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永祥
原本,我对学生的体育成绩的评价也是采用传统的,常规的评价方法,也就是在每个学期的教学内容中,挑选几个比较有针对性的,能体现学生身体素质的运动项目进行测试,把测试的成绩综合一下就成了学生这学期的体育成绩。这种评价方法我实施了好几年,直到有一年期末,有位学生来找我商量他的体育成绩,因为他想评校级“三好学生”。与那位“三好生”的谈话,对我影响较深,也很有感触,使我有了进一步对体育成绩评价方法的思考——他是班长,各科学习成绩都很出色,评校级“三好学生,哪方面都够条件,就是体育成绩达不到优秀。其实,他上体育课很认真,各项练习都努力完成,可由于身体素质一般,大多数项目的测试成绩都在优秀分之下,所以他的体育期末成绩也都只有良好。
既然“三好学生”的要求是德、智、体全面发展,那他体育成绩没达到优秀。按规定确实不能评上。我除了对他的失利表示惋惜和同情之外,我还问了自己一些问题——我的评价方法合理吗?我给出的体育成绩对学生来说是否公平合理,符合他们在体育课中的表现吗?思考了很久,我回答不上来。如果说上面这位同学的体育成绩不能是优秀,至少在我实行的评价方法下不是优秀。而那些平时上课不认真,不参与练习,但由于身体素质出众,测试的几个项目都拿满分,这类学生的体育成绩就应该是优秀吗?这么一想,我想出了一系列的问题:1)什么是体育成绩?2)对体育成绩的评价应该重视结果,还是重视过程?相对应的问题是,学生上体育课应该重视上课的结果,还是享受上课的过程?3)体育成绩的意义在于激发学生对运动的兴趣,还是打击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
接下来的教学过程中,我有意识地留心观察学生上课时的表现,分析总结现行体育课评价方式是否合理,能不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真实体育成绩,同时,我还认真学习《高中体育与健康新课程标准》,试图寻找上面一系列问题的答案,经过长时间课堂内外的学习与总结。我似乎为自己曾经面对的一些困惑找到了出路。
首先,什么是体育成绩。用书面的定义来讲,对体育成绩的评价应以《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心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为依据,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具体的评价内容学生应有一定的选择权。这个教学评价过程包括确定评价的目标、选择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收集评价所需要的信息、依据标准进行评价四个步骤,对照我以前实施的体育成绩评价方法,就显得我的那种方法过于简单,仅仅是一个体育测试分数而已,不能真正代表学生的体育成绩,所以才导致出现了前面那种有失公平,不能客观评价学生体育成绩的现象。
第二,关于体育成绩评价的重点问题,即是重过程还是重结果。《新课程标准》在“教学评价建议”这块内容里明确指出: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评价是通过系统地收集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成绩、体育教师的教学情况等信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对课程的教与学进行诊断。并确定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它是不断完善课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和途径。另外,《新课程标准》还在“学习评价重点的转变”中用表格的形式列出了具体内容(见表1):
这些都说明了教学评价的重点应该是教与学的过程,是学生在体育课学习的过程中,对体育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对所学运动技术的运用,而不是简单地记忆和机械地掌握,更不是追求一个最终的运动成绩或测试分数。
第三,关于体育成绩的意义问题,我想应该是要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而不是打击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新课程标准》也明确提出了以下几点:首先,从体育课课程实施和评价的各个环节来看,都强调了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情感和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把学生的学习过程变成主动构建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批判性思维以及分析和解决体育与健康问题能力的过程。其次,课程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更新,都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促使学生自觉、积极地进行体育锻炼,以全面发展体能和提高所学的运动技能水平,为终身体育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评价方法要求重视个体差异性,即能考虑到学生在体能、运动技能等方面的差异,以充分激发与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挖掘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力,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通过对《新课程标准》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以及对原先实行的评价方法的分析和总结,我回答了以前自己提出的,当时存有疑惑不能回答的一系列问题,接下去我要做的事,就是重新制定体育成绩评价体系,力求新的评价方法能真正公平、合理地反映学生的体育成绩,到了期末,能给每位学生一个比较满意的成绩,而不是一个象征性的分数。
我把新的评价方法具体分为三块,具体操作程序简单介绍如下:
一、学习态度(30%)
学习态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体育课上的出勤表现、服装要求。这块内容比较简单,但对教师的工作量要求比较大。事先要求学生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教师要做到每节课都必须认真清点上课人数,并把缺席学生登记入册。对那些上体育课不按规定要求着装的学生也要做出标记,酌情扣分。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关键是要每学期长期坚持,这样才能保证期末评价时数据的准确性,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合理。
二、课堂表现(40%)
课堂表现的内容主要包括课堂纪律、练习态度、相互协作、运动技能的运用和运动参与的积极性,教师要仔细观察学生的各种课堂表现,井适时作好记录,在自制表格中作相应的加减分(见表2)。
三、课后测验(30%)
课后测验就是在本学期所学的内容中,选择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测试,教师可根据所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个体存在的差异性,在规定其中一至两个项目为必考项目外,让学生根据自身的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测试项目,也就是实行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测试方法,做到《新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内容的全面性与选择性”——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具体的评价内容让学生有一定的选择权。
虽然我的这种评价方法和《新课程标准》中的评价方法相比略显简单,不够全面,甚至是漏洞百出,比如说没有将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与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但我想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体育成绩的评价方法,这应该是一个不断探索尝试,不断努力改进,不断发展向前的过程。
从最近一两年我实行新的评价方法的结果来看,学生对这种新的评价方法普遍比较接受,特别是受大部分身体素质不是很突出的学生的欢迎,因为他们只要上课时认真努力了,就算期末测试不理想,他们的体育成绩还是有可能拿优秀的。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现在我们翻身做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