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娜
摘要: 杂合的译文具有异质性和本土性的双重基因,既是文化姻缘结合之下的产物,又是民族文化得以不断延续的保证。本文通过分析清末民初翻译小说中的杂合现象,说明事实上所有的译文都是杂合的,只是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体现出的杂合度不同而已。
关键词: 清末民初翻译小说杂合
一、引言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直译”和“意译”、“归化”与“异化”被认为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不存在调和或妥协。但这些二元对立的范畴其实都是人类的文化建构,它们并不是真实世界的反映,因为,很显然,真实的世界绝对不是非此即彼、界限明确的。[4]一旦用“意译”或“归化”来概括清末民初的小说翻译风尚,论者必然会着力寻找那些能够支持这一观点的文本,而忽视杂合文本的存在。如果深入清末民初的译本内核就会发现,受到时代的局限与客观条件的制约,译者翻译时多用汉语语言文化中固有的成分去替代原文中的成分。但即便如此,译文在语言、文学和文化层面上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一些异质性成分。
二、翻译研究中的杂合
“杂合”是一个从生物学中借用的概念,指“不同种、属的两种动物或植物的后代”。[3]随着多学科的交流与发展,“杂合”一词被广泛运用到自然科学、语言学、社会学及人文学等不同的领域。翻译研究中的杂合是指源语与译语的语言文化在交流过程中相互碰撞、影响而形成的混合体,具有双重文化基因。从构成论上看,由于源语文本离开了自己的文化母体,其异域性特征在异语语境中便无法整体保全,其间必有信息丧失或意义失真,而另一方面,由于异语文本进入了新的阐释语境,异语文化的民族特征便必然会由语言本身裹挟而入,这样,在源语文本的信息部分丧失的同时,译本又部分地增加了信息含蕴。[5]新质与旧质有机地杂合在译文中,使得译文在某种程度上既有别于原文,又与译语文学中现有的作品有所不同,因而表现出杂合的特点。
三、清末民初翻译小说中的杂合现象
(一)语言上的杂合
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往往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而两种语言系统之间则不存在完全对应的关系:“文化的缺项造成语言词汇的缺项,人们对物质世界的不同认识和对世界映像的不同感受也在语言单位的划分、句法结构的形式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造成了翻译活动中‘对应单位的缺项,结构的错位。”[8]当译者力图把原文中的异质因素翻译到目的语中时,由于目的语中缺乏对等成分,就只好把源语文化中的词汇、概念、句法结构移植进来,于是形成两种语言之间的杂合。
例1:Columns,arches,pyramids,what are they but heaps of sand,and their epitaphs but characters written in the dust?What is the security of a tomb or the perpetuity of an embalmment?The remains of Alexander the Great have been scattered to the wind,and his empty sarcophagus is now the mere curiosity of a museum.[2]
译文:无论华表、穹门、金字塔,后此均一堆沙石耳!纵使坟台坚固,亦复何济?而亚力山大之尸灰已扬归乌有,仅留空椁,置诸博物院中。[6]
社会生活的变迁、民族文化的发展无不在词语中得到最为直接迅速的反映。清末民初的许多小说译者常用独具汉语特色的文言、白话和浅近文言替换充满异国情调的字眼。但当在文言语汇中找不到现成的词语,可直接准确地表述异质文化的新奇事物时,词汇上的杂合便应运而生。例文中音译的人名“亚力山大”就显示了西方命名的特点,而“金字塔”和“博物院”这些意译过来的物质名词,在今天看来早已司空见惯,可对当时的读者来说,却相当陌生。
例2:She was withal a little of a coquette,as might be perceived even in her dress,which was a mixture of ancient and modern fashions,as most suited to set of her charms.She wore the ornaments of pure yellow gold,which her great-great-grandmother had brought over from Saar dam...[2]
译文:而女郎尤娇饰媚人,盖从其服饰中见之。女衣并合新旧二式,幻为时世之妆,以衬托其风貌之美。所御黄金之饰,即其曾祖母氏自荷兰购归者,因以赐之。[6]
在英语中,条件从句、状语从句往往后置,主句在前;汉语则恰恰相反。林纾将“盖从其服饰中见之”译成原因状语从句,放在“而女郎尤娇饰媚人”后,显然是仿效了英文原句的句式。此外,汉语以短句居多,定语也很短,而英语中的定语则很长,逻辑严谨。“即其曾祖母氏自荷兰购归者”作为非限定性定于从句放在“所御黄金之饰”后面翻译出来,显然与地道的汉语不同。虽然翻译小说中句法上的杂合不占多数,但即使译者有意拒绝,外文句法也总能在译文中留下一丝痕迹。
(二)清末民初小说翻译中文学上的杂合
翻译涉及的两种文化的文学传统也反映出各自的差异性。由于文学翻译不仅要传达原文的内容,还要尽量使译文具有大致相当的文学性,所以很多时候就必须保留一些来自原文的文学手法。同时,为照顾读者的阅读,译文又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汉语的文学手法,从而使译文在文学方面具有杂合的特点。尽管此时期的翻译小说仍未彻底扫尽旧小说习气,但在叙事时间、叙事角度和描写手法上都出现了一些新质变。
例4:1 first saw the light in the city of Boston in the year 1857.“What?You say eighteenth fifty-seven.That is an odd slip.He means nineteen fifty-seven of course.”I beg pardon,but there is no mistake.It was about four i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the 26th,one day after Christmas,in the year 1857,not 1957,that I first breathed the east wind of Boston,which,I assure the reader,was at that remote period marked by the same penetrating quality characterizing it in the present year of grace,2000.[9]
译文:在下姓威士,美国波十顿人。我的生日,是一千八百五十七年。哈哈,看官不晓得的,必定笑我记错一百年了,不要是一千九百五十七年罢。看官,且慢笑,我并没有记错。我的生日的确是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钟,那一日正是圣诞节的第二天。我记得那时候的波士顿城,比现在的波士顿城,论起地势来,却也是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