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黄香琴(1969年-),女,汉族,山东省济宁学院社科部讲师。研究方向:大学生德育和美育。
一、审美人格是一种“风流”
审美人格是美学意义上的人格,指的是人的风度和格调,具体而言即是指人的精神面貌具有审美特征,达到了美的境界,表现出和谐、个性、自由、超越和创造等基本特性。德国古典美学的代表人物席勒对于希腊人的审美个性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说:“希腊人……是我们的竞争者,甚至常常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看到,他们既有丰富的形式,同时又有丰富的内容,既善于哲学思考,又长于形象创造,既温柔又刚毅,他们把想象的青春性和理性的成熟性结合在一个完美的人性里。”[1](p28)我国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把他所推崇的这种审美人格称之为“风流”。并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构成真风流的条件:
一,真名士,真风流的人必有“玄心”。“玄心”就是指一种超越感,超越是超过自我。二,真风流的人,必须有洞见。所谓洞见,就是不借推理,专凭直觉,而得来的对于真理的知识,也就是美学中讨论得最多的审美直觉。三,真风流的人,必须有“妙赏”。所谓“妙赏”就是对于美的深切的感觉。有“妙赏”需要深厚的美学素养 ,更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四,真风流的人,必有深情。这种深情并不是个人的儿女私情,而是超越自我之后,对宇宙人生的深切的同情。[2](P65)
在此,席勒和冯先生实际上给我们指出了审美人格的几个基本特征,即和谐、自由、超越、创造等等。了解把握审美人格的特征,可以帮助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审美人格的本质。
二、审美人格的基本特征
审美人格的和谐性。“和谐是美的基本范畴同时也是美的最高品级。”[3](P109)和谐在审美人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谐性是审美人格的重要特性。审美人格的和谐性,是指审美人格的各个构成要素诸如感性、理性和非理性等是完整的,没有缺陷的。同时,各要素之间还处于相对平衡和有机统一状态。
审美人格的超越性。审美是一种心理活动、精神活动,它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与愉悦。在审美活动中,对于物质欲望、功名利禄会保持着一定的心理距离,这一定的心理距离就是超越。审美的超越精神决定着审美人格的超越性。审美人格的超越特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超脱功利。即具有审美人格的人,虽然也有物质利益的需要,但他追求的不仅仅是物质功利的满足,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充实。因此不会唯功利是从。[4]其二,富有情趣。因为超越,所以才能善于在平凡的生活中发现情趣。因此具备审美人格的人,其人生是艺术化的人生,其生命是诗化的生命。
审美人格的自由性。具备审美人格的人,能够超越对外部环境的依赖性和受动性,支配他们的是“他们自己内在本性的法则,是他们的潜能和自然倾向,是他们的天资,是他们的潜在资源,是他们的创造冲动,是他们认识自己并使自己变得越来越整合、越来越一致的需要,以及是越来越了解的自由”。[5][p30]人格的自由性不等于任性。真正自由的人会尽可能摆脱不正当、不合理的限制和约束。而对于必然出现的、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正当的限制和约束,能够理智地适应乃至服从它们。既具备审美人格的人,对“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具有较高的理解和体味。
审美人格的创造性。具有审美人格的人,有着与他人相区别的独特的精神特征,而且其人格较少受到束缚和压抑,因而及其富有创造性。其创造性首先表现为,具备审美人格的人,只有在这种自由创造中他才感到快乐与幸福,才感到自己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因此创造成为其自觉地追求。其次,具备审美人格的人始由于能始终保持心灵的自由,不囿于陈规,因此更善于把握创造的机会。
三、大学生审美人格的培养途径
大学生审美人格的培养,主要是通过美育的途径进行的。当前对学校美育有一种误解,即把美育和艺术教育混为一谈。艺术教育的确是大学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绝不等于审美教育本身。艺术教育只是审美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具体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现代社会随着审美和艺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人的审美要求并不一定非通过艺术才能得到满足,例如对自然美的关注也有可能会达到美育的目标。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将审美教育局限于艺术教育无疑使得美育的范围太窄。有学者把审美教育分为艺术美育、景观美育、人文学科的美育、自然学科的美育和校园文化的美育,[6](P207)虽然这里的“景观美育”与“校园文化的美育”中有某些重合的地方,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审美教育体系在肯定了艺术在美学中的地位的同时,也肯定了自然、社会生活和科学的美学价值,因而在肯定了艺术教育的重要地位的同时,也关注到人文景观、校园文化以及各种学科教育的审美教育价值。
以美的大学文化培养审美意识。通过建设具有审美特征的大学文化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是最为有效的一种途径。因为“学生不仅在课堂里成长,更在大学创设的文化环境里成长。人文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一种不教之教的潜移默化,大学文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对于学生而言,是一种文化身份的传递,它实际上也构成了学校教育活动中十分重要的潜在课程或隐形课程。”[7](P212) 美的大学文化包括美的物质文化和美的精神文化。美的大学物质文化主要指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其它物质设施,如美丽的校园风景,独具特色的建筑、雕塑、校旗、校徽、墙报,乃至各种办公设施等等;美的大学精神文化应当包括严谨的学术传统,科学、民主的管理制度,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等。
以艺术教育引导审美实践。美育不等于艺术教育,但艺术教育在美育中的地位确实举足轻重的。因为艺术课程可以使学生直接投身到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实践活动中,是培养大学生审美人格和审美文化素养的最直接的途径,因而也是学校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非专业艺术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艺术家,而是通过音乐、舞蹈、绘画、戏曲等艺术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相应的艺术发展脉络和基本理论知识,了解相应的经典艺术作品,学会这些艺术门类的基本的鉴赏方法,理解这些艺术门类的基本原理和这些作品的艺术审美价值。这种教育一般是通过大学艺术鉴赏课程来进行的。
以美学理论指导审美方法,帮助学生认识、接受审美态度的概念。审美态度的养成首先要求学生对审美的人生态度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这一任务的完成主要依赖于一些基本的美学理论课程。大学美学理论课程的主要功能除了向学生传授美学理论和知识,使学生了解美学的基本范畴、各种美的不同价值以及审美的基本原理外,还教给人智慧和思想,即可以引导学生用审美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的言行,用审美的方式去评价和参与各种人生活动。
参考文献
[1](德)弗里德里希·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冯至,范大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2]彭锋。冯友兰“人生境界”理论的美学维度。北京大学学报(J),1997,(5)
[3]陈望衡。科技美学原理[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4]何齐宗。走向审美人格[D]华中师范大学2002
[5]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M]李文括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
[6]谢维和。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一种教育社会学的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7]杜卫。美育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