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紧盯中方“侵权”

2009-06-27 02:38吴敏杰
凤凰周刊 2009年1期
关键词:谢尔久侵权伊尔

吴敏杰

日前,俄罗斯国防部长谢尔久科夫率团固对中国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正式访问。在中俄两军关系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大背景下,重振几近停滞的双边军事技术合作,无疑是谢尔久科夫此次中国行的重头戏。通过重启已中断两年的中俄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会议,双方签署了俄罗斯酝酿多年的军事技术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不过,在一些备受关注的两国军事技术合作项目上,双方分歧依然。

俄方紧盯知识产权

谢氏此行是继2008年3月两国国防部建立直通电话、11月两军总参谋部战略磋商之后,2008年中俄两军关系中的系中的一件大事。据俄媒体报道,临行前俄总统梅德韦杰夫、总理普京分别召见谢尔久科夫,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磋商,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根据会谈结果,双方签署会议备忘录和保护军事技术合作知识产权两份文件。但俄媒体显然更看重保护军事技术合作中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在未来的军事技术合作过程中,双方将根据协议条款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自己军工产品的产权。但据俄战略与技术分析中心专家马基延科介绍,该协议的签署是俄方多年来不懈努力的结果,他认为最近几年与中国的军事技术合作问题严重,而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中方“侵犯”俄军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如中国产运8飞机和MA-60支线飞机明显利用俄安-12和安-24飞机技术,C-602巡航导弹和WS-10型“太行”发动机则分别有“盗用”俄X-55开进导弹、AЛ-31Φ型发动机技术之嫌。

左图:一度被外界普遍看好的中俄苏-35战斗机军售谈判,北京会议上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右图:重振几近停滞的中俄双边军事技术台作是谢尔久科夫此次中国行的重头戏。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欧美限制武器出售给中国和中国向俄国采购的背景下,中国也热衷于自行发展武器系统,以达到自给自足的目标。中国已停止领生产苏-27SK战机的执照,因为中国已经能复制这些战机,同时生产自己的版本。但反过来讲,这更加强了俄罗斯不供应先进武器给中国的意愿,其中就包括中国希望采购的T-90坦克和多功能战斗直升机。而之前俄罗斯移交一枚“布拉莫斯”超音速导弹给印度,则显示出俄罗斯对中国的不信任,更愿意将技术转移给印度。

马基延科还声称,该协议未必能迫使中方不再“克隆”俄罗斯技术,但为俄罗斯提供了一个对中方采取强硬谈判立场的新工具,现在俄罗斯可根据该协议对中国向第三国出口“仿俄”军品表示反对。他还指出,俄罗斯无论如何都必须寻找有效的方式以便采取更为强硬的谈判立场。

舰载机“卡中国脖子”

中俄两军关系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两军在防务安全领域的合作已经把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向新的高度。然而,作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及防务安全合作重要支柱之一的军事技术合作,最近几年却陷入几近停滞的状态,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双边军火贸易额不断下降。

据俄罗斯战略与技术分析中心统计,2005年中国在俄61.26亿美元武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份额高达64.3%,2006年俄军火出口额64.6亿美元,其中中国所占份额下降到38.3%,2007年俄军火出口高达75亿美元,中国所占份额却下降到21%。据俄国防产品出口公司的母公司——俄高技术产品研发、生产与出口公司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2007年俄中签署的军事技术合作合同额实际上只有7亿美元,而且仅限于零配件供应和履行部分科研与试验设计项目。

据该官员讲,导致两国军火贸易额不断下降的原因是,俄罗斯未能及时履行两国防长2005年9月在第12次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会议上签署的34架伊尔-76军用运输机,4架伊尔78空中加油机供货合同,而中方后来拒绝按俄方条件签署新的合同。同样是因为该合同,原本一年一次,且通常会就军事技术合作问题作出战略决定的中俄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会议,被中方以各种借口无限期推迟,一直到2008年5月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访华时力谏复会,第13次委员会会议才得以通过谢尔久科夫此次访华得到恢复。

但事实是,中俄军售过程的问题主要在俄方:第一,俄方准时交货难以保证。俄许多军工企业实际开工只为其生产能力的一半,且由于生产设备老化、人才流失、与相关企业联系中断、投资不足等问题,即使有充足订货,俄方也难以如期完成。第二,俄制武器质量问题多。仅2002年和2003年,外国军贸伙伴就分别根据662项和861项合同,对俄方提出质量索赔要求,期间中国进口俄出口武器总量的近一半。

至于一度被外界普遍看好的中俄苏35战斗机、苏-33舰载机,C-400地空导弹系统等新军售谈判,此次北京会议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据俄军工综合体消息人士透露,会上双方只是讨论了向中国出售苏-35战斗机的可能性,而在中方意欲购买的苏-33舰载机问题上,双方几年来的分歧依然未能化解:中方提议先买3~5架,而后再购买14架,而俄方仍坚持购机量不能低于48架,否则无法重启生产线的立场。

在苏-33舰载机问题上,俄方提出的不少于48架的订购量要求,明显带有“卡脖子”的味道。前不久,俄战略与技术分析中心专家马基延科在接受俄媒体釆访时曾直言,中国国防部外办主任钱利华少将“公开声明中国意欲发展航母的愿望,表明中国推出本国的航母方案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这也就意味着中方下一步在与俄国防产品出口公司谈判时将被迫采取更具建设性的立场”。他甚至推断说:“中国尝试在苏-27基础上自研双发舰载机的计划显然碰到了问题,发动机中国人是复制不了的,而不从俄罗斯购买飞机是不可能的。”

运输机合同面临考验

已成为中俄军事技术合作“风向标”的伊尔76军售合同,也没有因为谢尔久科夫此次中国行而恢复执行,中方一方面减少了购机数量,另一方面则坚持要求所供飞机必须配备原定Д-30型发动机,而俄方则强调无法满足中方要求,理由是该型发动机已经停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重启的中俄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会议只是让双方把军技合作面临的问题摆到桌面上,但下一步如何解决问题对双方来讲都是一种考验。

众所周知,伊尔-76是一种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大型现役军用运输机在中国目前尚未开发出本国大型军用运输机之前,引进部分伊尔-76是中国军队加强空中投送能力的现实选择,这也是双方经过长期谈判并在2005年能够签署相关合同的原因所在。

正是考虑到中方这一“迫不得已”的军购需求,俄罗斯在合同签署后起初以生产线迁移、生产成本提高,后又以卢布贬值,原定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将原合同价格从原来的10.45亿美元提高至15亿美元。早先这种飞机是在塔什干飞机制造厂生产然后作出在乌里扬诺夫斯克飞机制造厂开始生产的决定根据专家掌握的数据,设立新生产线造价约为、亿美元,俄方漫天要价一度成为中国;东结该合同的借口,中方前不久最终认可了俄方提出的涨价依据,并接受了俄方重启谈判的建议。

然而,现在俄方又以Д-30型发动机停产为由拒绝中国要求,这实际上等于要让中方重建现有伊尔-76(配备Д-30发动机)维修与技术保障体系俄罗斯一向以军品售后服务差著称,而且对维修和技术服务要价高昂对此中方早已心知肚明,所以才坚持采用Д-30而非俄方主张的П-90新型发动机。

不过,据俄罗斯新闻网报道,俄联祁军事技术合作局局长德米特里耶夫表示。根据乌里扬诺夫斯克飞机制造厂生产伊尔-76军用运输机的准备措施,将履行向中国提供该型运输机的合同责任该工厂将于2010年12月准备开工生产伊尔-76运输机和伊尔-78加油机。德米特里耶夫指出:“我们现在沒有这种成品飞机我们自己在等待(乌甲扬记夫斯克)飞机制造厂准备何时生产的信息然后我们开始根据合同履行责任中国仍然像过去那样,对这种飞机感兴趣我们的出发点是,所签的大型运输机合同将继续有效我们将履行合同”

编辑 萧方 美编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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