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教结合”现状及改革趋势

2009-06-22 02:36
文学界·人文 2009年3期
关键词:体教结合体教教练员

谭 君

摘要:对上海市“体教结合”进程中的中学竞赛制度、学生运动员招生政策、教练员队伍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以上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对策:筹建上海市中学竞赛大联盟;运动员招生实施“宽进严出”标准;建立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关键字:上海市;体教结合;竞赛制度;招生政策;教练员队伍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9)03-135-02

上海市的“体教结合”工作自1996年正式开展以来,已经形成了其特有的模式。各区县体委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及辖区内学校的特色,在一些运动项目上试办了体教结合的二线、三线队伍,拓宽了这些项目竞技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的渠道,同时也提高了学生运动员的文化知识水平,在社会意识中确立了体教结合的理念,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在思想上做好了准备。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较突出的有竞赛制度、高校招生政策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等问题。

一、竞赛制度

(一)现状

上海市“体教结合”中学高水平运动队的竞赛主要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主办,由相关区县的教育局和体育局或者是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承办,竞赛管理体制以行政协调为主。同时竞赛中存在着运动员资格审查不透明、裁判不公证、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等不公正现象。

上海市的区级、市级以上的正式比赛中除中运会、市运会、青运会、育苗杯等四类正式比赛,其余竞赛的规格偏低。规模较小,正式比赛的数量偏少。竞赛数量偏少,不能够满足体育人才成长的需要。运动员的选拔主要依靠教练员经验、运动员的比赛成绩作为选材依据,忽视了青少年的特殊成长规律。

(二)改革趋势

针对竞赛制度的现状。倪京帅提出成立上海市中学竞技体育竞赛联盟的设想。指出:体育行政部门不直接举办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把主办权过渡给学校体育协会,承担目前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的职责。参加上海市中学竞赛大联盟由各“体教结合”中学代表组成。

在联盟中成立赛风赛纪委员会,负责运动员的资格审察、裁判员的管理和反兴奋剂等事务,并且将审查的结果直接与赛风赛纪工作人员奖金挂钩。

开发竞赛资源,培育竞赛市场,体育部门逐渐减少对竞赛的投入,通过市场机制吸纳资金,鼓励各方投资举办、承办竞赛。形成“以市场运作为主,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模式,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竞赛的市场化运作,包括对比赛冠名、门票销售等进行市场投标。电视转播权转让收入、门票、赞助、运动员转会、标志产品开发将成为联盟的几大支柱性收入。

上海市中学竞赛大联盟组织“体教结合”中学的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通过有效的竞赛运作,形成一套有市场化、规模化、定期化、可持续化的比赛模式,竞赛中“以赛促练,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发现优秀后备人才。

二、学生运动员招生政策

(一)现状

近年的招生政策,都对招生额度、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学校的报名条件、考生文化成绩、考试形式和体育加试内容、形式、时间作出了规定。

上海市中学培养的学生运动员主要以向高校输送人才为主,渠道不是很畅通,输送的数量也不不多。从中学生中的选材比例也不大。

“学训矛盾”仍然是制约学校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上海市中学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中的突出问题;补课是缓解学训矛盾的有效方法,但是多数中学对运动员的补课保障措施不到位,存在着运动员学习和训练严重脱节的问题。

学校方面认为:高招政策对学校运动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学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上。中学对招生政策“申报条件”的限定不太认同,认为应建立运动员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标准。高校则不赞同招生额度的分配比例,同时影响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因素有吸引条件、运动成绩条件、文化标准、竞赛条件、体育加试和高校自主招生等等。

(二)改革趋势

上海有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58所,自主招生的高校不到1/3,自主招生的学校数量少。通过扩大自主招生,不同高校平等参与竞争,有利于激发高校良性竞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除了传统的按“志愿+高考总分排队顺序”录取外,可以逐步引入和完善推荐面试的招生录取办法。有些学生运动员由于比赛机会少、比赛发挥失常或是个别考试科目不理想等原因,无法进入高校。这类学生运动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经所在学校和教练员推荐,向有关高校申请入学资格。

从上海市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与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运动员总数的对比不难看出,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数量较少。在现有的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基础上适当提高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比例是可行的。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的不断改革,根本是为了提升运动员的“社会竞争力”,除了有较高的运动水平外,还可以在不从事运动训练后能够从容适应社会,实现“再生”。而体教结合的目的也就在于此,提高高招政策中的录取分数线不仅不会影响到高校招生,从另一个侧面考虑,高校招生的质量和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而学生除了运动员身份外,还有一位大学生。对于被高校录取的运动员设立“学校运动奖学金”,奖学金发放额度以不低于4年学费为准,这样的激励政策对于中学生参加运动训练的热情能够起到很好的刺激作用。

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不应以高考一次成绩作为惟一录取标准,应当将高考成绩和平时举行的学校统考成绩以及考生平时各方面的一贯表现结合起来,加以全面考虑,决定考生是否真正达到录取标准。对学生实行“宽进严出”,将入学“准入制”的条件放宽,主要以学生运动员的文化成绩和运动成绩的综合评价为标准。

三、教练员队伍建设

(一)现状

上海市“体教结合中学”教练员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学历较高,但教练员运动经历不足,且来源比较单一。教练员队伍职称较低,具有教练员等级资格人数偏少,专业、专职化程度不高,主要以兼职教练员为主。大多数教练员认为运动训练时间不足,运动训练科学化程度不高,且教练员大多以体育教学为主,投入运动训练的精力较少。教练员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管理体制不健全。教练员接受培训机会少,培训缺乏针对性。

(二)改革趋势

加快教练员队伍专职化建设,促进教练员队伍可持续发展。体育院校加快发展与完善体育科学体系,尤其是支撑教练员专业地位的运动训练学的科学体系,培养教练员。

建立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职后培训;实行多渠道教练员培训模式。建立教练员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相结合的一体化培养制度。

培训内容上应针对教练员群体的特点及运动员群体的特点设置培训内容体系。“体教结合”中学的教练员学历较高,但相对于运动技能和运动经历等方面相对欠缺,应加强这方面的培训。

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相互协调,使运动训练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由于教育系统教练员大多为兼职教练员,因此,应增加选材、运动科学知识、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满足教练员需求,提高教练员培训的实效性。

深化和改革学校教练员管理体系;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练员训练的积极性。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结合起来建立教练员管理体系,以教育系统内部培养为主和外部引进为辅,教育系统教练员逐步向专业、职业化过渡。建立教练员工作评价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考虑到教练员的个体特性和岗位特性,使获得报酬与期望报酬保持一致;使个人激励和集体激励相结合,强调个人激励的同时,发挥集体激励的作用。

四、结语

“体教结合”作为一种新的业余训练指导思想,已经显示出其科学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将有利于“体教结合”模式更好地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体教结合”的业余训练体制会更加适应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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