户直接划拨到学校账户,方便高校科学调度资金缓解学校流动性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