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4省区迎来了第一次新高考;2008年,江苏也加入了这一行列;2009年,天津、浙江、安徽、福建、辽宁也将步入新课程高考。综观这些省(市、区)的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可谓新意迭出,呈现出诸多新的亮点。
课程改革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而高考却常常被人们指责为应试教育的“温床”,二者似乎“水火不容”。相继推出的新课程高考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将新课程理念渗透其中,正在将课程改革与高考结合起来,甚至可以说新课程高考方案是为课程改革“量身定做”的。新课程实验地区的高考改革,正朝着“三个有助于”的目标向前迈进。
亮点一:体现新课程教学要求,注重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考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课程高考方案“命题原则”第一条规定:“依据课程标准制定考试纲要,按照考试纲要命题。命题尽力体现新课程的教育理念。”
浙江省新课程高考方案规定的命题范围,除了受到课程标准、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制约之外,还特别强调该省《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不得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确定的范围。
广东省新课程高考方案中的“导向性原则”是“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特点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主导地位既明确又具体。
其他省市的新课程高考方案,也分别有“考试内容将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紧密衔接”、“有利于中学推进课程改革”、“有利于高中新课改与高考的有机结合”、“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规定。这样一来,新课程改革实验开始时,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普遍担心的“新高考与新课程实验是否配套”等问题,答案也就浮出了水面。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既是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的重点,也是亮点。新课程高考普遍表现了对二者的高度重视。
一是新课程实验区《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普遍增加了体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内容。这一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学科中表现得十分明显:数学学科对“创新意识”的界定是,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越强。物理、化学、生物3个学科均有“实验与探究能力”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能独立完成实验,理解和掌握实验原理、方法和技能,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和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能设计和修订简单的实验等。
文科类的考试科目中,除英语之外,也体现了探究(探讨)的要求。语文新增加了“探究”这一能力层级,而且在选考内容的安排上,也对“探究”能力层级考查的内容和方式作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培养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尝试新的方法,追求思维的创新、表达的创新。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阅读,对优秀作品能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体验和发现”的课程目标。政治、历史、地理或文科综合,虽然原来就有“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要求,但具体要求发生了变化,将“结合所学知识,从试题提供的信息中发现或提出科学的、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问题”和“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论证和探讨问题,体现出创新性思维和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归入其中。
二是重视技术类课程的考查。浙江、山东、海南、江苏、天津等省市都将技术类课程与新课程高考结合起来。
浙江省新课程高考方案规定,报考第三类高校(专科和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占100分。这类考生不需要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以及自选模块考试,高考总分计算方法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450分)+技术,满分为550分。
山东省采用“3+X+1”模式,其中的“1”指的是基本能力,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高考总分。其考试范围涉及高中新课程的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科学6个学习领域。
海南省无论是文科类基础会考还是理科类基础会考,都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必考内容之一,按10%的比例计人高考总分。江苏省将技术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7门学科之一,直接与高考挂钩。天津市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纳入学业水平测试范畴,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新课程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增加了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而新课程高考方案适时地反映了这一重大变革。
亮点二:致力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试行多次考试
目前已经正式公布的9个新课程高考方案中,有5个明确地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写入了“指导思想”之中。江苏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只考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其中语文、数学各160分,英语降至120分,总分440分。考试的科目少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自然就减轻了。过去不管是考文科还是考理科,采用“3+小综合”模式的需要复习6门功课,采用“3十大综合”模式的则需要复习9门功课;现在,相对于以上两种模式,江苏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科目分别减少了1/2和2/3。
辽宁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取消了原有的“反向小综合”,学生可以避开自己的弱项,专心于自己擅长的方面,既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又减轻了学生的心理负担。浙江省报考第三类学校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再加上一门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考试即可。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多次进行。除了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小综合和自选模块外,还在其他时间安排了“三项考试”。
“三项考试”科目分别是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一年均提供两次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限定在两次以内),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这样,所有的考生至少需要参加两次以上的考试(报考第一、二层次大学的考生,除考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科目外,还至少需要考一次英语听力);如果按照最大值计算,个别学生不排除参加7次考试的可能,即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1次,英语听力、通用
技术和信息技术各2次。
这样做,既可以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又可以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
亮点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有重要位置,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除了高考科目外,各省市还强化了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地位。学业水平测试保证了非高考科目应有的地位,可以有效防止学生只注重高考科目而造成偏科,从而为学生将来的学习和人生打好知识和能力的良好底子。而综合素质评价,则是为了保证学生具备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基本素养、健康体魄和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进一步深造和终身学习必备的学习能力、审美能力、探究意识和劳动技能。
海南省新课程高考方案将基础会考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基础会考就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合计10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基础会考的400分按10%计入高考成绩。加上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总分为790分。比改革前增加的40分,是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
江苏省对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其他几个省(市、区)的新课程高考方案,虽然没有像上述两省一样,将学业水平测试计人高考总分,但也将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结合起来。学业水平考试“脱胎”于过去的高中毕业会考,但其考试性质与功能更为全面。不同的省份考试的科目与内容有所不同,总体来看,以高中必修模块为主,成绩呈现方式倾向于等级制赋分。
已经公布的新课程高考方案,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而且,各省市就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基本达成了共识:都是从6个维度出发,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但目前各省(市、区)公布的新课程高考方案中,已经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综合素质评价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重要性已经远非过去的毕业会考成绩和毕业鉴定所能比拟。
亮点四:注重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不同考生可选考不同科目
通高中毕竟属于基础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是基础学科中的基础。除江苏省语文、数学为160分,英语为120分,总分为440分外,其他各省市以上3个基础学科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学生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业基础和特长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选择不同的考试类别。
选择性原则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高中课程内容的另一个要求。所谓选择性,就是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求。
大多数的省市采用文理分科的形式,报考文科和理科的考生,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分别选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或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这是不同考生选考不同科目的普遍形式。浙江省新课程高考方案按考试科目和内容将测试和选拔分为三类: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研究型能力,即增加自选模块的考试,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18个自选模块中各出1题,每题10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6题作答,总分为60分;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的基础上,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从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中选出一项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考试的科目不同,学生可以量力而行,选择自己要报考的大学类型和考试科目。
新课程高考方案不仅使考生在高考科目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也为他们在同一学科的考试内容上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新课程《考试大纲》中,体现了新课程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以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考内容,现在新的《考试大纲》增加了选考内容,考生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
当然,新课程高考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如有的高考方案规定文科和理科各划定一条分数线,而同为文科选考科目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以及同为理科选考科目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其难度是不可能一致的。同样的情况,也会反映到自选模块的考试当中,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认真考虑的。不过,瑕不掩瑜,新课程高考改革必将给高考带来崭新的面貌,引发我们对于未来高考和新课程的无限遐想。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