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敏杰
前不久,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作为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将在3年内增加8500亿元的医疗投入。这8500亿能起到什么作用呢?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我国公共卫生投入的现状入手。
■ 公共卫生投入的不足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不断增加, 2006年比2000年增加了一倍多,年均增长达到13.6%。
但是,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仍较落后。一方面,人民群众所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低,我国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多数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见图1)。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较重,个人支出是卫生费用支出的主要来源。在全部卫生费用中,尽管政府预算支出的比重从15.5%提高到18.1%,社会支出的比重从25.5%提高到32.6%,但个人支出的比重仍保持在50%左右(见图2)。
从国际比较来看,无论是公共卫生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还是公共卫生支出占GDP比重,我国都不仅远低于高、中等收入国家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仅略高于低收入国家(见图3)。
■ 种种矛盾的现象
目前,我国的医疗领域不仅存在诸多问题,而且还有一些看似矛盾的现象。医生与患者双方各有委屈。患者认为医生故意开高价药、接收红包甚至道德败坏;医生则认为自己工作辛苦、收入太低而患者又不理解。医生内部,收入差距悬殊。一方面是少数医生收入高得出奇,另一方面是大多数医生收入很少,乃至于“高级医生的加班费最多只有10块钱”、“脑外科不如剃光头的”。患者内部,医疗服务消费很不公平,一方面是高收入者的“小病进大医院”,另一方面是低收入者的“有病不医”。
从公共卫生投入不足角度出发,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上述现象。众所周知,医生这个职业的投入成本很高,“从踏入医学院起,至少要经过10年苦读,才有能力独立地解决问题”。这意味着,医生这个行业的收入水平应该比较高,只有在医生的报酬较高时,才会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成为医生。如果收入低于应得收入,人们就不愿意选择医生这一职业,导致医生数量降低,难以满足社会需要。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主体地位,医生的收入标准由政府制定。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医生的收入标准较低,与医生的应得收入之间存在着一定差距。若要使医生的数量能达到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这部分收入差距就只能通过其他“创收”方式弥补。“以药养医”等制度正是弥补收入差距的公开途径,而“收红包”、“药品回扣”等则是弥补收入差距的隐性手段。
对整个社会而言,最佳的状态是,医生的“创收”收入刚好能够弥补收入差距,从而使实际收入达到应得收入水平。然而,收入差距并无统一的衡量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主观判断。一方面,有些医德高尚的医生认为这种收入差距较小甚至不存在,他们的“创收”收入较低,实际收入就低于应得收入;另一方面,在有权力“创收”的情况下,部分医生即便是知道真实的收入差距,也有很大的激励去谋取更多的“创收”收入,将“创收”变为“超收”,从而使自己的实际收入超过应得收入。在后一种情况下,故意开高价药、收红包等现象就非常严重。但是,由于无法了解医生的应得收入信息,政府很难确定医生的行为是否属于“超收”行为,更无法对“超收”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这正是“大处方”、“收红包”和“药品回扣”等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简而言之,在医生收入标准由政府制定的情况下,较低的公共卫生投入实际上“赋予”了医生“创收”的权力,而部分医生有动力将“创收”变为“超收”。政府由于无法确定“超收”行为的标准,难以对此进行有效管理,导致了前面提到的种种看似矛盾的现象。首先,“超收”的医生收入高于应得收入,而“创收”少的医生实际收入低于应得收入,医生之间的收入差距由此拉大。其次,同政府一样,患者也无法掌握每位医生的应得收入信息,难以分辨出是哪些医生“超收”了,便根据自己的主观感觉认为整个医生行业“道德缺失”。对于那些实际收入较低的医生而言,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委屈”自然难免,甚至“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医生”,同时医患矛盾日益加剧。最后,医生“超收”导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一些高收入者认为价格高的医疗服务质量也高,于是“小病进大医院”,而对数量更多的低收入者而言,医疗服务价格过高只能导致“有病不医”。
■ 8500亿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政府制定医生收入标准的情况下,要减少医生的“超收”行为,政府必须增加投入,提高医生待遇。但是,正如上文提到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难以确定医生的合理收入标准,因此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超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放松对医生收入标准的限制程度,提高医疗服务提供领域的竞争程度,通过市场竞争来“发现”医生的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医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管理,或许是更为有效的方法。同时,对于市场竞争可能会导致的医疗服务价格上升,应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对医疗领域而言,最佳的状态或许是,在服务提供领域提高“市场化”程度,在服务需求领域增加“公益性”。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8500亿的作用大小将取决于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在新医改方案提到的五项近期重点任务中,其中一项是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工作,实现公立医院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开办非营利性医院。如果这一目标能顺利实现,医疗服务提供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将明显提高。同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8500亿中有2/3用于需求方,这无疑会提高需求领域的“公益性”。在这种情况下,8500亿投入将在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