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仿生学

2009-07-18 07:30位梦华
百科知识 2009年13期
关键词:仿生学道德观念观念

位梦华

如果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人类是不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只要稍有一点常识,恐怕都会点头称是。但是,如果接着问:“既然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那么人类的思想观念和道德体系,是否也是从动物那里继承过来的呢?”恐怕就会有人大摇其头,甚至嗤之以鼻。

在《美国随想与南极梦说》一书里,我曾提出过“行为仿生学”的“奇谈怪论”,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事。到了90年代,又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北极的呼唤》一书里,提出了“社会仿生学”的大胆命题。但是那时候,我还是坚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自己所特有的,这也正是人类与其他生物最重要的区别之一。然而,进入2000年以后,上述的信念又开始发生了动摇,因为我发现,人类的许多道德观念,实际上也与其他生物,特别是动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这可以叫做“道德仿生学”。在这之前,之所以把其他生物看得如此之低,是因为犯了“大人类主义”的错误。

那么,人类的道德观念与其他生物有什么关系呢?这是一个非常微妙而敏感的问题。就拿集体观念来说吧,在人类社会里,从部落,到民族,到国家,每一个成员,都或多或少有一种集体荣誉感,有的甚至愿意为集体而牺牲,因而被尊为英雄。例如奥运会,大家都为能争得一枚金牌而欢欣鼓舞。也正因为如此,人类才不至于一盘散沙,从而形成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集体。因此可以说,集体观念正是形成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精神支柱和凝聚力。

然而事实上,集体观念却并非人类所专有,在生物界早已存在了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年了。例如,从最低级的细菌开始,生物就是以集体防御求生存的。到了鱼类,则是以大群在海洋中漫游,无论是前进还是后退,也无论是拐弯还是逃逸,其速度之快,步调之一致,就像一个整体,令我们这些最高级的生物也叹为观止,仿佛是一部设计巧妙的机器。

有时候,鲨鱼或者海豹会突然冲进了鱼群,大口吞食。但是,鱼群却能临危不乱,周旋自如,大部分逃之夭夭,保存了整体的实力。那些被吃掉的,就相当于人类中为集体而献身的英雄。这种牺牲少数而保全整体的策略,人类也是经常采用的。但是,鱼类却并不举行什么追悼会或者嘉奖仪式。

蚂蚁和蜜蜂,是集体观念最强的生物,它们随时准备为集体而牺牲,却从不贪图什么个人荣誉。至于更高级的生物,集体观念就会表现得愈加强烈,例如北极燕鸥,敢于联合起来向北极熊进攻,而不怕被熊掌拍死。狮虎之类更是如此,它们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而生存,捕猎时一拥而上,个个争先,绝不会因为害怕被猎物踢伤咬伤而犹豫。到了灵长类动物,其集体观念更是充满了理性,与人类甚为相似。由此可以猜测,人类的集体观念,可能也是从动物那里深化而来的,至少会有某种程度上的联系。

当然,人类毕竟是最高级的生物,思想和行为要复杂得多,为了发扬和光大这种集体主义精神,往往要给那些为集体而牺牲的人各种各样的照顾和荣誉,这是生物界所没有的。令人汗颜的是,人类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又是树碑立传,又是物质刺激,以此来激发为集体牺牲的精神,却并不完全奏效,自私自利者有之,坑害集体者有之,贪生怕死者更不在少数。但在生物界,例如蜜蜂和蚂蚁,不用任何奖励,却可以毫不犹豫地为集体而死,还可以通过基因一代代地传下去,这对人类岂不是一种讽刺?

人类中的黑帮,总是遵循着这样的逻辑,如果想当老大,就必须敢向老大挑战,如果赢了,就可以坐上第一把交椅。文人相轻,也是如此,有人刚练习书法,就说郭沫若不会写字。有人刚出了几本书,就把鲁迅贬得一无是处。有人还没有涉足科普,就把过去的科普批判得一文不值。他们都深谙此道,不打倒老大,怎么能当老大呢?

也许有人会说,如此高深的思维或者诡计,其他生物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的,当然更不可能付诸实施。其实是大错而特错了。早在人类出现在这个星球上以前,这样的争权夺利在生物界就已经使用了不知有多少年了。例如狼群,只有首领享有与母狼交配的权利,其他的雄性怎么办呢?那就只有向首领挑战,如果赢了,所有的妻妾都会归自己。从狒狒到叶猴,从海象到鲸鱼,甚至连小小的昆虫,生存的法则都是如此。实际上,这也是自然选择的一条重要法则,即所谓优胜劣汰,以此来保证优良的基因能够传递下去。

人类有些朝代,太子一当上皇帝,其他的兄弟姐妹就会遭殃,有的被驱逐,有的被杀死,以便巩固自己的地位,确保自己的统治。其实,这也并非人类的发明创造,而是早就如此。雄狮一旦成了狮王,就会到处寻找,把前一代狮王留下的后代咬死,以便传播自己的基因。印度叶猴更加彻底,新猴王一上台,就会千方百计把所有的幼猴,特别是小的公猴,统统咬死,以绝后患。蜜蜂在一窝卵里,会同时喂养几只蜂王,以防万一。但是,第一个破壳而出的蜂王,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其他几个还没有钻出来的蜂王咬死,以保证自己的绝对统治。

这样的事例,在动物世界中屡见不鲜,它们同样实行着“一国不能有二君”的生存法则,但比人类不知道要早多少万年。由此可见,从集体观念到大公无私,从权力争斗到世代交替,这些在人类社会中都是属于高级思维,所以叫做“上层建筑”,而在动物世界里却早已有之,而且比比皆是。那么,这二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基因传递呢?无非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人类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都是人类独自发明创造的,与动物没有任何关系,之所以有某种程度的相似,只不过是巧合而已,科学上没有任何根据;第二种可能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有几百万年与各种动物打交道的历史,因此耳濡目染,深受启示,为生存计,便把动物竞争的种种法则,运用到了人类社会的明争暗斗里;第三种可能是,人类的基因,是集地球上三十多亿年生物进化之大成,与其他动物的基因,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有程度上的差异。例如,人类的基因,与灵长类动物的基因,只有百分之几的不同,而与猪狗等的基因,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可以说,在我们人类的基因中,必然包含着其他动物的种种因素。而动物的行为法则,主要是通过基因传递的,即所谓的本能,后天学习的东西是很少的。所以,不能完全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人类的生存理念和行为准则,至少有一部分是通过基因传递下来的,久而久之,便构成了人类社会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核心和基础。只不过,人类因为骄傲自大,认为自己高高在上,从不把其他生物看在眼里,所以便以为,人类的一切思维,都是人类大脑的产物,与其他动物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如果割断与其他生物的联系,人类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吗?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如果连我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和动物一脉相承,这岂不模糊了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界限?辱没了我们的“人格”?实际上,因为人类是从生物中一步步地进化而来的,这种界限本来就是模糊的,人类之所以认为自己高高在上,只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而已。

当然,人类毕竟是最高级的生物,还是自有高明之处的。例如,人类社会的改朝换代,就要比动物世界复杂得多,要想把旧有的统治者赶下台来,决不会像猩猩或者狒狒那么容易,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勾心斗角,阴谋诡计。而在动物世界里,既不用串联,也不用动员,只要有一个年轻成员足够强大,经过几个回合,把原来的统治者赶下台去,即可称王称霸,取而代之,后宫佳丽全都归自己。

又如,交配权利的竞争,人类也要比动物文明得多。人类毕竟是最高级的生物,必须讲点人道主义,皇帝或者国王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贵妃。后宫佳丽不计其数,但也不可能把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攫为己有,而让其他国民都打光棍,剥夺其性交和繁殖的权利。如果那样,天下非得大乱不可,也就难以维持其统治。但是在生物界,则完全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办事,优胜劣汰,尽管看上去有点残酷,却从来不讲什么主义。(文章代码:1307)

责任编辑蒲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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