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意义

2009-07-14 03:11柳倩月
文学教育 2009年11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民族

当代中国是一个主要受经济规律支配的商业化国家,作为文化大国的文化自信面临重大危机。这才有了文化重建、文化大国形象的重塑、文化自信心的重拾等呼声。这些重大命题的解决,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部门、团体以及个人的共同努力。在这一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史无前例地受到重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灭绝的速度快,破坏程度严重,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灭绝,往往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而发生,大量传统民间工艺,由于不适应大工业时代的生产和消费规模,或者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逐渐失传,那些手工操作器具渐渐褪变为房前屋后或田间地头的摆设,我们甚至只能到博物馆去感受它们的本来面貌了。各种原本独属各地区的民间风俗,也因为失去社会土壤和传承圈子,逐渐被五花八门的西方节俗所替代。这些都使文化传承的断裂显得特别突出。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严重破坏,除了历史上的政治因素、军事因素、社会意识等原因外,当下主要表现为商业经济对文化遗产的杀鸡取卵式的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改头换面、圈养扭曲,商业化、舞台化的情况特别突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模式也需要改进。传统的传承模式基本上是以地缘传承、亲缘传承和业缘传承为主要纽带。由于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等多方面原因,地缘传承只能在地域之间进行;亲缘传承往往受限于血缘关系,在亲族之间代代相传,有时还要遵守一些特别的规约,比如传男不传女,传嫡系不传远亲等;业缘传承主要体现为师徒之间的言传身教,在有限的传承条件下,一位师傅不可能亲手带出大批的徒弟,而且业缘传承特别讲究派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些传统的传承形式,不能适应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对文化建设的要求,不能适应人们更积极主动的文化消费需求,因此,有必要找到一些新的传承方式或渠道,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危机,同时也可以使它们以更生态的方式,服务于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

目前,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和科学的开发利用,成为当下中国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也正在想方设法对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近五年来,在教育部、文化部以及一些相关部门的协同倡导之下,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的宏观思路显山露水,在多省市和地区形成决策,并开始了积极推行的进程。

2006年,教育部、中宣部把每年9月定为“传承月”,希望在青少年中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2008年,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各省市和地区的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积极地支持、鼓励、帮助各级学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体系。比如成都、绍兴、铁岭、温州苍南、恩施等地都在中小学校园中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由于这些活动选取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且采取了孩子们乐于接受的形式,所以它们普遍受到了孩子们的热烈欢迎。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大学校园的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中央美术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职业学校,都相继将各地精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请进校园。一些民族院校更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继承与开发为己任,催生出一大批成果。

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不能仅仅视为趋势或潮流,更应视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与学校教育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举措。它既合符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保护和传承,让更多青少年了解并热爱祖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并在此基础上自觉承担起文化传承重任的目的,也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将深层次的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角度而言,校园传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首先表现为传承模式可以获得突破和更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可能选择一种相比于传统的地缘传承、亲缘传承、业缘传承更丰富、更灵活的方式,更多样的传承渠道和更稳定的传承场所。传统的传承方式受限于民间自发或自律的口耳相传、言传身教的形式,走进校园之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利用现代教育资源,以多媒体、幻灯、展板、集体表演、组织竞赛等更多样化的形式进行传承。在传承渠道的突破方面,由于我们的部分中学和所有的高校,生源对象突破了地域限制,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不再受限于地域关系,而且,被置于现代教育体制中的师生传授,也不再受限于血缘关系和传统的业缘关系,这都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主要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亭台坊间,其中绝大多数传承场所必将被现代文明所覆盖,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开拓新的传承场所,相对稳定的校园环境显然占据优势。虽然校园并不能完全替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传承场所,但仍然是一种在目前而言可以选择的较好方案。

其次,非物质文化的校园传承,在传承人的更新换代方面,也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中小学校园要对所有未成年人进行普及教育,大学校园则承担着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青少年对于事物的好奇心浓烈,对于感兴趣的事物勇于探索,接受能力也很强,如能通过校园的管理机制,可以迅速地组建富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基地或团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效地渗透到各级学校的教学实践中,将极大地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的培养和择优。比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长梁乡的丝弦锣鼓,面临后续无人的危险,长梁乡便鼓励部分学校传授丝弦锣鼓,并在民族小学设立丝弦锣鼓传承基地,培养出了一批极具潜力的丝弦锣鼓继承人,长梁丝弦锣鼓,也因为孩子们的精彩演出而声名大振。在校园里培养传承人,还有一个潜在的优势值得关注,受到多年文化教育的青少年,将来有可能创造性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有可能超越老一代的传承人,使我国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新的可能。

从发展教育事业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对于我们的教育事业也将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我国的教育改革,主要围绕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而进行,如何建立起一个优化的课堂内外的教学体系,有效地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各方面人才,是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重要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将在这个巨大的人才培养工程中起到不可小视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有利于增进青少年对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认知,并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中华各民族生存智慧的结晶和生命精神的积淀,当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接触到那些优秀的民族文化时,将可能被它们丰富的形式、杰出的成就以及意义非凡的内在价值所震动,民族自豪感也会油然而生,从而产生对祖国的文化遗产进行积极认知、深入学习并一步探索研究的兴趣。这对于激发青少年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增强祖国大家庭的民族凝聚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酵化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有利于青少年的个性化自由发展。我们的教育发展趋势,是要努力将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纳入到终生教育体制中,是否能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取决于教育体制将在多大的程度上去适应每一个人的个体发展的需求,在多大程度上将个体的优势发挥到最佳状态。教育的“因材施教”,需坚持“人禀其才”的基本观念,努力创造更多的机会,鼓励青少年突破课堂教育的限制,走向课堂之外。传统的教育体制及教育模式,不仅仅将人才的培养固定化为几门主干课程的强制性教学,而且剥夺了每一个青少年选择更多的学习对象的自由。让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无疑给青少年们创造了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有利于突破以“语数外”三驾马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基本结构,使青少年能够选择他们所喜欢的各种技艺,去了解并认知,甚至成为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优秀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还可以活跃校园生活,增进师生情谊,培养团队合作的精神,塑造校园的新形象。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大路坝民族学校,聘请民间艺术大师李正福、“土家歌王”唐中银为民俗文化课的教员,要求三到六年级的学生会唱土家礼仪歌中的“敬酒歌”、“迎客歌”、“送客歌”,会说土家语日常用语100句,还将竹马、陀螺、板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进课堂教学,并纳入学校体育竞赛项目。该小学成为恩施州民族教育“五个一”工程示范学校。2008年,在央视主办的青歌大赛上,由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选送的女歌手吴娟,和另一位湖北恩施本土女歌手张明霞,与湖北长阳的两位土家族兄弟组合成“土苗兄妹”,夺得原生态唱法金奖。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山乡春来早》,不仅他们再次登台表演,也带出了该校在民族体育教育方面的成果,使体育学院学生表演的传统体育项目踩竹马有机会登上春晚舞台。2009年端午节前夕,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长宁区民俗文化中心联合举办“端午游园会活动”,包括行街展演、端午赛诗会、民间技艺教习、旱龙舟竞赛、传统服饰展示、童年游戏等项目,在新华网等多家网站转载信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有关方面的新闻报道说明了一个道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后,确确实实地丰富了校园生活,深得师生喜爱,对学校的形象塑造和宣传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还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家乡情。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往往采取将本地项目与本地学校结合的方式,这样可以使大多数青少年通过来自某一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家乡。当青少年发现自己的家乡原来还有那么多了不起的文化珍宝时,他们对家乡的认知将更具体、更深刻,强烈的家乡自豪感会油然而生。这将促成他们产生“有为而学”的动力,即立志在将来学成之后服务于家乡,将家乡宝贵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传承和积极有效地开发的想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学校教育如能很好地结合并形成良性互动,必能达成双赢的效果,甚至可能多边互利,因为它还涉及除学校之外的其它部门,比如各级各地的政府部门、文化部门等,都需要借助学校的各种资源来进行本地的文化建设,搞好文化生态,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机制和展开的具体形式,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比如它涉及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组织工作的协调颇为复杂,如何建立最有效的合作方式,尚需深入思考。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普及范围不大,深度不够,形式上还有待改进。比如大多数学校采取了将民间艺人请进校园的方式,但只能作短暂的展示和蜻蜓点水式的传授。一些学校为了争项目,出成果,打名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完全表演化,也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变形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何纳入各级学校的课程体系?不同层次的学校能否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由初级、中级到高级的过渡和衔接?在校园里如何才培养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大师?还有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综之,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应该为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这种传承机遇,同时也让更多的学校能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播来发展教育事业。通过互动达成双赢甚至是多边互利,正是我们所期待的美好前景。

※本文为国家民委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民族地区高校的民族文化与民族教育互动研究》(编号:2008044)的研究成果。

柳倩月,女,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从事文艺学和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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