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维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反腐形势更加严峻,腐败趋于隐蔽化与复杂化,中国目前的腐败官员们已经能够熟练地找到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以致当前的违纪、腐败案件在“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腐败程度”上呈现出新变化。为此,加强防治腐败必须注重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机制,建立一个综合性、科学性、动态性的治理系统,从而有效地治理腐败,将腐败带来的损失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关键词腐败现象新变化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193-02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局面,反腐败的压力越来越大。虽然党和国家出重拳打击,对腐败现象严惩不贷,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腐败现象仍屡禁不止。而且,我国的腐败现象还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了以下一些新特点。笔者通过归纳总结目前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谋求治理腐败的对策。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
(一)腐败行为主体的新变化
1.涉及官员级别越来越高,厅、部级官员增多
200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13.4万多件,受处分的县(处)级干部是4146人,地(厅)级干部331人,省(部)级以上干部21人。200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达到17.4万多件,受处分的县(处)级干部是6076人,地(厅)级干部497人,省(部)级干部是16人。200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万多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6人。2004年1-8月,又有36名高官“双规”和接受审查。1-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的嫌疑人22913人,具处级1767人,厅级109人。2006年,又有9万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1.4‰。其中包括陈良宇、邱晓华、李宝金、王守业、郑筱萸等一批腐败高官。
2.团伙性、家族性腐败严重,呈现“漩涡效应”
目前的腐败现象由个体化向群体化迅速发展,团伙案、家族案剧增。其腐败案件大都是上下串通,内外勾结串案和相互保护,相互掩护,合伙作案。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一手遮人,胡作非为,酿成令人震惊的阜阳“腐败群案”。王怀忠案的彻查,带出了47起腐败案件,涉案3亿多元,查处的地厅级干部即达11人。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总涉案人员达100多人,其中市局级以上干部23人,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
(二)腐败行为方式的新变化
1.运用权力“期权化”,调查取证难
“权力期权化”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它是将期货交易的市场行为引用到政治上来的,使官员的滥用权力的行为转化为一种可期待的利益,这种利益在官员退休、“下海”后兑现。腐败的“权力期权化”,是指在官场腐败中将“期权”引进了“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进行权钱的交易,是权力场上的“期货交易”。“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即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当今,这种现象已经渗透到各种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决策权的过程之中,一些权力者已经非常乐意地将自己掌握的公权(无形资产),作为对私企“放长线钓大鱼”进行“权力投资”的一种方式,且有蔓延、发展之势。相对于一般腐败行为,期权化腐败有三个特点:一是性质模糊,二是成本轻微,三是“收益”灵活。
2.资本积累型腐败明显,手段高智化
当前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追求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所谓手段的“高智化”,指腐败分子运用智慧和智力成果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的腐败行为。
与一般的腐败行为相比,积累型腐败表现出形式多样、手段高智能化的特点。一方面直接通过入干股、假投资的方式收受投资股份,以获取投资收益。另一方面疯狂攫取非法所得,然后通过“洗钱”等手段使赃款“漂白”,后将巨额非法所得用到经商办企业或有利可图的资本投资中去,以获取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
3.“外向型”腐败趋多,挽回损失难
随着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对外经济活动的增加,使我们加快了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这种情况下,腐败分子利用对外经济交往的职务便利贪污腐败的现象也日益突出,腐败涉案范围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
关于贪官携款外逃,经济学家樊纲则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2004年8月16日《法制晚报》报道说,商务部首次披露的数字显示,我国目前有4000多贪官外逃,共卷走资金高达500亿美元,平均一下,也就是每年外逃200人,每年外逃资金25亿美元。每人所涉金额大致是1250万美元。
(三)腐败程度的新变化
1.涉案金额惊人,涉及领域广
上世纪80年代,腐败案件涉案金额最多的1986年为8亿元,到了90年代迅速上升,1996年达到历史顶峰67. 8亿元。2002年涉案金额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仍有47. 3亿元。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在索贿受贿上创了三个记录:一是一年索贿受贿4744万元;二是一次索贿受贿1460万元;三是一天索贿受贿7.8万元。
腐败来势凶猛,涉及领域也较以前广泛。不仅铁道、民航、电力、电信、卫生等垄断行业和工商、税务、金融、保险、证券、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等经济领域,存在着严重腐败现象,而且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司、海关、武警和军队等国家专政机构,也存在着各种腐败现象。甚至在科研、教育等素来被认为是非常圣洁的殿堂,也存在着“学术腐败”。
2.复合型腐败案件增多,社会影响大
腐败类型由单一型的权钱交易发展到复合型的权钱、权色、权权交易等,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体。
在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社会转型期道德观念的震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一些党员的生活作风腐化,他们关心生活胜过关心工作,贪图享乐,傍不法大款,生活糜烂,包“二奶”,搞“三陪”,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权权、权色交易。
二、当前强化腐败防治的对策及建议
腐败行为作为社会历史现象,其治理也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治理腐败不能零打碎敲,而应当像中医治病一样,把它作为一个系统,通盘考虑,长远安排,借助多方力量打造合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综合治理。
(一)落实教育预防机制——使其不愿腐败
1.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夯实思想政治教育的防线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应系统化。应对领导干部实行四位一体的教育。首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帮助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再次,要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帮助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和诚信品格。最后,要进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苦乐观。第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应终身化。第三,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应多样化。第四,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时代化。
2.加强行为“自律”,强化官德建设
“官德”也称从政道德,由于“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使得官德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具有强大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也使得它在国家道德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官德状况很大程度上体现和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
新时期,我国官德规范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三是正大光明,胸怀坦荡。四是忠于职守,勤政廉政。
(二)完善制度约束机制——使其不能腐败
1.不断完善公务员方面的制度
第一,要完善领导班子权力配置和运行制度。确立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制约的权力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程序。第二,要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要拓宽申报主体的范围,体现申报事项的严密性,实现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第三,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扩大报告主体的范围,扩大报告事项的范围。
2.深化相关制度的改革
第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第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第三,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监管,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四,要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
3.加快相关司法部门工作的创新
第一,要加快反腐败专门法律的立法。我国的刑法和其他单行法规虽然有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的条款,但至今尚无专门的立法,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严重危害社会的腐败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因此,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规十分必要。第二,司法机关应加快相关意见的出台。针对目前许多腐败的新特点,新变化,如高智能腐败、期权腐败等情况,腐败分子正在与法律玩“擦边球”,钻目前法律的空子,司法机关应及时制定相关规定或提出相关意见,以弥补法律的空白。第三,要加快审判制度的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异地审判制度,完善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将调查权与审判权分离,由司法警察行使调查权,这也将是我国审判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强化监督惩治机制——使其不敢腐败
1.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
第一,要继续健全党内民主监督。首先,要完善党组织的监督,要从党员的选拔和发展上,严格入党的审查程序,在党内的组织生活会上,通过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达到监督的目的。其次,要发挥党员群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要调动党员干部之间监督的积极性。最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巡视制度。巡视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它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是促进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一种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形式。
第二,要继续完善人大监督。首先,要正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原则。其次,要坚持以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为重点。最后,要善于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第三,要继续健全民主党派监督。首先,要积极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其次,要做好民主党派监督功能的能量聚集和释放,最后,要使民主党派监督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
第四,要继续完善舆论监督,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和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在全球网络互联的新时代,网络在创建廉洁政府中的作用尤其突出,是新时期反腐斗争利器。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它可以用“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利用网络可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也使政府行为更具公信力。网络举报成为“全天候的反腐利器”。
2.对腐败分子实施“零度容忍”政策
笔者认为应对大、小腐败分子运用破窗理论,实施“零度容忍”政策,防止第一扇“破窗”出现。对付破窗的有效策略就是实施‘零度容忍"(Zero Tolerance),即对不良习惯习气、不道德行为、轻微违规行为决不容忍,坚决打击,彻底清除。而破窗与腐败有很多共同点,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二者都对破坏者有心理暗示作用,对破坏者的破坏行为起着潜在的鼓励和纵容作用,并且都可能由最初的轻微不轨导致最终无法挽回的沉重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理论及其“零度容忍”已在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败工作中得到了成功应用。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在今后的反腐工作中运用此政策,对腐败分子实施“零度容忍”政策,以儆效尤,从而遏制腐败,最终消灭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