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瑞
旅游购物是旅游发展中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旅游购物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一种消费行为。这种消费开支,与用于饭店、交通、游览等旅游过程中的消费不同,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选择不同的类别或档次,价格可以高,也可以低,但这些都是必要消费,不管多少,总是要支付的,个人的预期总有一个限度。然而前者则不同,对一般旅游者来说,这部分消费则不是必要消费,看不上眼的,可以一分不花;要是高兴了,则可以是一掷千金。因此,这种消费是弹性最大的,也是旅游目的地赢得收入潜力最大的。无论是阔绰大方的,还是节俭谨慎的,往往在旅游过程中购物的钱总会超过行前预算的。
在世界旅游大军中还有那么一批人,购物是他们旅游的重要目的,他们会定期、不定期地到一些地方进行个人采购,他们的旅游目的地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购物天堂”,或者是因为那里可以找到适合他们口味和身份的商品,或者是他们认为那里的商品价格合理,还有的是看中了目的地的购物环境和服务。这个群体有点特殊,但在不断扩大。当然,这里还不包括把出境旅游作为商业采购的经营性活动。
其实,对很多旅游者来说,购物也是一种旅游经历和体验,成为旅游活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到访北京的外国人来说,不去秀水街、红桥商场逛一逛就像没吃烤鸭一样,似乎不完美。对很多外国人来说,在那种“江湖式”的购物场所,和那些操着多种“非常实用”的洋话的摊贩们讨价还价,会留下难忘的印象,这种印象可能比对某些景点的印象还深。对到访北京的外地人来说,不去王府井、前门的大栅栏,也会觉得少了点什么,在那里买到的东西,也许不比家乡便宜,或者质量也未必多么高,但这些购物活动可以满足他们某些心理要求。
如此说来,无论是旅游目的地,还是旅游经营者,似乎没有不重视旅游购物的理由。然而,遗憾的是,在今天,无论是在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旅游购物又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实在是爱之深,恨之切。
原因之一是有些人利用它,设置了陷阱,给人留下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症。大多数参加旅游团到东南亚旅游的人,或者是参与国内一些热点城市的旅游团的人,似乎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那种被胁迫的购物恐惧挥之不去:不花钱显得小气,受歧视;花了钱觉得上当,被愚弄。旅游过程中很多美好的心情经常被那些讨厌的购物活动所干扰。虽然心中也有购物的欲望和计划,碰到这种境况一种逆反心理油然而生,想买的东西不买了,原本可以花的钱也不花了。这是目前国内旅游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顽疾,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由来已久,蔓延广泛,根治很难。
原因之二是作为旅游纪念品能让游客眼睛一亮的很少。除了那些以购物为目的的旅游者外,对大多数旅游者来说,离家之后,都想带回一些东西作为一次独特旅游的纪念。作为纪念品,自然是因地而异,质地、价格、种类可以是多种多样,但最为突出的特质应当是目的地信息的载体,它能够激起旅游者对旅游过程的回忆。然而,从国内目前主要景区内外或者目的地所谓的旅游商店或旅游纪念品商店来看,大多数商品往往是“千佛一面”,好像都可以编入“Made in China”的系列。在北京可以买到印有“北戴河留念”的背心,全国到处都在兜售玉石的“弥勒佛”,名茶产地可以自己挑选茶叶,而带有统一说明的包装袋、包装盒可以自由配对,反正都是“顶级”“极品”……从商品流通的角度看,这是改革开放后的一大进步,而从旅游纪念品来说,却是一大悲哀,正常的思维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与其从大老远的地方费劲巴力地背回一件可以在家门口方便地买到的东西,何必非要给旅游目的地做贡献?有一种颇为奇怪的普遍现象,不少地方可以评出旅游纪念品设计的大奖、珍品,这些获奖作品往往只是在画报上、某些特殊场所或机构的百宝架上陈列、展览,却很难出现在市场上。诚然,旅游商品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也是非常复杂的,由来已久,十分普遍。面对现状,大家无非是大声吆喝、削价竞争、以假乱真,以期赢得一点薄利,或不义之财。
仔细研究,旅游购物远比以上所说的范围、问题和原因复杂得多。旅游购物经常被看作是旅游发展中的小事、末节,其实不然,旅游商品和购物活动的经济、文化意义绝不可小视。实事求是的说,在这方面也并非一无是处,国内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解决起来是困难,但也不是根本不能解决。也许北京奥运会纪念品的设计、销售和管理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一些做法应当引进到常规旅游纪念品的设计、销售管理之中。美国迪斯尼公司的一些做法也非常值得借鉴。总而言之,在这方面,政府管理与引导职能的发挥是关键所在。
首先要提高认识,将保护国家和地方名牌产品作为一个国家战略来对待。应当制定计划,摆脱目前我国名产、特产只有产品没有品牌的状况,尤其是像茶叶、丝绸、瓷器等具有国家形象的产品和商品,要制定专门的政策进行保护。
其二,加强对重要旅游购物场所的管理。在著名的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应当在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监督下,推行旅游购物场所推荐制。这一做法已经在许多国家实施,效果很好。推荐制不同于原来的定点制,是在公开透明的统一规则下,对诚信的经营商进行公开推荐,颁发专门的标识,列入国家旅游部门官方旅游促销宣传品和网站上。对违反规则者,不仅取消推荐,还要通过媒体广泛地曝光,通报相关的国内外旅游经营商。
其三,鼓励和奖励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其列入创意产业,给以启动资金,或设立类似孵化器的机构,鼓励和支持这些原创者的专利权保护。
其四,加强对旅行社经营的管理,在旅游购物方面,新的《旅行社条例》有了明确的规定,应当下大力气,认真贯彻执行。
总之,在旅游发展中,旅游购物绝非是小事,也不应当是末节,应当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值得关注和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