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俊
马俊
(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河南 登封452470)
中图分类号:F2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9-080-02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活动和行业,已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二十多年来,我国的资产评估实践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资产评估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产权变动、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都离不开对资产价值的评估。特别是我国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会计资产计价大量引入和运用估值技术,使资产评估已经成为应用更加广泛的专业技术,但是资产评估与会计之间,既有着内在联系,又存在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易被忽视的区别。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更深刻地认识资产评估,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为评估服务,从而提高资产评估质量。
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使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频繁发生,历史成本会计的局限性逐渐凸现,以公允价值为代表的其他计量属性逐渐走上历史舞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资产租赁、资产交换、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典当、财产保险等相关经济行为日益增多。这些经济交易行为不能仅仅依据企业所反映的账面价值进行,而需借助于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重新确定资产价值。这就要求我们从实务和理论方面,加强资产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以更好地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资产评估与会计应该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专业活动。讨论它们之间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它们在资产业务中,因专业分工而产生的内在联系。会计师提供以事实判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而资产评估则提供以价值判断为主要内容服务,它们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性服务行业。二是要明确它们之间因工作性质,专业知识和职业标准的不同而产生的区别。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特定条件下资产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利用资产评估结论,以及资产评估需要参考会计资料两个方面。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投资数额。在财务处理上,资产评估结果是公司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另外,在企业联合、兼并、重组等产权变动中,资产评估结果都可能是产权变动后企业重新建账,调账的重要依据。从这些方面来看,在特定条件下会计计价有利用资产评估结果的要求。
在《国际会计准则》及许多国家的会计制度中,提倡或允许同时使用历史成本和现行公允价值对有关资产进行记账和披露。例如,9192版的《国际会计准则16-固定资产会计》第21条指出:“有时财务报表不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编报的,而是将一部分或全部固定资产以代替历史成本的重估价值编报,折旧也相应的重算”等等,第22条指出:“重定固定资产价值的公认方法,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进行估价的,有时也使用其他方法,如按指数或参照现行价格进行调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1998年苏黎世会议上决定,投资可用公允价值记账,公允价值一般可通过活跃市场及可信的资产评估得到。2006年2月我国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全面的引入了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同一控制下得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等具体准则中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根据我国现阶段市场的发育程度,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采取了有限度的运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价属性的做法,并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规定了一些条件: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的这一巨大变化更加强了会计资产计价和资产评估的联系。以财务报表为主的资产评估已经或正在被提到议事日程。
伴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更加紧密,出现了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和共同发展的局面。在今后相当的一段时间里,一方面,会计需要研究资产评估,特别是评估技术,并且寻求资产评估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会计准则的变化也给资产评估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和发展空间,同时也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的一种挑战,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学习并掌握会计准则,特别是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要求,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可以说,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之间的联系是空前的。另外,资产评估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特别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的利用企业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指标以及财务预测数据等。而且这些企业会计数据资料的准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不管是特定条件下会计计价利用资产评估结果,还是企业价值评估需要参考会计数据资料,都说明资产评估与会计有着一定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会随着投资者对企业披露资产现值要求的不断提高而更加广泛。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区别
(一)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严格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同时是以企业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的资产评估是用于发生产权变动,会计主体变动或者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资产计价无法反应企业资产价值时的估价行为。这一区别表明,一方面资产评估并不是也不能够否定会计计价的历史成本原则,因为其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另一方面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不能随意以资产评估价值替代资产历史成本计价;如果随意进行评估,不仅会破坏会计计价的严肃性,违背历史成本原则,还会对企业的成本和收益计算产成不利的影响。当然,资产计价有时也需要根据物价变动情况进行估价(例如我国1992年开始试点,1995年结束的清产核资中的价值重估),但这种估价要严格按照会计政策的统一规定,并且只是账面价值的调整而已,并不是我们所称的资产评估。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价值则是为资产的交易和投资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两者执行操作者不同
会计学中资产计价是有本企业的财会人员完成的,只有涉及与资产有关的经济业务均需要计价,是一项经常的,大量的工作,资产评估则是由独立于企业以外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的。而且,资产评估工作需要有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知识以外,还需要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完成,其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会计计价。
三、加强业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
(一)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规范的国内统一和国际协调
在会计规范和评估规范国际化方面,我国会计界和评估界均坚持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且已经积极参与国际化进程,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组织的合作。但是,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多种评估资格并存,且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执业规范也由各个部门分别制定,因此评估行业需要加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和技术标准方面的协调,建立评估行业统一的专业语言,便于国内外同行业交流和市场上相关各方对评估报告的使用,在国内以及国际间的资本流动中为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会计界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加快以为财务会计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持为目的的专业评估的准则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美国会计标准的改革和对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会计标准允许以其他价值标准来替代财务报告中的历史成本,特别是“安然事件”以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采纳公允价值概念,并已在商誉和企业并购会计准则中对此做了相关规定,预计在未来的会计标准制定中,将进一步强化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的确定和披露。以前国际评估准则也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的计划,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在《国际资产评估标准(IVS)》中,标准3《以财务报告及会计事项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再次说明了资产评估本身也可以为会计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持。这一趋势无疑将改变传统上评估业主要为税收、交易、抵押贷款和法律诉讼等服务的局面,以财务报告或会计用途为目的的评估将成为评估服务业的另一重要领域,因此,有效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将是今后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三、推进资产评估领域的法制建设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性服务活动,对于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往往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这种独立的专业咨询有利于客观、公正披露相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价值的相关信息,是经济行为各方据以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发生产权交易,也需要通过评估揭示公平价值,促成公平交易。这种独立性的专业评估,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债权人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我国尚没有涵盖整个资产评估领域的专门的法律,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一系列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刑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因此,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规律,借鉴国际评估行业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资产评估领域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法律责任,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会计界与评估界的联机互动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化的独立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评估法规、准则、规范和行业惯例,提供现时价值尺度,对于政府、产权交易各方、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是一种具有较强公信力的专业咨询。因此,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联席会议制度,尽可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处理”将是我国会计界与评估界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姜楠,孙燕.《资产评估》.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3]梅丹.《资产评估》.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