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娜
摘 要:我国国有无形资产资源丰富,但由于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流失严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科技资源的重新配置,技术市场的发展,以及高新技术成本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到来,迫切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根据实践提出了一些关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规范。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规范
中图分类号:F2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18902お
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以知识和智力所发明创造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为主体,因此,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显得尤其重要,它关系到企业及其相关主体的利益。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对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与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来,各经济发达国家均对无形资产加强了管理,在会计和审计领域制定了较系统的法律和准则,以使无形资产的交易行为达到规范化的要求。我国近期也颁布实施了《无形资产》具体会计准则,为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无形资产不确定性、高收益性的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再加上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较晚,存在一些问题也就在所难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
1 无形资产评估标准的规范
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专门为无形资产评估制定了统一的评估标准,如美国1987年制定的《美国专业评估惯例和统一标准》,其中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方式、时间、表现及评估人员的特殊要求都有详细的规定,而我国既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资产评估规定,虽然新实施的《无形资产》具体会计准则可以为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但相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来讲,这些规定显然是不够的。没有具体的评估实施细则,缺乏量化标准,就为企业管理当局的人为操纵创造了条件,也使国有资产的流失成为可能。无形资产评估标准中最主要的是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西方国家由于产品要素市场发达,因此一般采取收益现值法或现行市价法。我国由于客观环境的限制,更多的采用重置成本法,但这种方法评估的结果暗含了成本的增加导致价值增加的逻辑,人为操纵的空间比较大,因此并不一定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所以,我们应积极培育和发展产品要素市场,为收益现值法或现行市价法的运用创造必要的客观环境。
2 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规范
目前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对其资格审查不严;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机构不多;评估机构对行政权力依赖性较强,缺乏独立生存能力。因此,我们应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抓紧实行资产评估机构的等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查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机构的资格。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按照科学、统一、效能的原则,扶持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武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脱离任何行政主体,遵循真实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成为依法执业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同时,积极推进机构改革,鼓励合伙制、股份制形式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培育和发展各种专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如知识产权评估、商标评估等专业机构。
3 无形资产评估法律的规范
无形资产评估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的,以国家的政策规范为依据,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无论何种形式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范。但是某些评估机构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使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出现了大量违法现象。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介公布其价值。这就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有关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企业和广告部门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甚至应企业的要求,动辄就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为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如果这种现象任其自然,则势必有搞乱评估行业秩序的现实危险。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不合法的评估机构加上不合法的评估人员,其本身就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其评估的结论必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来调整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种种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种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性质、功能、种类、形式、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使有者的各种权益。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下,实现合理流动,达到优化配置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这些政策法规应该包括:(1)“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条例”,明确评估的范围、程序、评估方法、评估结构及其管理、法律责任等;(2)“技术评估师管理条例”,技术评估师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应明确其资格考试,认定登记业务范围,评估规则,管理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等;(3)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其他行规行法和职业道德等。
4 无形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规范
无形资产的评估同有形资产的评估相比要复杂得多,在评估过程中,经办人的主观因素所占比重也要大得多。评估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本着对社会、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尽一切努力使评估工作做到严肃、认真、细致,使评估结论客观、公正,而不能为了迎合某种需要或追求某种轰动效应,使评估工作出现随意性。但是某些评估机构不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问题而导致结论失真,而是主观上的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因素而导致出现假数据或假结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道德问题。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这种增加既有必然性又带有盲目性,其不利的一面就是评估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降,一些评估机构的人员素质、结构、数量都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另外,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新的专业及财会知识等。这就使得处于起步阶段的无形资产评估业远远满足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更不用说与国际市场接轨。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严格录用,建立起规范、科学的技术评估师资格认证制度,尽快建立一支富有献身精神,熟悉评估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队伍,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支撑,为无形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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