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求公正 司法为民见赤诚

2009-07-03 04:24王顺广
新闻爱好者 2009年9期
关键词:辉县市廉政审判

王顺广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天,陕西省部分基层法院的同行到辉县市法院交流学习,当看到数十部警车一行行排成一条直线,任意打开一部车的引擎盖,发动机上都是一尘不染时,他们由衷地感叹道:“如此细微的车辆停放都这样井然有序,辉县法院的管理可见一斑,不愧为全国模范法院。”

辉县市人民法院是法院系统的老先进:曾2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4次荣立集体二等功,8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4年荣立集体一等功,连续3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2005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河南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全省思想作风整顿和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7年全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200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和中共新乡市委对该院联合表彰,在全省法院和新乡市政法系统树起一面旗帜。

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凝聚着辉县市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五彩光环的背后,是一串闪光而坚实的足迹。

改革创新,审判事业永葆生机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而改革创新则是推动法院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司法公正的强大动力!”辉县市法院刘挺院长一语道破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5年来,该院在完善原有的审判流程动态管理和案件评查事后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三项重大举措,一是改组审判委员会。打破审判委员会委员作为一种政治待遇的旧观念,选拔出6名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的中青年法官进入审判委员会,结束了以往审判委员会委员中从无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的历史。改组后的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的理论深度和法律适用能力上有了质的飞跃,规范审判管理、指导审判实践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对发还改判等案件进行听证。过去,发还改判案件、审判监督纠错案件、引起群众不满而上访的执行案件无人过问追责,面对“三无”现象,该院创建了发还改判等案件听证会制度,将发还改判案件、审判监督纠错案件、重大执行案件、各类信访上访案件列入听证会范围。通过听证会,一方面总结审判经验,以书面形式通报听证案件所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确定差错案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听证会制度实施5年来,听证案件138件,印发听证通报18期,确定并公布了差错案件24件,追究了19名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是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基层法院案件类型多、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辉县市人民法院在全新乡市法院系统率先创建了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将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复杂性的案件予以公布,评析证据,深挖法理,明晓裁判依据,作为指导审判实践的范例,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几年来,该院公布了56件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和15份优秀裁判文书,同时开展“最差裁判文书”评查警示,每年两次对每一个办案人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进行抽查,按百分制评比,低于70分的为最差裁判文书,进行公示和点评。

一系列审判改革和管理措施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从2003年至2007年,案件发还改判率下降73%,案件总体质量名列新乡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司法为民,百姓的事情比天大

“立案不出门,不用进法院,在家里病床上躺着就能打官司,没想到我这辈子唯一的一场官司会是这样的经历。”76岁的陈某躺在自家炕头参加了赡养纠纷案庭审后,对辉县市法院的法官表示由衷的谢意。

为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该院实行了多项便民措施,专门开设立案大厅,引导诉讼、风险告知、审查立案、费用缴纳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敞开受理案件;对偏远地区和山区实行定期巡回立案,对行动不便群众实行上门立案,对工作繁忙的群众实行电话预约时间和地点立案,群众告状不再难。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该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措施,规定对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九类案件一律实行案件诉讼费免缴、减缴和缓缴,简化申请手续,减少审批环节。5年来受理免、减、缓诉讼费案件496起,免、减、缓缴诉讼费184万元,惠及困难当事人1400余人次。为切实减轻百姓的诉讼负担,他们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到群众中审理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该院7个法庭的案件超过半数是巡回审理的。

“司法为民就是要让群众打官司方便,打得起官司,有理合法地打得赢,为群众解纷忧、办实事。”该院高庄法庭女庭长李卫红的话表达了全体干警的共识。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郭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撞伤了本村的两位老太太,其中一位成了植物人,郭某支付了5.7万元医疗费后躲了起来,两位老太太出院后被儿孙们抬到了郭某家,一住就是7个月,声称郭某不赔钱就在他家养老送终。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伤者离开自己家。法官了解案情后,感到双方矛盾十分尖锐,一旦升级后果不堪设想,便立即邀请村干部和双方族长参加,多次从情、理、法不同角度说服教育,并要求郭某积极筹集赔偿款。办案法官连续3天给两位老太太擦脸洗脚、端饭喂药。真情化解了坚冰,双方最终和解。郭姓老族长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出了这样的事,我们感到好像塌了天。你们为了俺这么上心,当作天大的事来办,真是好法官啊!”

因地制宜,开全省驻乡执行模式先河

辉县市法院辖区面积大、人口多,年受理案件数量占新乡市12个基层法院总数的四分之一。曾经一个时期,受执法环境的制约和社会转型时期诸多因素的影响,连年沉淀下来的执行积案严重制约了法院事业的发展,“执行难”成了社会公认的“顽疾”。

2003年,辉县市法院新成立的领导班子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毅然决定尝试驻乡执行的新模式,向“执行难”宣战。将全市共划分为3个执行区域,相应设立3个执行组,每组由两名党组成员带队并任片区组长,借住乡镇政府空房打地铺住宿,每年定时开展驻乡集中执行,对执行积案各个突破。“驻乡执行”工作新模式,在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中开了历史先河,丰富了全省执行工作经验,受到省高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驻乡执行”是该院结合辖区实际探索出的执行工作新模式。该院执行案件数量较多,且辖区地域广阔,三分之二是山区,当事人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面对这一状况,驻乡执行发挥出了优势:便于寻找当事人,避免城里到乡间来回奔波,提高工作效率;执行干警可以抛开琐事的干扰,专心致志地突破疑难案件;集中行动便于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攻克难缠案、钉子案;方便和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促使案件的和解执结。

经过几年的连续攻坚,该院“执行难”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2006年,该院借中央政法委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东风,掀起了3次大规模驻乡执行战役,历时142天,共执结案件1407件,执结标的1967万元,积案执结率为98.6%,新案执结率为84%,执结案件总量和执结率均位于新乡市法院系统前茅,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润德培基,廉政文化铸就清明院风

走进辉县市法院的大门,处处都能感受到清新浓郁的廉政文化气息:入口处悬挂着“无违法违纪倒计时牌”;大厅内展示廉政宣传版面;电子显示屏幕上滚动播出廉政格言;走廊、楼梯口、电梯内、会议室、审判庭悬挂廉政箴言和图片。每周四下午有15分钟的廉政广播,院局域网随时发布廉政信息。

刘挺院长介绍说:“多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用鲜活的文化娱乐形式来进行推介和传播,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洁自律教育。”

该院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年初集中教育整顿和日常教育相结合,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其中举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设置荣誉室,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廉内助”评比和“月评好人好事”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司法文化,不给腐朽没落的司法文化留下侵蚀的空隙。号召干警“每年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后感”,组织成立法官协会,经常性地组织知识竞赛、廉洁自律故事会、主题演讲。院领导积极参与的乒乓球队、篮球队、书画活动小组、朗诵爱好小组等业余文体兴趣组织十分活跃。重大节日举行联欢会,在自娱自乐中“颂廉”“唱廉”。

该院把廉政制度建设作为核心内容。公开廉政承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年底进行述廉,强化自我约束。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加强防范,如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动态监管,《执行款物收缴发放管理办法》等,杜绝因防范机制的缺失而滋生腐败。内部监督常抓不懈,外部监督广开言路,通过案件听证、评查、信访等多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惩戒到位,并记入干警的廉政档案,架起“不敢为”的高压线。同时营造“以情促廉”的氛围,建立“廉政食堂”解决干警误餐问题,并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帮困机制等,在生活上关心干警。政治上对干警爱护关注,建立起青年干部储备体系,5年来,45名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岗位。在提高干部待遇上,仅2006年,就为42名干警解决了正副科级待遇。

持之以恒的廉政文化建设效果显著:几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法院的公信度显著增强。去年底,一项对辉县市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的调查统计显示,该院满意率为98.3%。

辛勤的汗水浇灌出艳丽的奇葩,多年的拼搏获得了令人瞩目的荣誉。“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将激励辉县市法院党组一班人和全体干警,在新的起点上为人民法院的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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