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秀兰
某友曾说:书是旧的好,情人是新的好。
上半句我可以同意,我自己是旧书店站出来的野路子学生。小时候新书店不让翻书,旧书反正旧了,网开一面。到了西方,还是泡旧书店,新书太贵。
喜欢书,值得来伦敦。一年一度的伦敦书市,巨大无比,看来还有不少生意可做。旧书店到处都有,各有专司。市中心区的切林十字大街,竟是一条旧书店街,你只想象琉璃厂搬上了长安街就是了。有本小说《切林十字大街48号》,说的是一个纽约的爱书女士,她要的书,只有到这家旧书店邮购才能买到。女士与书店老板通信多年,感情就从书晕染开去。最后女士找到伦敦,男士却去世了。如此一本几乎无情节可言的书信体小说,竟然拍成电影,英国大明星霍普金斯主演。而且除了我,还有不少人喜欢!
不过最奇怪的,是威尔士的一个小镇,叫海伊(Hay-on-wye)。此镇在威尔士东北山区,不通铁路。从伦敦开车单程要六七个小时,当天别想回来。从高速公路转进山间盘盘旋旋的窄路,两边只见牛羊,最后在绿水青山中,一个小城,全部人口怕只有千人。洁洁净净的街巷,酒吧野趣,山上有废堡,古色峨然。英国最好看的就是这种小镇,但是名镇数百,哪儿轮得上它?
20世纪60年代初,有位布斯先生忽生奇想,买下一家废农具厂,改成巨大的旧书店。又有人改建电影院,打了四层地板。此镇变成一个旧书城,总共一条街,陆续开了38家旧书店,还有一家开在山上古堡里。最大的一家,恐怕也是全世界最大的旧书店,存书40万本,干脆是个图书馆。不同的是在此地看书,老让人掂量口袋,掂量可以放纵自己的占有欲到什么程度。
当然就得分类。“中国”这个题材,就有三书架。至于言情、同性恋、侦探、庭审、历史、科幻、魔幻等“类型书”,自然各有发烧读者。不入类的“一般小说”,占了整整一层。
与我一起去的,是一位作家,走出店门后,失魂落魄。说是从来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小说被人写出来,印出来,买进家里,卖到此地。写一本小说,辛苦经年,出版时真是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到此才知不过是恒河沙数之一,何必再尽毕生之力供应旧书货源?
作家也太容易颓唐。我也在纳闷,不过是另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要开车那么远,来此地看旧书?到该找旅馆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就像求签问卦要上峨眉山,一个道理。这是一种特色旅游业,满镇不是旧书店,就是小旅馆。环境之绿,似乎买了书,就沾了一点儿山水之秀丽。
每年夏天,此地还举办历时十天的文学节,借本地小学操场,搭大棚组织上百场作家演讲,爱书者排长队等签字。到此时连附近农庄都腾房办旅馆,牧羊人开临时出租车。慕名而来的读者过万。这个生意经,点子还真不错。
话又说回来,或许只有在英国,才能做这种“旧书城”的生意经。我到过的西方国家,数英国人最喜欢读书。全世界每年出书过10万种的,是中国和英国。中国人多,靠读者的绝对数量,英国只有中国人口的1/25,靠相对数量。
而且,旧书店多了,一本转几次手,就顶几本。就此而言,大英帝国没有了,大英书国却还在。在这个全人类越来越不读书的时代,大英书国还是可以傲视世界的。
桃之妖妖摘自《新民晚报》 2009-02-03 编辑/李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