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
摘要:近年来,东宁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加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具体包括:(1)准备工作早入位,把握全局;(2)工作程序要到位,把握节奏;(3)监督检查不越位,把握力度;(4)指导工作不错位,把握角色;(5)方法创新要进位,把握标准。
关键词:东宁县;检察院;督察
中图分类号:D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251-02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检务督察工作。他们对督察过程中的每个步骤、环节,做到准备充分、程序严谨、找准重点、整改到位、着力创新,确保检务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准备工作早入位,把握全局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施行后,该院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督察能力。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组织检务督察人员认真学习。要求督察人员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准确把握检务督察工作新要求。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学习了被督察部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通过近三个月学习,督察人员一致感到:在督察工作中既有了政治高度、政策依据,又能从实际出发,不说外行话;既有宏观上的把握,又有具体问题的分析;既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又能提出专业性的督察意见和建议。二是全面了解被督察部门情况,确定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准备前期除了由被督察科室介绍情况外,该院还通过纪检监察、政工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了解被督察部门、干警及办案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还有效利用本院网络督察系统等其他手段尽可能多地收集督察信息。2009年2月初,督察人员通过检委会办公室收集信息时了解到,通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办案人员在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过程常出现的问题已基本杜绝,但卷宗装订顺序等小问题还时有发生。掌握到这一情况后,该院检务督察办立即确立了本季度业务督察重点是督察业务部门一季度以来办理的卷宗质量,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发出督察建议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目前,通过检委会办公室了解到,被通报的问题均无再次发生,卷宗质量较从前有大幅提高。三是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找准突破口。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全市开展治慵治懒整治活动,特别是1月3日高检院副检察长张耕指出今年检务督察工作突出三个重点之一:以端正执法作风为重点,对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院党组决定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督察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检察职业形象。制定了日常督察制度,规定由值周检察长与纪检、检务督察员组成的督察组,依据《东宁县检察院过错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每日督察。目前,全院已基本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二、工作程序要到位,把握节奏
从督察组拟定督察计划、进驻被督察部门到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开展督察,一直到最终形成一个全面的督察报告,这些基本的步骤环节是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在实践中,该院既遵守程序又不拘泥于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督察方法,掌控节奏,突出重点。一是在督查办案质量时,一方面通过借用检委会办公室季度执法检查这个载体,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来解决个案督察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创设“执法办案三色预警”系统,对办案质量的督察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并依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参照相关规定对办案人员进行处罚。二是为廉政督察开设“绿色督察通道”。规定廉政督察允许“三个可以”:即必要时督察组可以不预先向检察长报告开展督察、可以以检务督察规定的任何方式接触科室工作、可以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活动现场督察。“三个可以”由于其时间和场合的不确定性,使干警更加注意规范自已的行为。正如督察时干警的一句话:只要一想到“绿色督察”随时会出现,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就先自律了。
三、监督检查不越位,把握力度
检务督察与查办纪检案件、干部考察、执法检查、巡视工作等其他监督手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何把握好分寸、尺度,既积极履行职责又不越位?因此,该院突出督察警示性的特点,确定了“四有三无”:“四有”即检务督察有“知、查、报、建”四项职能(对各科室履职情况的知情权、对重点案件和工作的检查权、对督察发现的客观事实的汇报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权);“三无”即督察工作无介入业务工作的指导权、无选拔任用干部的建议权、无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的办案权。检务督察立足警示,把警示寓于督察之中、体现在督察过程中,不干涉被督察科室具体工作,不干扰被督察科室正常工作秩序;体现在能够发现问题,帮助被督察科室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和推动工作。一年来,该院检务督察工作在既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对业务科室在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环节进行督察,帮助其提高了执法质量。
四、指导工作不错位,把握角色
实践中,该院摸索并制定了督察工作“象形模式”,以此来规范和要求检务督察工作:督察工作要作为一面镜子,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要作为一把尺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来全面衡量各项工作。督察人员要作为一名良医,为被督察对象会诊把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症下药。督察工作不能片面,既要努力摸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予以推广,扩大督察成果。督察人员也要作为一个模范,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只有正确认清自已的位置,把角色定位准确,才能集中精力保障督察工作的完成。“象刑模式”的运用,进一步明确该院检务督察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使其形成了在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各自领域既相互配合,又互不干扰的有序局面。
五、方法创新要进位,把握标准
立足创新,强化检务督察职能。该院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督察方法,针对本院已经完全实现网上办案实际情况,建立了网上督察系统。系统主要由执法督察、廉政督察、绩效督察、预警纠错四个功能模块组成。通过对网上的《案件流程》、《电子执法档案》和《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全员位次考评》进行网络链接,实现网上对每个干警的执法过程和日常行为进行动态督察。系统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信息聚集。系统将各相对独立零散的专项信息整合成了一条完整的督察信息链,便于综合查询和网上互动。同时系统实现了流程再造,把原来相对独立的监察信息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监察流程,对检务督察和各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二是廉效双控。系统强化了对检察业务的规范和检察人员的廉洁行为的约束,是对检察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双向监控,实现了检务督察内容的全覆盖。三是监管分离。系统与之相链接的各系统完全分离,即只有信息的浏览和采集权限,没有变更内容的权限,独立于被链接系统。从而保证检务督察工作的公正性。四是动态督察。针对执法办案和机关管理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环节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进行动态督察。确立了7个督察点:批捕、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检容风纪。五是预警纠错。督察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及时生成提示信息和警告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违规处理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该院在网上督察中强化对执法质量的规范监督作用,力求通过网上监督促进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一是全程监控。依靠网上监督《电子执法档案》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使每一起案件从分类受理、固定证据、案件定性、办理时限,到进入下一流程,全程都受到严格规范的控制。2009年1月,督察人员在网上梳理案件管理流程时发现控申部门有一信访案件分类有误,本应是涉检访的案件被划分为一般访,于是督察人员通过“网上督察系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督察建议要求其进行整改,控申部门在网上立即接到这份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目前,此案已进入诉讼环节,且一直列入督察视线内。二是局部规范。为了有效遏制超时限办案问题,该系统制定案件“临界时限点”,规定在距法定结案时间4天时开始进入“临界时限点”,督察人员将在系统内发出警告提示,建议其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2007年底,网上督察发现该院有5起案件进入了“临界时限点”,系统发出警告,案件承办人立即将被提示案件纳入办理重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