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保护工作在小城镇的开展

2009-06-25 11:13
管理观察 2009年35期
关键词:乡镇企业小城镇城镇

王 婷 丁 燕 邰 阳

摘要:目前经济危机波及全球,中国走出危机的优势在于城市化。中国的城市化目前的发展着力点在于小城镇的建设。中国小城镇在改革开放后发展迅速,然而伴随着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文分析了中国小城镇环境污染的现状,提出了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举措。

关键词:小城镇环境保护开展

一、小城镇环境保护概述

环境一方面为小城镇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又是小城镇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生态环境是保证小城镇持续发展的前提。同样,生态环境也是乡镇工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就是要在小城镇建设中保护好资源、防治污染,使资源的利用最合理,与经济发展协调一致。生态小城镇的建设要运用生态学和城市科学原理,结合小城镇特点,指导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统一规划、综合建设,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换取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实现小城镇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生态小城镇是小城镇发展的目标,只有建立生态小城镇,才能真正提高小城镇生态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小城镇环境、资源、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中国小城镇环境污染的现状

伴随小城镇工业持续快速增长的,则是小城镇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迅速增长,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并已成为我国环境总体质量日益恶化的一个重要根源。据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农村处公布的资料,小城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农村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

由于我国乡镇企业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废水排放达30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300万吨,固体废物排放量达3000万吨,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环境。许多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冶炼、矿产、机械加工、建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了二次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实行对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后,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郊区或小城镇,一些电子、机械废旧垃圾性物品也转移到农村,目前,农村工业污染已使全国20万平方公里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力产生的工业污染正在迅速蔓延。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污染灌溉面积由1978年的约4000平方公里增加到2003年的3000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10%,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已占污灌区面积的64.8%。全国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被占用或毁损的农田为1300平方公里。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水泥、制砖、炼焦和铸造四个乡镇企业就占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1/6。

三、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1、小城镇规划制度要符合环保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开展村镇环境规划。凡1999年以后新建的县城、乡镇和新村,必须编制环境规划,并与城、镇建设同时实施;对已有的县城、乡镇和村庄,应在2002年底前完成环境规划,结合城镇改造加以实施”,“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开展以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及其水源地保护、农村能源建设、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业有机废物处置、村容镇貌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优美城镇(村镇)或‘环境保护先进城镇(村镇)的创建工作”。

2、住房和基本服务

小城镇当局需要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水力供应、排污系统和卫生设施。这类服务和环境上的投资可通过向使用者收费、收税等方式回收。城镇当局不一定非要建好住房再分居民,他们可以找出一些土地用于建房并提供一些基本的服务设施,鼓励迁入者在这些地基上建房。居住和基本市政服务可作为“再集中”政策的有效实施手段,因为农村居民居住分散,把他们集中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居民区可以更有效地提供服务,同时节约出更多土地资源。

3、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小城镇来讲,依靠一个由公路、通讯和服务组成的系统与农村、其它城镇和大中型城市联系起来非常重要。在一个行政区中,不同城镇联系所产生的协同效益是巨大的。这类系统的投资不应完全由城镇当局负担,高一级的地方政府甚至是中央政府都应对之进行必要的投资。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

4、法律保障

首先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监管。合理开展小城镇发展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依据区划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强生态保护。把现有一些对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风固沙、保护野生动植物有重要作用的区域,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小区、生态功能保护小区或生态公园等形式,坚决保护起来,达到既维护乡镇小区域的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又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和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

其次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要相协调。立法活动要体现执法活动的客观需要,要有现实针对性,能解决环境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使环境法律成为环境执法的可靠的执法依据。目前,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最薄弱环节已由环境立法向环境执法转变,影响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发展的主要障碍已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严格环境执法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王健民、蒋庭松、叶亚平等:《中国乡镇企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气象出版社,2000年9月版。

2、袁海平:《论乡镇工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农业经济》,2003年第6期。

3、石立:《浅析我国乡镇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及治理》,《农村经济》,2006年第8期。

4、王淑平:《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困境及对策的理论思考》,《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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