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的1947

2009-07-24 08:51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09年5期
关键词:长工富农周家

杜 兴

1955年4月20日,中国青年出版社首次出版了单行本的自传体小说《高玉宝》。作者高玉宝讲述了一个小孩子在一家周姓地主家备受剥削,最后走上革命道路的故事。

小说的第九章,叫做《半夜鸡叫》。在这个故事里,绰号“周扒皮”的地主,为了让长工早起干活,半夜钻进鸡笼学鸡叫,最后反被长工们戏弄。《高玉宝》在国内外有二十几种版本,仅汉文版印数就高达450多万册,并被改编为24种连环画和12种文艺演唱形式及其戏曲书籍,其中尤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964年拍摄的同名木偶片影响深远。

故事的发生地黄店村位于辽宁的复县,今属瓦房店市。这里和东北其他地方一样,复县长期地广人稀。清初召民垦荒,一些山东人来到这儿。雍正十二年(1734年),人丁才增至5278名。当时,八旗官兵“跑马圈地”,戍边官兵“按丁授田”,包括周春富的先辈在内的移民们,则自己动手垦荒。周家的先祖在这里定居下来,开荒、种地、生孩子,一户人就这样繁衍生息下来。

周家到了周春富这一辈,并不算富裕,按阎振明的说法,周春富“继承了一些土地,但不多”。但在周春富看来,那些浮财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土地才是结结实实的保障,地里出一家人的吃喝,子孙也能受益。

于是,这个勤俭、精明的农家子弟,开始一点点地攒钱、置地。他的勤俭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在黄店屯,年长些与周春富有过接触的老人都知道,“周春富这人无论吃的还是穿的,都很寒碜,裤腰带都不合得买,是用破布条搓的”。周舂富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抠门。一个流传甚广的细节是:“周家吃剩的粉条用筷子捞出来,放到盖子上晒干了日后吃。”

在周家做过多年长工的王义帧回忆说,周春富“从不闲着”,伙计铡草的时候他帮着续草,他续革铡出的苞米秸长短匀齐,牲口爱吃。“有个特殊要求,无论是伙计还是儿女媳妇,干活时不准穿红挂绿,怕沾灰就不能撒手干。”

“周家院子里是不能有鸡粪的,孩子回家了就拿起小铲子往院坑里拾掇。家里不养牛养骡马,脚力快也干净。我在他家要早起。他家人养成了习惯,冬天天没亮点了火油灯,家里人做饭的做饭,喂牲口的喂牲口。人家都起来了,你伙计还能赖在被窝里吗!起来没有事挎着筐捡狗粪。”2006年,王义帧在接受周春富的玄外孙盂令骞访谈时回忆说。

在黄店屯,老周家的5个儿子也让人羡慕,“家里人手多,大儿子干农活,二儿子管家,三儿子赶车,几个儿子都有分工,个个勤快。脑子也灵,都能挣钱。”

为了更多地了解自己的太姥爷,孟令骞多年来寻访了几十个与周家有交往的人,据他介绍,周家“挣钱了就买地,地多了就雇长工,从三五个到七八个的时候都有。太姥爷和长工一样干活,一大早就赶马车出去,回来挂一胡子霜”。

长工王义帧对周春富买地的嗜好印象深刻:“老头把家,就愿意买地。和人家在地头说话,末了就问,你卖不卖啊?”

周春富凭借自己多年的努力,为周家积攒了一大份家业。1947年,也就是土改队来到黄店屯的那一年,这份家业包括240亩土地,还有“四大坊”——油坊、磨坊、染坊、粉坊以及一个杂货铺。

1946年,这里进行了第一次土改,当时的主要内容是“减租减息”以及分配“敌伪大汉奸”土地给无地和少地农民,周家没土地出租,也没人当汉奸,算不得土改对象。

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改革会议,之后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东北局发出《东北解放区实行中国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辽宁各地党政领导决定,“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打击地主,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彻底解决平分土地问题”。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一年12月,土改工作队来到黄店屯,开始第二次土改,于是周春富的命运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早在1933年,毛泽东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中,对农村的阶级关系进行了分类。那些“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而对富农的描述则是:“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此外,或兼以一部土地出租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这一分析成为农村社会关系分析的主要依据,但是按此判断,周春富似乎划为富农更合适,因为他雇佣了长工,但并无土地出租。

学者黄宗智则把这类人,称之为“经营式农场主”——他们雇佣了3到8个,耕种100到200亩土地。在黄抽取的33个村庄的样本中,有17个村庄里有这样的农户。

对于这些“经营式农场主”,最初在1942年,中共内部曾提出应当视作为资本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的,应当和富农归为一类。因为党内很多人看来,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要先进。

但在1947年的大环境下,这些理论上的划分只是参考,村内的政治氛围和工作组的工作方式决定了一切。在黄店屯,拥有20多口人、200多亩土地的周家最终被划作了地主。人均十亩地,在地广人稀的东北农村,算不得突出,但周家除了土地,还有几个坊铺,这在村里是被认为“很有钱”的象征,而“有钱”,则是划分阶级、平分财产的一个前提。周春富费尽心思积攒起的家业,最终成为了致命的包袱。

1947年12月的某天,黄店屯的男女老少都被通知去村小学。“周春富被拎过来,贫下中农代表们控诉完毕之后,上去围攻,打啊踢啊。”阎振明至今还记得当年的场景,他苦笑着说:“谁敢不踢啊,阶级斗争,阶级一划分那就是敌人。你不踢,不表态,就说明阶级立场有问题。”

在这样的氛围中,周春富的一些问题,逐渐被“挖掘”出来。一个当年在周家放过猪的小孩,若干年后回忆,“这地主真太可恨!周家的四个儿媳妇,都被他逼着干活!一个月头lO天,大儿媳妇做饭,二儿媳妇做菜,第三个儿媳妇当‘后勤部长,推碾子拉磨什么都干。这10天四儿媳妇可以‘休息,给孩子缝缝补补做衣服。下一个十天,就按顺序‘轮岗……对家人他都这么抠,对我们扛大活的长工,你想想得狠到什么地步!”

这种忆苦思甜式的批斗方式甚至一直持续到“文革”。“文革”中,时任革委会主任的孔庆祥找到曾在周家当过长工的孔兆明,要他上台讲讲周春富的问题,对贫下中农进行再教育。他是当年周家4个长工里年龄最小的一个。

孔兆明上台开始讲周春富如何剥削长工,讲着讲着不由自主地说起,老周家伙食不错,“我们吃的是啥?吃的都是饼子、苞米粥,还有豆腐,比现在还要好。”

干部们一听,急了,赶快拉他下来。

60多年过后,当“阶级斗争”不再流行,周春富的苛刻似乎被逐渐淡忘,而他为人“厚道”的一面也慢慢被追忆起来。曾在周家打过短工的孔宪德说,“农忙的时候,就去帮忙,好吃好喝不说,你还得给我工钱,不给工钱谁给他干?一天的工钱还能买十斤米呢。你不好好待我,我就不给你干。”而孔宪德的哥哥孔宪丞在周家做过多年的长工,“一年挣8石粮食,养活全家。”老长工王义帧则说:“都说老头狠,那是对儿女狠,对伙计还行。没说过我什么,我单薄,但会干。老头说,会使锄,能扛粮就行。”

但在1947年的大环境下,这样带有传统乡村温情的话语是不可能得到表达的。“我经常听父辈们回忆,唉,人家周家有那么坏吗?但那个时候谁敢说他好?”1947年,赵桂春出生于黄店屯附近的黄堡屯。61年后,她坐在大连图书馆,看书,反思以前的事儿:“在暴力面前没有人道,在血面前谁不恐惧?”

暴风骤雨很快席卷了周家,“数不清的脚踏进院子,翻箱倒柜挖地刨坑,然后把筛糠样的地主老财父子婆娘揪斗到街上戴高帽挂铁牌,鞭棍啐骂一浪高过一浪。太姥爷的几个孩子扶着破碎的窗棂惊恐万状。亲朋们早就鸟兽散或作壁上观或劈天跺地划清界限。”孟令骞根据自己的寻访复原了当时的情景。

周春富的遭遇,只是1947年“平分土地”运动中,地主命运的一个缩影而已。包括《中国的土地改革》在内的不少史志都记载,一些地区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财宝”运动成为风潮,不仅仅如此,还发展成了“扫堂子”运动。开始还以村为单位,即让地主、富农净身出户,把他们的财物都拿来分掉。后来觉得本村的是熟人或亲属,不好下手,便发展成为以区,甚至以县为单位的“联合打荡”,在村与村、区与区之间互相“扫堂子”。

在重新划分阶级、彻底平分土地的大风潮下,不仅仅是地主,就连一些中农也未能幸免。在山东黄县,“同一时间封了全县各村地主、富农和部分中农的门,将其全家扫地出门,没收全部财产,实行武装管制,并责令一切富裕些的农民献房、献地、献东西。”

面对土改逐渐“暴力化”、“左”倾的现象,毛泽东表示了隐忧。194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毛泽东谈到:“农村户口中,地主富农只占百分之八左右……中农、贫农、雇农合占百分之九十。”他还提到,对杀人问题,不可不杀,不可多杀。只要不积极破坏战争、破坏土改的人,都可不杀,要从群众的利益着想,把这些人当作劳动力保存下来。

1948年2月1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中又一次强调:“反动分子必须镇压,但是必须严禁乱杀,杀人愈少愈好。死刑案件应由县一级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政治嫌疑案件的审判处理权,属于区党委一级的委员会。”从那以后,“暴力土改”日渐降温,局势慢慢缓和下来。

但周春富显然没有等到那一天,几乎是土改刚刚开始不久,他就被“镇压”了。周春富具体是怎样死的,由于没有正常的法律审判程序,已经找不到档案记载。村里的一些老人们说,周春富就是开批斗会时,被活活打死的。

而那个给周家放过猪的小孩,多年后回忆,“周春福(富)让人民政府召开公审大会给枪毙了!那天我们家乡人山人海地去看,尤其是老人们都非常高兴。”

周春富的死,在这样的大风潮下,并算不得什么特别突出的事件。而周春富死后两年,那个曾在周家放过猪的小孩,参加了解放军,在行军打仗的途中,开始动笔根据自己的经历撰写长篇小说《高玉宝》。“周扒皮”的绰号,以及“半夜鸡叫”的荒唐举动,最终成为了中国千千万万地主的代名词。

黄店屯村的孔庆祥回忆,“有一年我在到黑龙江的火车上,正好遇见高玉宝,我问,大舅,有半夜鸡叫这回事吗?他没吭声,说这是文学创作的艺术性问题。然后又说,咱们这儿没有,不代表全国其他地方就没有。”

黄店屯93岁的老人高殿荣,至今还住在土改时分给她的周家三间老屋里,她回忆起周春富时,只说了一句:“不是恶人,不霸道。”在传统的乡村道德语境内,“好”和“恶”是最基本的两个标准。

摘编自《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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