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
河南青年张海超“开胸验肺”,终于成功地证明自己患上了尘肺病。这件事很荒谬,河南省胸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一干权威机构全都认定张海超患尘肺病,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偏偏认为那是肺结核,偏偏又是这家职防所独具法定“权威”。
新华社2009年7月27日报道说,经职业病防治专家搜集张海超职业史、现有能收集到的影像学资料和多家医疗机构诊疗内容,然后进行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诊断张海超患“尘肺病”。一件荒谬的事情算是有了一个合情合理的结局。
按照现有法规,职业病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其他综合类医院无权鉴定。读到新华社电文后才发现,原来所谓的“职业病防治专家”,还是那个郑州职防所。此前,他们说张海超是肺结核;现在,他们又认定张海超患尘肺病,似乎只有“善变”可言。当然,在铁的事实面前,敢于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也算一种优秀品质。
仔细想想,一种更大的荒谬感油然复生:那么多权威医院的诊断不算数,一个把尘肺当肺结核的职防所,却有“权威”作出最终结论。没办法啊,有关善后领导小组必须依法办事,郑州职防所也是责无旁贷,法律赋予他们作出结论的职责,而且是一种独家享用的专利与特权。所谓“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不过是依法要走的程序,但正是这套法定程序,使纠正郑州职防所错误的行动,再次确认了犯错者的特权。
还是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但他们走访了张海超曾经就诊的那些医院,搜集了“相关资料”,邀请河南省职业卫生专家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分析、会诊,并且咨询了卫生部专家。那么多医院已经确诊了,但看他们这架势,别人的诊断终究不能算数。自然,这是依法办事。
形式显得“缜密科学”,但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到底有没有鉴定能力?如果确实有,张海超的尘肺“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那邀请省里专家会诊、咨询卫生部专家就显得多余,而且浪费资源。如果不具备,他们却有鉴定的专有权,就更荒谬。明知荒谬,还要一本正经地走过场,一丝不苟地将荒谬进行到底,这就是荒谬的N次方了。
张海超事件的荒谬性必须被解构,必须让劳动者的境遇合乎人道一些,在制度中融入更多人文关怀。“开胸验肺”之所以荒谬,是那么多权威医院诊断不算数,而一个连尘肺病都看不出来的机构却独享诊断权。郑州职防所究竟是医生吃人嘴软,还是专业水平低下,尚待澄清。但给予这样的机构以特权,用特权养着一个弊端很多的机构,更是荒谬!
法律将职业病诊断设定为一种专有权,初衷可能是通过专业化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兼以防止劳动者舞弊。但职防所以特权回避竞争,结果水平未见得高,官僚主义习气倒是很重。其实,疾病防治本身带有浓厚的专业化、职业化特征,职业病防治缺的不是专业化,而是市场竞争。所以应修改现行法律,取消职防所特权,让职防所与其他医院展开专业与服务竞争。至于防止医患串通,那可以通过市场监管解决。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