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衡 开 凡
摘要: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小额信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小额信贷业务取得成功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进一步推广小额信贷业务的建议。
关键词:农信社小额信贷资金渠道信用评级
引言
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行长尤努斯教授,创建了孟加拉乡村银行,在短短30年时间里从27美元贷款起步,发展成为拥有近800万借款者、2548个分行,提供的服务遍及84096村庄,几乎覆盖了整个孟加拉国。其采用的正是小额信贷的经营理念与方式。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引入小额信贷以来,这种经营模式给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小额信贷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伴随着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对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不断的加大,金融体制对农业的支持也在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也越来越广泛。同时,在小额信贷的推广过程中,由于信用环境、行业政策、行政干预等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农信社小额信贷业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资金供给渠道狭窄,信贷成本相对较高,农户贷款较难,支农措施与农户需求不匹配,农户信贷观念缺失,小额信贷产品设计不合理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额信贷的发展。本文将着重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相应对策。
一、我国农信社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
一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不能广泛吸收更多社会闲散资金。据调查,近几年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款明显缓于其他金融机构。其一是受自身软硬件制约,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落后于其他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服务,致使闲散资金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其二是商业银行在机构撤并后留下的部分存款,在农村信用社做短暂停留后,随着农村人口城市化,逐步流入城市;其三是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在农村机构,利用在结算上的优势,吸走了大量农村闲散资金,形成了农村资金“农转非”。二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小额农贷买方市场过大。日前,随着农村经济开始向多元化、多样化方向发展,“三农”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打破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的供求平衡,形成了求大于供的局面。
(二)小额信贷产品设计不合理
伴随着农村经济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产品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适应自身的发展与农户的需求。
首先是期限。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特点是还款期短,期限一般是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两三个月。出现的问题是:不管何时贷的款,当年年底之前都要收回。无论是2月的贷款还是11月的贷款都没有差别,全部要在年底还清。因为信用社的年终决算目标是当年贷款回收率要超过80%,否则无法保证下一年的支农贷款。这与林业、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例如:养殖牛羊等牲畜出栏通常要2-3年,种植葡萄等果树的收获期一般在3年左右,经济林木的周期更长。不合理的期限制定,难以满足农民种、养殖业的现实需要。
其次是金额。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金额比较小,通常在1000-5000元,对于5000以上的贷款要求成立联保小组才能发放。这样一来,对于个人经营的种植香菇、木耳、高山蔬菜等经济作物与购置农机具等较大额的资金需求就得不到满足。小额的策略是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适应市场和客户的市场定位,是为了避免了“垒大户”的信贷风险。然而“小额”不是绝对的,随着农户经济的改善和生产需求的资金要求升级,我们也不应该全盘否定“非小额”。
(三)小额信贷信用评级尚欠规范化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基础是信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则是小额信贷顺利推广的关键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评定程序还待进一步规范。一是评价主体还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第九条要求,“信用评定小组要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由于信贷人员对农户情况的不了解,使得评定小组对农户代表和村组干部有着强烈的依赖性,从而形成评定真空,部分农户代表和村组干部必会带着地方保护和面情私心观念进行评定,使信用等级评定关系化,套取贷款合法化。二是评定标准需进一步完善。目前,信用等级评定多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多为评定人员凭主观意识评价,由于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督机制,再加上评定农户的数量之大,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操作中,无法一一复查确认,致使评定失真;定量指标由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尚无系统的农户发生业务档案统计,无法确定每一农户一个时期的业务资信状况,而只能查阅农户某一时点的资信状况,形成定量数字评价失真。从而导致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片面性。
(四)小额信贷管理内控缺失
由于农信社的合作制名存实亡,趋利性明显,产权不明晰造成了农信社在农户小额信贷发放上呈现出重外延增长、轻视风险管理的取向。从小额信贷的发放的角度看,一些信用社的信贷人员仅凭个人的主观印象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未能征询当地“村两委”和群众意见;部分信用社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过程中简单从事,一般直接从当地派出所抄来农户花名册,即建立了所谓的农户经济档案,这样的经济档案不能全面反映农户的家庭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该户家庭的借贷和信誉情况,对农户资信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掌握,则小额信贷就产生了授信盲从。从小额信贷的回收角度看,由于信用社小额信贷涉及的农户广且地域分散,加上其的信贷管理人员有限,贷后的管理工作难以到位,信贷的使用情况了解不清,使得信用社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贷款风险隐患。
二、对当前农信社小额信贷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多渠道解决小额信贷资金问题
针对小额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一是抓住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的优势,按照商业原则引导农户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同时,农信社应不断增强其在农村的储蓄、汇兑和支付等功能,从而增强信用社在广大农户中的影响力,以便最大程度的吸收农户手中大量的闲散资金。二是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发挥民间融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正确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成为农民合作互助的组织模式,增加农村资金有效供给,缓解资金紧缺状况。要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高利贷,引导、规范各种民间借贷行为,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三是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
(二)合理设计小额信贷产品
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农户对小额信贷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为此,我们应当加强信贷产品的创新,根据农村经济形势设计小额信贷产品。从国际上小额信贷实行的效果来看,最具参考价值的是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原来刻板的“传统GB模式”逐渐被“格莱明二代”所取代,这是一种订制型、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更为周到的金融服务,可以满足不同借款者的不同借贷需要。贷款期限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两年;还款也更为灵活,可以选择在自己收入多的时候多还款,在自己收入少的时候少还款。在我国小额信贷推广过程中,信用社应该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深入农村,明确农户需求,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小额信贷产品。
(三)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法律上对农户资信评级制度给予规定,避免对农户贷款的随意性,为农村小额信用制度建立科学的评判标准,加上“累进”贷款的适用,有利于农村良好信用体系建立。对于信用评定制度的完善,我们可以参照2003年7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以及2002年5月发布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将农户资信评定为ABCD四等级,细化各个等级的具体评判标准,定期展开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制度,充分依靠地方政府,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评估失实的风险。对失信的农户,要在条件、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设卡,做到好还好借,增强其信用意识。同时,地方政府要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加强对农户贷款使用和回收的监督作用,控制和杜绝逃废债务现象发生,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使农村信用体系框架形成。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一要完善小额信贷内部监管制度。各地区的银监部门和联社,应当深入基层,根据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情况进行监管,就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运用过程和风险管理等内容研究制定相应的监控、监测和风险评估办法,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管理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真正发挥防范风险作用。二是要明确内控要求。监管者要真正把加强小额信贷内部控制作为有效监管的核心,督促农村信用社强化内控建设。通过制定《农村信用社信贷内部控制的指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小额信贷内部控制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要求,引导和监督农村信用社加快内部控制的规范化进程,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使内部控制真正成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基础。三是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在对小额信贷业务实施法律监督中,要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金融法规,强化法律意识,督促信贷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同时要推行法律审查制度,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抓好各项法律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违规违法行事,利用职务和信贷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防止产生腐败现象,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以身试法的人,要绳之以法,绳之以纪,坚决惩处。
参考文献:
[1]王维,江苏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与创新[J],金融纵横,2008.
[2]周美萍,陕西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8.
[3]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焦瑾璞,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5]刘菲,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对策[D],安徽大学,2007.
[6]王焕荣,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信贷发展研究[D],山东大学,2007.
[7] http://www.cnrcu.cn(信合网)
[8] http://www.cnki.net(中国学术期刊网站)
[9] http://www.jssb.gov.cn(国家统计局网站)
[10] http://www.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