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梅
摘 要: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阐述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他律阶段及自律阶段,并揭示了由他律走向自律的并然性。这对幼儿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启示,但在现行幼儿德育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图在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的启示下,对培养儿童道德由他律走向自律的方法作一探索。
关键词: 儿童道德发展理论 他律 自律
一、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概述
皮亚杰在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上独辟蹊径,把对规则的研究作为整个研究的起点,即从儿童对游戏规则的态度入手,逐步深入到儿童道德认识的本质。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与幼儿认知发展相联系并且经历了一个发生发展的演进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相连续又相区别的阶段。
前道德阶段(0—2岁),属于感知运动阶段。这时的儿童只满足于动作的快感,并不受任何外来规则的约束,也即“在共同游戏之前并不存在真正的规则”,有的只是由某些经常重复的动作惯例和动作规律性的运动图式。这个阶段的儿童根本谈不上对规则有义务的意识和道德的含义,属前道德阶段。随着生长,其情感相应地和自己的动作发生了联系。
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阶段(2—7、8岁),属于前运算阶段。所谓“他律”,即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和制约,成人是儿童的一切道德和一切真理的源泉,每个儿童都按照违反或遵从权威的规定去判断是非,他们的第一道德感是服从,是对成人权威的单方面的尊重。父母和其他年长者通常喜欢通过运用他们的权力来强制儿童遵守他们所制定的规则。这种强制一般不会遭到儿童的反抗,因为他们对成人的权威和成人道德的完善性具有单方面的服从。但由于认知的局限,儿童并不能真正理解成人制定规则的意图,也不能理解道德规则的发生和它们的运用。道德规则对年幼儿童具有强制性,“并不是因为它们总结了什么是正确的或公正的,也不是因为它们能够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使人们以公平的方式达到相互愿望的目的”,[1]而仅仅是因为这些规则是成人所制定和命令的。他们对道德评价、判断时,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而忽视行为者的主观动机。
道德相对论或自律道德阶段(9—13、14岁),属于具体运算阶段。随着儿童道德观念的发展,他律道德必然被更高层次的自律道德(即协作道德)所取代。所谓“自律”,即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儿童在道德发展方面产生了相互尊敬的情感以及合作的或自律的道德,儿童是非判断的主要根据是行为者违反社会规范的动机,而不是行为的客观原因。根据皮亚杰的观点,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增加,儿童开始明白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只要求盲目服从,而是大家相互尊重并基于互惠原则而共同制定的。儿童为了维护彼此间的团结必须尊重规则,但并不是盲目服从,而且一旦大家一致同意,规则还可以被灵活地修改。所以在儿童的意识方面,规则已不再是权威的意志,而是公共关系中彼此都能理解、都能同意、都愿遵守的一种“人造的社会物”,并且自己也非常严肃地包括在内,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蒙罩在规则之上的那层神秘的色彩消失了。它不仅仅变得十分清晰,其旨意也渐渐内化进了儿童的心里。因为道德规则对于儿童来说更加内在化了,其约束力也更加强了。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对我们当前的幼儿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启示,然而,现实的德育实践仍然存在偏差。
二、问题: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启示下幼儿道德教育的偏差
1.现行幼儿道德教育超越了儿童的年龄特征。皮亚杰指出了儿童道德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的、渐进的过程,因此,要针对儿童的年龄特征科学地进行道德教育。皮亚杰肯定,恰当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但教育的作用也是有限度的,即它不能超越儿童道德发展的一般进程,否则,儿童不能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观念,从而导致教育的失败。在现实的幼儿德育工作中,我们试图对儿童进行热爱人类、热爱大自然、热爱社会主义这种宏观的、大道理且公式化的道德教育,往往忽视了如爱小朋友、爱小动物、爱幼儿园等与幼儿道德水平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根本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2.忽视了集体协作的道德教育方式。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判断水平是包括他律到自律两个阶段的,而且从他律到自律是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但儿童的道德观念不会自然地产生和发展,它不仅需要儿童间的相互关注,还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积极引导。他说,家长和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去构造被儿童所适应、为儿童所学习的社会环境”。[2]皮亚杰特别强调儿童同伴之间的协作而反对权威的强制,认为同伴合作是道德发展的主要动力。因此,他主张“在学校里创造一个使个人的实验与反省得以共同进行,彼此相助,互相平衡的场所”。[3]他倡导“小组工作”(即集体活动),认为这种方法准许儿童共同追求他们的目标,并让儿童在实际活动中具有主动性,有利于儿童的道德发展。然而,这种儿童同伴之间协作的道德教育方法往往被忽略。卢乐珍等人于1993年对北京等六省市幼儿教师的调查发现:在德育的途径和方法方面,有62%的教师主张“评比是教育孩子的常用方法”;有37%的教师主张“通过游戏进行德育”;有15%的教师认为“主要通过常规教育来进行德育”;更有13%的教师主张运用惩罚。[4]
3.过分强调了成人权威。皮亚杰说过:“当儿童自己积极探讨的体验和使用的愿望足以保证正常的智力发展时,试图从外部去转变儿童的心理是无用的。所以,从道德和理性的双重观点看,成人必须是合作者而不是主人。”[5]
三、求解:培养幼儿道德自律的方法探索
1.以游戏促进幼儿道德发展。在游戏中,教师通过设置道德情景,对幼儿进行道德判断训练,将道德教育的目的、内容渗透在游戏之中,不仅可以促进幼儿自主性道德的发展,还可以起到以德育促进智育之功效。
2.鼓励同伴交往,创造集体协作。只有通过儿童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充分发挥儿童的自主性、能动性,才能促进儿童道德观念的发展与道德水平的提高,由他律走向自律。
3.建立和睦、亲切、民主的师生关系。皮亚杰曾说过,没有情感上的沟通,智慧的交流是无法达成的,而真正的道德交流(不是表面的服从和高压手段的强制)也是如此。教师和幼儿应建立起合作关系而不是专制关系,教师和幼儿一起制定课堂和游戏的纪律和规则。
4.与儿童开展对话。成人应该虚心地倾听儿童的道德思考,以平等的态度与儿童进行交流和对话。没有平等的智力和道德方面的交流,试图让儿童充分自律是不可能的。自律必须建立在儿童与外部道德主体的相互尊重上。
5.注重道德知识的传递。教师及家长的道德面貌和道德行为对幼儿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在幼儿道德教育中仍然应强调成人的榜样作用。
参考文献:
[1]Daniel K.Lapsley.Moral Psychology[M].WestviewPress,1996.1.
[2][美]B.J.沃滋沃思著.周镐等译.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3][5][6][瑞士]皮亚杰.儿童的道德判断(The Moral Judg-ment of the Child)[M].纽约:自由出版社,1965.
[4]刘霞.我国幼儿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学前教育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