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北某林区的老林业工人张阿姨最近心情非常好。
她一家三口几十年一直蜗居在一个十几平方米、建造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子里。“最怕下雨天,屋子到处都漏水。”
她最大的愿望是能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不再“冬冷夏雨”。如今,她这个愿望实现了。
今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规划在2009年至2011年全面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改造总户数96.09万户,新增住宅面积约4805万平方米,使林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基本改善,相关配套设施相对完备。
据了解,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每户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建设资金以中央扶持、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补贴、职工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中央补助每户15000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10000元,企业和职工自筹资金可以通过出资、投工、投料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合理确定企业和职工出资比例,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争取金融部门政策性信贷支持。
民心工程
此次林业棚户区改造大致分为两大区域:一是重点国有林区,二是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这个区域里分布着100多家林业重点森工企业、采运企业和重点营林局,总面积5716万公顷,林区总人口551万,其中林业人口308万。我国现有各种类型的国营林场4827个,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面积6200万公顷,林业人口为284万人。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现有各类住宅总面积8789万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
“林业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启动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林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充分体现。”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表示,“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是保持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与刺激消费的有效结合点。”
从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情况看,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效应明显。全部完成96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央投资可直接带动地方、企业和职工投资近400亿元;预计消费钢材125万吨、木材114万立方米、水泥918万吨,必将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国有林区建设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缺口很大,职工生活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山上林场(所)普遍都是“小、散、破”,交通不便,缺乏基本的医疗、教育条件,林区社会发展十分缓慢。有关数据显示,林业职工里低保家庭占到32%,林区职工已经成为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弱势群体。“因此,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让林区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林区广大群众的多年期盼,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在林区的具体实践。”祝列克说。
“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社会”,这在我国的森工企业中十分常见。企业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责,企业负担沉重,积淀了大量的历史欠账,“两危”问题突出,各种矛盾交织。
因此,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为全面优化林区生产生活布局提供了良好契机。“对加快林区生产生活布局调整,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层次,推进森工企业改革的深化,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祝列克说。
试点经验
截至目前,试点地区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已经就绪,中央1.5亿元投资已全部完成,累计签订合同资金3.6亿元。2009年,国家在扩大内需新增投资中又专项安排林业棚户区改造投资22亿元,建设任务14.67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在全国9个省区的135个重点国有森工局全面启动。
根据调查和测算,国家投入的23.5亿元投资,可以带动约70亿元的各项配套。“这样水泥、红砖、石材、钢材、运输等相关行业都因此受益,能够拉动我国建材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巡视员、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告诉《经济》记者。
据他介绍,目前各地实施方案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国家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地省级配套资金已得到省政府的承诺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或地方国债予以安排,实施单位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林业棚户区改造能够顺利推进并初见成效,除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高效运作之外,也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很多林区职工尤其是老职工每天早晨早早地拿小马扎坐在工地边盯着看。也许他们不知道住在哪一个楼、哪一层,但是他们知道这个房子是为了他们盖的。他们真的像义务监督员一样看着施工。”说到这里,王前进一脸欣慰。
尽管试点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林区棚户改造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克服的困难。
的确,我们大部分棚户区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35年,很多房屋已经超过了正常使用寿命,并且整体建筑标准低,人均面积小,质量不高。“很多房屋是就地取材建成的,有的是泥草房、板加泥、土坯房。据我们调查,这类房屋占到1/3以上。”王前进说。
除此之外,整体布局不太合理,道路比较狭窄,也存在安全隐患: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房屋漏雨和框架的损坏,而且电线都是明线,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救。
配套设施也不完善。首先是给水,尽管国家林业局党组对国有林区改造非常关心和重视,这几年也将林区给水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但因为面积比较大,国家投资又相对比较少,到目前为止给水没有全覆盖,已有的给水管道线路老化,跑冒滴漏严重。其次是排水,所有棚户区都没有排水设施。“每年到夏天下雨的时候,水就进房了,个别的危房面临倒塌的危险。因为林区地下水位比较高,到了冬天有些地方水一层层结冰,形成冰湖,冰湖达到一人多高。”王前进说,“没有集中供暖的设施设备,一家一户靠烧加工剩余物,使森林资源的隐性消耗大,也存在火患危险。”
七个关键环节
祝列克表示,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各项工作。特别要把握好以下七个关键环节:
严格界定范围对象,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前提。棚户区改造以解决困难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是“雪中送炭”。实施范围包括国有森工林业局、营林局和林场中破旧平房集中连片、泥草房和危房面积超过50%、基础设施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低于当地平均收入家庭户数较多的居民点。“在此范围内的林业职工,要一个不漏地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要制定好实施计划,优先安排山上林场职工、危房户、低收入的群体。”祝列克特别强调。
充分尊重职工意愿,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群众基础。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坚持以人为本。入户调查登记、组织评估、发布公告、改造方式、户型设计、资金筹措、签订协议、分配方案、住房竣工验收报告等,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职工意愿,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筹集落实建设资金,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站长、局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告诉记者:“中央的投资已经足额到位,每户1.5万元。据了解,各个相关省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保证省级配套资金。有的省列入本省的年度财政预算,有的省把它放到国务院代发的地方国债进行安排,还有的省通过省财政的金融平台,来为棚户区建设提供无偿的配套资金,可以说多种方式并举。”据他介绍,关于个人出资这块,各地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办法。比如吉林省对于职工棚户区改造住房产权进行改革,在省建设和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赋予缴纳了一定比例的个人付款职工以全部产权,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投资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科学选择户型设计和改造方式,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在广泛征求了林区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基本户型为50平方米。对于一些民族地区,对于三代同堂、家庭‘大儿大女的问题,我们也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给予适度放宽。但是放宽的幅度很小,这样体现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本意。”闫振说。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这是搞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机制保障。林业棚户区改造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林业部门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切忌闭门工作,大包大揽。
搞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棚户区改造既要改善职工群众的住房条件,又要让他们住得方便、住得舒适。必须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确保棚户区改造功能配套、设施齐全。
确保群众满意,这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最终目标。
保质保量
为了确保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即将联合发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原则、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我了解,这个文件正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会签之中,很快就可以颁发。同时我们要求各地在国家颁发的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和相关优惠政策等支持因素,制定实施细则。”王前进表示。
棚户区改造不仅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目前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并把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王前进说,“棚户区改造中央的补助和地方的补助数额很大,所以,我们要求对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据他介绍,他们会对棚户区改造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且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出现问题的地方,国家林业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严格的措施,直至暂停所在区域的资金拨付。
针对外界关心的特困人群是否会享受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是否会有效落实的问题,王前进表示:“我们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各个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切实把林区棚户区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划拨、征占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林地征占用补偿以及地方各项行政性收费等一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为保证质量安全,从设计、采购、选择施工队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握。“一些试点局有的住房已经交付使用,我本人去现场看了,质量还是信得过的。”王前进说。
张阿姨说,现在她就想早点住进去。这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心声。
据了解,这次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在东北、内蒙古等地区,这些地区由于气候影响,每年的土建施工期只有6~7个月的时间,时间很紧。
“今年要确保在10月底以前完成土建,让职工能够早日搬进新房。”王前进告诉记者。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启动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并颁布《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每年授牌一批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原则上每年只授10个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成立了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在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负责受理各地申报工作,6月至7月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选择时机进行授牌。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机制,先在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的基础上再逐级推荐申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机制,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的必修课和社会实践项目;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在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活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基地间的、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上水平;建立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投入,提高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能力建设。
我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初步实现合拢
记者近日从海口召开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沿海基干林带初步实现合拢,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沿海防护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底,沿海地区累计完成造林420万公顷,新建、加宽加厚和更新基干林带9384公里,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近68万公顷,控制率达81%,村屯绿化率达35%。
会议提出,今后要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海岸基干林带和防风消浪林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层次多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力争到2015年,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7.3%,基干林带达标率92.3%,红树林恢复率95.1%,农田林网控制率85%,村屯绿化率90%。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强调,我国沿海防护林建设要实现由一般性生态防护功能向以应对海啸和风暴潮等突发性生态灾难为重点的综合防护功能扩展转变,由单一结构的防护林带建设向由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网三个层次构成的复合结构转变,由以海岸基干林带建设为主向与滩涂红树林、城镇乡村防护林网、荒山绿化和城市绿化美化结合转变,在沿海地区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
(文/蔡亚林)
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5月7日杭州开幕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由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共同主办、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将于5月7日、8日在杭州市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城市森林与品质生活”。将组织市长和专家论坛,授牌一批国家森林城市,研究和探索城市森林建设的前沿理论,总结和推广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大力宣传中国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就,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城市森林建设,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04年以来,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已成功举办五届。五年来,在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大力推动下,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城市的理念不断被传播,无论是百姓的生活态度还是政府的决策行为都在发生着悄然改变。五年来,确保生态永续、发展永续、宜居永续的理念不断被实践,对青山绿水的期盼正逐渐变为现实中的美景。五年来,共有10座城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杭州市作为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举办城市,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指导下,城市森林建设实现了城乡绿地面积的大拓展、绿化质量的大飞跃和管养水平的大提升。
(文/蔡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