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兰
内容提要:就任《晨钟报》编辑期间,李仲公发表多篇文章阐述自己的政治思想,主张在中国实行渐进的共和。此种政治思想的形成,既是其民族主义立场和爱国主义情结的使然,又与当时中国杜全局势的动荡和多变有密切关联,还与个人的学术背景和知识构成有极大关系。由于缺乏对中国政局的本质了解,此种政治思想的最后结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关键词:李仲公《晨钟报》渐进共和
中图分类号:10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05(2009)03-1-6
李仲公(1890-1978),原名李其荃,字仲芸,贵阳人。早年肄业于北京法政专门学堂,1913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研究系。1916年8月,参与创刊《晨钟报》(后更名《晨报》,进步党机关报)并担任编辑工作。就任《晨钟报》编辑期间,他以“仲公”的名义,先后在《晨钟报》上发表多篇文章。文章发表的时间段为1916年8月至1917年7月间,尤其集中于1916年下半年。1916年12月,孙洪伊因倾黎元洪反段祺瑞甚至欲取段而代之,被罢免,退出内阁,并于1917年初南下上海,继续从事反段斗争,作为“小孙派”骨干的李仲公随后亦追随其出走上海,从而淡出《晨钟报》的视野。从发表文章的类型来看,涉及社论、法言、时评等多个方面,主要为社论;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多为时事性较强的政论文章。这些文章,一方面反映了他的爱国主义情结,同时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其早年的政治思想——主张渐进的共和。
一
作为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治研究系的高材生,李仲公汲取了西方的政治思想,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在中国实行渐进的共和。具体而言,赞成共和,反对帝制和君主立宪;实现共和只能通过渐进的道路,持新旧势力调和论;主张中心人物领导下的共和。
(一)赞成共和,反对帝制和君主立宪。其一,指出共和必然战胜帝制。李仲公以法国革命为例,向国人介绍了法兰西人为取得共和的胜利“前仆后继”,即使巴黎街头“横尸喋血者殆百”,即使“变更国体者至三次”,通过共和与帝制之间艰苦的反复较量,一方面说明“共和缔造之艰”,帝制余孽不甘心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为维护自己的特权,必有一番垂死挣扎;然而帝制与共和之间的较量无法避免,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遍及19世纪,涉及葡萄牙、墨西哥、俄国等大多数国家均面,临帝制与共和的殊死斗争,“虽穷极艰苦”,最终的胜利却“未有不归于共和”。其二,阐述发生于中国的帝制与共和之间的三次殊死较量,力证共和必胜。李仲公认为,20世纪的中国同样面临帝制与共和的殊死较量。他视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建立民国为共和与帝制之间的第一次较量,共和胜;护国运动推翻袁世凯洪宪帝制为共和与帝制之间的第二次较量,仍是共和胜。他把讨伐张勋复辟称之为“共和与帝制之最后战争”,认为张勋之举“逆世界之大势,犯天下之人心,其必败衂,可翘足待果也”。其三,指出虚君共和、君主立宪均不适于中国。无论是世界其他国家共和与帝制之争,或是中国国内的共和与帝制之争,其结果均以帝制失败而告终,此为“大势所趋”,由此可知,“一切腐败思想、复古主义与夫所谓虚君共和、君主立宪之绝不适于此后二十世纪之中国”。今后,“此种邪说谬论,其将绝迹,亦为必然”。究其原因。“王气尽矣,民权斯张”。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社会的进步,20世纪成为追求民主、共和、民权、平等的时代,任何试图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邪说、谬论,都不可能有生存的土壤。
(二)实现共和只能通过渐进的道路,持新旧势力调和论,这是李仲公渐进共和思想的核心內容。他首先阐述了新旧所指。他认为,“因历史利害关系之口同,因思想主张性质地位之各异”,新旧之派别有很大差异。何谓之新,何谓之旧?“顺世界新潮流以趋之者之谓新,否则旧;应於时势要求以改革之者之谓新,否则旧”。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主张趋新顺应世界潮流的改革者有之,而落后于时代持陈腐观点的保守势力同样大有人在,二者构成新旧势力的基本力量。新旧势力具有共存性。国家经历大变更之后,社会中的各种力量必然重新分化组合,“各种异性势力亦从而增加”,遵循天演之公例,承认差异,承认不同势力、思想、意志具有共存性,这是“群治演进之无可逃者”。在承认新旧势力共存的同时,阐述新必胜旧,强调新陈代谢之公理。认为新者因其为“国家新生命之所托”,“尝进尝胜”,旧者尤其是其中那部分“足为群治进化之梗”者,固“尝退而归于消灭”,这是新陈代谢的规律,“天演自有其功能”,是外力所不能改变的常经。如忽略此规律,一味试图以人谋或权力等外力去以新胜旧,反而可能导致“机智行而轧轹起,权力用而反动生”的后果。
其次,分析新旧为什么不调和。原因有二,其一,新旧势力不明新陈代谢之规律,盲目而妄动。“旧者既不明代谢之公例,新者亦罕知演进之玄机”,老辈往往因此轻视后生,而“改革新进分子,又骄功急进”,“不度时审势”,不知演进自有“程级”和“率度”,不屑与持旧观点之老辈并存,于是矛盾顿生,“新旧之畛域日深,彼此之猜忌日甚”,“天下变乱多由激而成”。其二,不仅新旧势力甚至新新势力之间因政见不同、利益各异,互相内争,“不惜为同根之相煎,日操戈,阅墙而不少思,已自刈其手足,又从而徒以口舌文字与根深蒂固者争”。
最后,讨论新旧如何调和。一方面,寄希望于国人之猛省。强调当此“危岌之国势,两方均宜猛省而自觉”。包括内阁、国会议员以及督军省长等各方势力应和衷共济。具体而言,内阁因其处于“上承总统下辖地方行政总汇之机关”的重要地位,其责任在于“规划全国之大计,保持行政之统一”,在制定对内措施时“不能挟持党见,须俯顺夫舆情”;制定对外方针时“交涉宜慎重,办理不可秘密妄行”;执政时必须秉公执法,不能“徇情偏倚”。国会因其负有“制定国家之法律”和“代表国民之意思”之双重责任,国会议员当前的首要任务便是制定一部“良善宪法”,同时“保持政局,徐图改革”。督军以其肩负“全国治安”、省长以其筹办“中央财政”均系要务。要求督军“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省长“以处理政务为专责”,两者同处一方,千万不能互生意见,对于中央“尤须悉听指挥,协力辅助”。简言之,即各方势力对号入座,各司其职。一方面,主张顺应天演、进化、新陈代谢之公理。“天演而以渐进主义为常经”,渐进主义因其“兼取进步保守两主义而归之乎中”,进能够“不阻进化之机能”,渐却“不蹈躐等之弊害”。“去旧布新可任天演而不可以人克,可渐而不可骤”,如“操之过切,反动斯起”。遵循新陈代谢之理,坚信“新者终占其后胜,旧者终归于自灭”,适者生存。倡议旧者“降心平忿以进轨道而适生存”,新者亦应该“平心静气为国自爱,勿仇异己,戮力同心”,使得新旧势力“共谋国家之幸福”。李仲公所寄托希望的国人之猛省、所主张的新陈代谢公理,简言之就是告诫国内各派势力,“一国之治乱安危,视其国内所存在之各势力能保其平衡与否,及国内之势力与国外之势力能达于平衡与否而已”。他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法就是倡导“政力平均之论”和“新旧调和之说”。只有平均政
力,调和新旧,通过渐进的方式,达到“举国一致”,才能“群策群力”,“胜吾敌,固吾圉”。
(三)渐进的共和应处于中心人物领导下。中心人物对于维系国家安定、凝聚国力具有重要作用。“一国之中,必有足以维系其群之人物指导统率,其群乃有所宗依而不至于涣散,其国乃有所倚重而不至于空虚。”无论何时代何国家,皆需中心人物之引领,“有则群有所依,无则群无所赖,而一国生命亦即失所倚托”。中心人物是任何时代民众和国家倚赖的主心骨和不和或缺的领导力量。没有中心人物的统率,就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没有中心人物的引领,就不能凝聚民众的意愿。然而护国之役后,挺身而出之英杰,或因“社会之信仰未厚”,或因“党派之倾轧复起”,能够影响全国的中心人物已经“渺不可得”。及至黄兴、蔡锷等元勋哲人的相继陨落,“前途茫茫,国家将安所托命?”当时的中国可谓“险象环生,风雨满城,民不安枕”,当时的国人“犹盘沙堆聚”,急需中心人物的维系。没有中心人物的引领,结果只能是内部互相倾轧,给外人以可乘之机。
既然中心人物对国家的稳定发展、民众的凝聚有极大作用,培养中心人物就成为当务之急。中心人物从何而来?李仲公认为,中心人物之养成不同于一般造就人才之普通方法,国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培养方法有很大差异。当国家处于“多事之秋”即动荡年代,“机会”和动荡的环境成为造就中心人物的土壤。具体而言,其培养途径有二。第一条途径,通过动荡环境提供的机会,加注国人“奋斗之精神,获战胜之结果”,其中那些“比较功高而力厚、凭优而智卓者”,最易成为民众的崇拜对象,被“视为功魁,戴为群首,如是遂成为一国中心人物”。由此可知,机会、多事之秋、奋斗精神、战胜之结果以及体现个人能力的功高力厚、凭优智卓等合力共同造就了中心人物。第二条途径,时势造英雄,此类中心人物的形成,“偶因变乱仓卒,群龙无首,而以资位稍隆被群利用、久久亦遂俨然人望,势力潜滋,社会奉之有若神物,服从无忤,如是亦成为一国中心人物”。两条途径的共同点是国家处于多事之秋,第一条途径突出中心人物通过个人能力和奋斗精神取得胜利成果征服民众,第二条途径更强调机会的偶然性。当国家处于稳定发展状态即和平年代,缺少乱世之秋所提供的机遇和偶然性,此时中心人物的培养,“全赖社会中两种之作用”,一为担当育人之责者对那些可大堪造就之士,无论其是否有关系,均应“予以积极之提携”;一为国人对那些众望所归、国命所托之贤杰,无论其是否有瑕疵,均应“一致推崇”。李仲公尤其重视此种培养途径,认为护国之役后的中国应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前提,在国家稳定的大环境下,培育中心人物的主要途径就不是机会和造英雄的时势,而是“对于当前之英杰力致推崇,对于后起之贤俊力加扶植”。只有通过此种方式,才能使国家“后继有人”。
此种观点招致不同的声音。对中心人物持怀疑态度者认为,过于倚赖一二伟人,甚至举国家大政一切听命于一二伟人,可能会“失其独立自主之性能”,重蹈袁世凯复辟帝制之覆辙。对此,李仲公解释道:“崇拜英雄与崇拜势力有异”。崇拜势力者,往往不在意所崇拜对象的行为如何,他们抱着“依赖之心与摄服之念”,看重的仅仅是所崇拜对象掌握的势力,“惟以其为势力之所归也,则崇拜之耳”,这种崇拜的结果“将如论者所云,举国家大政一切听命于一二有力者之下”。崇拜英雄则不同,称之为英雄者,往往志向高远,洁身自好,以救国救民为己任,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英雄因其“功在社稷,智迈群流”,容易受到“社会之优遇”,此种崇拜被誉为“崇德报攻之宜,尊贤尚能之典”,能够起到促使志同道合者“鼓舞日上”、“臻臻不已”之效果。”
二
清末明初,许多有志青年出国留学,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学习西方先进科技、制度、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知识以救国救民于水火之中。他们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色彩和忧国忧民意识,对中国内忧外患的现状不满,希望中国能够政局稳定、国力强盛,从而摆脱列强的控制。为此,他们根据所掌握的知识,提出了各种各样解救时局的方案。留学日本攻读政治研究系的李仲公,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希望通过渐进的方式实现共和,主张新旧势力调和,反对盲目激进。针对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他又在一定程度上赞成中心人物引领下的共和,希望在关键时期能够有一批功高、力厚、智卓、以国家社稷为先的英雄人物振臂一呼。他的政见,凝聚了一个知识分子青年才俊的爱国主义情结。
从事《晨钟报)编辑工作期间,李仲公对于混乱的中国时局即颇为关注,尤其是对当时国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郑家屯事件、大借款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郑家屯(今吉林双辽)原属于内蒙哲里木盟,1913年改为辽源县。按照中日之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日本有在南满铁路附近派驻守备兵之权。郑家屯既不属于南满,又非铁路附属地,日本本无权在此驻兵。但日本侵略者早在1914年8月即借追击“红胡子”与郑家屯警察发生冲突一事,派警察进驻郑家屯,并在该地设置巡警署。奉天当局屡经交涉,要求日本撤出军警武装,日本均置之不理。1916年8月13日,日商吉本因殴打中国儿童,中国驻军士兵出面劝阻,引起争执。事后日本巡警及武装士兵结队至中国驻军某团部寻衅,互有死伤。日本以此为借口,调集大批军队进攻郑家屯,逼令中国军队退出城外,并占领该地政府机关,宣布从郑家屯至四平街铁路30里内,禁止中国人人内。事后,日本侵略者又颠倒黑白,反咬一口,向中国当局提出惩凶、赔款、谢罪和承认日本在南满、东蒙“必要之地”有派驻警察及聘用日本军事顾问等无理要求。日本的侵略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舆情汹涌。李仲公分析认为,这是日本“借题发挥合力北进”的宵小伎俩,讽刺日本以“中日亲善”为幌子实施侵略罪行的丑恶嘴脸。日本以处理郑家屯事件为借口,提出“除谢罪、赔款、处分将士外,尚要求于满洲方面制宪我陆军,扩充彼军警”,此种行径是典型的“乘人于危而攘其利”。文章表达了抨击日本侵略的民族立场和爱国热情,揭露了日本政府伪善的假面具以,及对于中国所处危局的焦虑,同时认为日本为扩大侵略权益的挑衅行为势必会破坏其他国家在华的既得利益,从而导致更多的冲突与纷争,对日本而言并非好事。不过,“弱国无外交”的事实又让他对于中日亲善抱有一定程度的幻想,寄希望于中日之间关于郑家屯事件的“第二回交涉”。
1916年9月,中国政府欲向各国银行团再次借款,款额为8500万元,用于“开始中交两行之兑现”、“解散军队及各省之善后事业”、“支出国债利子及外国借款之偿还费”、“中央政府之行政费”。民间传言,此次借款由日本包办,“代中国向各国银行团交涉”。作为酬劳,中国政府“允许日本开办安徽太平山、湖南水口山两处矿产”。日本包办借款传闻甚嚣尘上。对此,李仲公认为,此事“关系国权极大”,涉及“外交权之丧失,非等闲事”。国民对之应采取谨慎态度,“不可尽信,亦不可尽不信”。他撰文呼吁“当局诸公慎重”,“国会诸公注意”。数日后,《晨钟报》在国内要闻栏目刊登了与日本兴亚公司签订的借款事宜。内中提及的作为报酬给予兴亚公司的借款条件引起轩然大波。作为编辑的李仲公以敏锐的嗅觉捕捉到这一舆情,随
即撰文质疑此借款条件。怀疑之一,日本作为借款中间人的“道义的相助”的实质。李仲公称,既为道义之助,就不应该“作为条件载诸合同之中”,既然载人合同,那就不是道义援助而演变为“代理包办的契约”。那么民间传言的代理包办借款一事就应属实。他质疑到,对于如此重大之事,“几何此条不加商榷,吾国外交权财政权何在?”怀疑之二,安徽境内只有太平府和太平县并无太平山,太平县境内没有铁矿,而太平府境内则有丰富的铁矿。问及当时的农商总长谷钟秀太平山所在时,该总长答曰“太平县之山”。当追问其太平县之山并无铁矿时,他回答:“太平府总有山,山中必有铁矿。”而湖南水口山铅矿本为民营而非官业,“政府任意以民业为抵押,显系违反约法之举动”。李仲公把这种任意抵押民业的违法举动、以全府铁矿之利益换取借款的行为称之为“丧心而病狂”,认为出现此种丧权辱国的借款合约,执政之“政府不得辞其咎”,而具体操办之财政、农商两总长之行为“尤不得不谓之荒谬绝伦”。他对大借款和郑家屯事件的反应,既体现了报刊编辑应有的敏感性,同时也表达了一个热血青年质朴的爱国主义情结和民族主义立场,既忧虑政府的腐败无能,又关注中国的前途命运,在“弱国无外交”的事实面前,寻求救国良方,希望国内各势力派系能够以大局为重,调和一致,外御其侮。
渐进共和思想的形成与当时中国社会局势的动荡与多变有密切关联。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护国运动,推翻了袁世凯的复辟帝制,“国家大局甫平,国基初定”,然而“人心未靖,军权不一,财政艰窘,外交棘手”,当时的中国“正如风雨孤舟,漂摇靡届”。理应团结一致应对难关的中央地方各部门,内阁、国会、督军省长各势力派系之间,为各自利益明争暗斗。府院方面,处理政务时大总统不盖印,内务总长不到国务院上任,国务总理辞职;国会方面,质问平政院受理裁员诉讼案、质问内务总长拒绝副署案、弹劾财政农商总长案、查办国务院秘书长案,一件接一件,中国政务如同一团烂麻,剪不断、理还乱,一言以蔽之,“府院隔阂,国会内阁不融洽而已”。府与院之隔阂,国会与内阁之不融洽,导致“政务停滞”。府院、国会为之忙碌的这些事情,“何尝有一事利吾国家?又何尝有一事论吾国民者?”所谓的质问、弹劾、查办,不过是为了“借题露面”,或是“挟怒报复”,甚至“为私党植势力”,从而招致“外界之讥诮”甚至“武人之干涉”,导致“同室操戈”。至于地方势力派系之间矛盾错综复杂,中央权威缺失,地方实力派各自为政,为维护自己的势力范围,地方军阀通常结成几省同盟,拥兵自卫,武力对抗中央的武力统一;为争夺地盘,各地方军阀之间又摩拳擦掌,冲突不断。及至张勋借调停府院之机再次复辟帝制,国内政局可谓坏到极点。
与国内动荡相对应的是强邻的虎视眈眈。国内各势力派系之间不能调和一致,不能同心协力,其“过甚之争”,内导致“丧乱频经、生灵荼炭”;外可能招致“外力羼人”,对中国虎视眈眈之强邻如日本者乘虚而入,新旧势力之争的最后结果将是双方“同伏受命,不为汉奸便为人奴”。内部不和最易给那些对中国抱有不良野心的国家以可乘之机,伺机坐收渔翁之利,“强邻逼处伺隙而来,若果变起萧蔷,必致虎狼人室,应念玉石俱焚之戒”。为进一步警醒国人,李仲公又以邻邦朝鲜之亡国为鉴,指出朝鲜虽亡于日本的侵略,然而当时的朝鲜国中“党派分歧,互争权利,倾轧不已,甚至借外力以戮同胞”,由此可见,朝鲜之亡国,事实上“亡于党争,亡于媚外,亡于自残”。如不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中国重蹈朝鲜覆辙的日子为时不远。对此,他大声呼吁中国国内各派势力,“先为兄弟御侮之谋”,“力顾大局,蠲除私见,协力同心,以图振作”。
由此可见,李仲公的民族主义立场和爱国主义情结,以及他对中国局势的关注和忧虑,对他形成渐进共和思想起到了重要影响。此外,此种论调也与他的学术背景和知识构成有极大关系。
他对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史有较大兴趣,这从他发表在《晨钟报》并连载四天的长文《读英法急进保守两党史》可知。文中,他把当时中国激烈的党派之争称之为“急进保守主义之冲突”,任何社会均受此二主义之支配。如果两党能够相容,则“国家受其调剂之益”;相排斥,则“国家受其倾轧之害”。他认为,英国数百年来推行的立宪政治之所以能够轶越世界“莫与伦比”,“实由进步保守两党主义调和而成”。两党虽立异而不苟同,虽有政见而无党见,互相融合,互相迎拒,“乃能使势力之同异,政力之向背,咸趋平衡而得其中”。究其根源,在于“英人言治素本天演进化之公例,特著移俗以渐之精神”,并使这种公例和精神成为治国之习惯。相比之下,法人天性即喜暴动,而历代执政者又往往执政措施过于激烈,从而导致法国动荡不堪,血战逾八十年之久,改宪达十一次之多。究其原因,在于法人“但知有权利有报复,而不知国家政治为何事”,“不明群治之理,昧於渐进之机”,专制者过于专制,急激者过于激急,温和者又不能加以调剂维持所致。他总结到,群治之进退途径有三,即“顺演进之机”的“渐进”和“以人力逆天演而为之”的“不进”或者“急进”三途。英国所走的群治道路为顺演进的渐进,法国所走的则是逆天演的不进或者急进。所以英国国家稳定,国力强盛,宪政为世界的楷模,法国则经历了近百年的动荡,生灵涂炭。由此,他得出结论,应效法英国的“调和之精神,渐进之主义”。他试图通过研读《英法急进保守两党史》,了解英法两国“急进保守两党调和轧轹史”,掌握党派与政治变迁的关系,探究其治乱成败的原由,为中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李仲公能够留学日本,也是得到了持温和路线的进步党的资助。他最初与进步党人的接触源于李大钊的引见。得以认识汤化龙、孙洪伊等进步党领袖并开始参与进步党人的活动,逐渐成为以孙洪伊为首的“小孙派”骨干。1913年底,他受进步党资助,与李大钊一起东渡日本,留学早稻田大学政治研究系。留学仅11个月,即应汤化龙、孙洪伊之召辍学回国,旋即担任教育部编审员。护国运动后,国会恢复,汤化龙任众议院议长,他担任众议院首席秘书,并于1916年8月参与《晨钟报》的创办。1916年9月,原进步党分组的宪法讨论会和宪法研究同志会合并为宪法研究会,其党员抱“渐进主义”,对执政者取妥协合作态度。显然,长期的耳濡目染,他的政治思想受到影响是在所难免的。即使是中国共产党卓越的领导人李大钊早年的思想,也经历了从改良主义过渡到民主主义的过程,也或多或少地受到进步党、研究系思想的影响。
囿于时代背景和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个人学识、认识的局限性,使正值当年、矢志于救国救民的青年才俊李仲公的政治思想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幼稚和谬误。一、他把天演、新陈代谢等自然规律和法则机械地引人人类社会的变迁,视之为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常经,认为人类社会的演变如同自然界的进化,只能遵循、顺应程级和率度,不能越级;只能因势利导、调和渐进,不能激进。他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差异,支撑他政治思想的基本理论本就存在谬误,不能生搬硬套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二、他赞成共和,反对帝制和君主立宪,却又幻想军阀统治下的势力调和,试图通过渐进、温和的方式,使政权和平转移。他对军阀的本质缺乏了解,对军阀争权夺利的秉性和毫无理想信念的特点缺乏认识。军阀只有在不断的争斗中维持并扩大现有地盘才能生存,才能维护自身的特权,只要处于军阀统治之下,各派势力就不可能为了在他们心目中并不占多少地位的国家、大局放弃自己的私利,就不可能调和。他对中国的政局也缺乏本质的认识,没有认清西方列强与军阀之间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不同的西方列强分别控制各派军阀,为获取更多的侵略权益,西方列强必然操纵所控制的军阀进行明争暗斗,府院之争即是明证;军阀依赖西方列强,试图以西方列强为靠山,通过西方列强的影响力、物资援助来扩大自己的实力和威望,从而攫取更多权益。因此,在中国这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土壤里,是无法通过渐进的、调和的方式实现共和政治的。此种政治思想的最后结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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