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创作中“新、奇、特”现象的成因与对策研究

2009-07-28 08:00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09年5期
关键词:建筑创作现象

郑 杰

[摘要]以当前建筑创作中形式主义的设计作品为例,分析了产生“新、奇、特”等不正常现象的原因,提出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

[关键词]建筑创作 “新、奇、特”现象 成因与对策

早在两千多年前,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其著作《建筑十书》中提出了“坚固、适用、美观”的建筑方针。我国1955年提出的“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指导了中国建筑30余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将建筑方针改为“适用、经济、美观”,其意义是提高“美观”的地位。而在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前所未有的建筑高潮和国外各种建筑思潮的涌入,这个指导方针已渐渐为人们所淡忘,甚至出现过度追求“新”、“奇”、“特”、“跟风”等建筑创作的形式主义倾向,这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社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急功近利和浮躁肤浅的设计思维。

一、建筑创作中形式主义倾向的几个例子

让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美国某设计公司设计的广东科学中心,以珠蚌为构思主题和形式的原型,构筑了扭曲的建筑形象,不知其内部空间如何使用,技术上如何构建,但付出的代价肯定不小。云南省玉溪市的某银行大楼由美国某设计公司设计,主楼平面采用平行四边形,柱网也采用非正交的平行四边形,造成内部每一个使用空间都是平行四边形,每一间房间的地面和天花板吊顶都要用特质的块材来铺装,花费大又不实用。

更有甚者,在近几年的国际招标中,外国设计公司频频以“中国龙”、“中国结”、“凤凰”等象征形象设计,轻易就打动决策者的心。这种简单浮线图示式的建筑创作却每每受到追捧,无疑造成了中国当今建筑创作语汇的误用和理念的低下。

二、产生这些现象的思想根源

1.赶超意识

在中国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建设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强烈的“赶超意识”,沿海城市要“赶超”世界先进,正在期望建设出“世界第一”或“亚洲第一”。地域城市要“赶超”国内先进,正在期望建造“本省第一”或“本地第一”。这种“赶超”的心理往往脱离了理性的基础而仅仅变为政府官员不切实际的“政绩”欲望。

2.盲目求洋,忽略民族特色

在一些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设计中盲目求洋,认为现代化城市的标志是高楼大厦、玻璃幕墙、金属板等,认为只有欧美文化是先进的,所以一度盛行欧陆风建筑。而我国现存的很多历史建筑,却被认为与时代发展不相符合,正大肆受到破坏,这必然会导致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既浪费了资源,又丢掉了特色。

3.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开发商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一些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中建起不少容积率高、设施标准不高、缺乏地域特色的高层建筑。

4.盲目追求时尚

不少建筑师把建筑作品当成了个人的“实验品”,当成个人谋取名利的工具,认为建筑创新就是建筑形式的创新,建筑追求“新”、“奇”、“特”,建筑造型与功能脱节。另外,盲目追求西方的建筑表现手法,而忽视了本国的国情与特点。这样是很难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作品的。

三、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回归建筑根本

令人欣慰的是,经历了近几十年的发展,大家渐渐意识到当前我国的建筑理论已严重落后于生产实践,此时重提“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更是体现了建筑的实用性与艺术性结合的特性,而如何切实保证方针的实施,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1.“消除错位,实施监督”是落实方针的保障

建筑的基本方针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很大程度上在于实施和监督环节出现了问题。首先,从执法方面看,对建筑设计作品的审查和管理体系是由各级国土、建设、规划以及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批设计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条文和数据,但项目经济性、适应性与美观性的评定及决策权取决于项目的建设方,而建设方不是建筑设计行业的法定执行者,这种错位现象使基本方针无法有效地执行和落实。其次,从守法方面来看,执法方面的错位使守法者无所适从,加上城市建设中屡见不鲜的政府违法违规行为使得建筑设计基本方针的落实情况既没有有效的执法和守法监督机制和体系,更没有相应的责罚措施。

要真正落实建筑的基本方针,一方面,要引进重大项目公众参于机制,提高和确定行业专家及公众参与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健全建筑设计产品招投标和评审的法制体系,从法律的角度入手,解决执行“适用、经济、美观”基本方针过程中项目决策者和设计人员观念上的错位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建筑行业协会在项目审查和评判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协助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设计作品执行法律法规和基本方针情况的管理,与此同时,赋予行业协会对执行合同和国家规定设计收费政策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的权利,确保基本方针得到有效的落实。

2.开展全民的建设教育是落实方针的关键

面对日益严重的地球环境污染、资源枯竭,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科技进步,消耗地球最大资源的建设行业,正面临着发展方向性的选择。有必要从地球环境、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高度对建筑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运用健康的审美评价观、先进的设计理念、先进的技术工艺,创造健康新颖的建筑形象。而要创造宜人的城乡环境和舒适、完美的生活空间,离不开全体民众的参与。无论是行政领导、各项工程的决策者、建筑的使用者,还是建筑师本身都有一个建筑文化素养提高的问题。正如《北京宪章》中提到的:“建筑教育决不限于专业人员,从呀呀学语的孩童到耄耄之年的老人,关心建筑的人越来越多,没有广大群众扶持的建筑专业,有如涸河之舟,不能前进一步,全民的建筑教育是21世纪建筑教育的关键之举。”

3.落实方针是新世纪的建筑师的历史使命

时代赋予了方针以新的内涵,而如何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努力打造生态的绿色建筑,则是中国当代建筑师的历史使命。一方面,要清醒认识到我国建筑理论与西方先进国家的差距,努力学习西方先进的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学习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打造适应时代的建筑。另一方面,要坚持回归建筑学的基本原理,“适用、经济、美观”是三位一体的、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只有当建筑的内容与形式、技术与经济、环境与生态完美的统一时,建筑艺术才有永恒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在建筑创作中体现建筑的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才能创造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现代建筑。

正如吴良镛先生说:“面对当前的混乱局面,就像1999年国际建协《北京宪章》所强调的,建筑学的发展要回归基本原理,我们需要朴实的理论。建国初期所提倡的建筑方针:适用、经济、美观,这仍是建筑发展的基本点”。

参考文献:

[1]饶维纯.回归建筑学的基本原理[J].建筑学报,2004,(11).

[2]叶强.论建筑作品的经济•适用•美观[J].建筑学报,2004,(11).

[3]吴良镛.基本理论地域文化时代模式[N].中国建筑报,2001.

[4]张钦楠.建立中国特色的建筑体系[J].建筑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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