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理的奖学金制度对于引导大学生全面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高校现行的学生奖学金制度对于推进学风建设,鼓励学生专业成长和个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不断反思该项制度,有利于奖学金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关键词:奖学金制度评价激励
高校奖学金制度对于保证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高校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我国高校现行的奖学金制度对于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鼓励学生专业成长和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学生奖学金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通过调查,并对具体情况进行了梳理,试图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促使此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一、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为了保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正与高效,许多高校都采用了“校系两级”的奖学金评定方法,即在国家奖学金制度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之下,学校根据奖学金提供者的要求下发总的评定标准,各院系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一些可操作的评定规则,再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评选。目前这一评选机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评价标准不够明晰
一些高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表述较为模糊,如有的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中“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勤奋、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难以准确量化与考查,从而导致这样一些条款在实践层面的操作性较差。
2、评价体系不够科学
目前各高校的奖学金评选标准往往以学业成绩为主导,在这样的价值取向引导下,学生为了追求课程考试成绩的高分而铤而走险作弊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一不良风气大大伤害了诚信和真正做出刻苦努力的学生利益。此外,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公平之处,如学生会、团委、社团、班干等群体成员因为有众多的机会参与各种竞赛与活动,因而比一般同学有着更多的加分机会。也正由于这样的功利原因,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同学“轻课内、重课外”、“轻本院系级活动、重校级活动”(可获得更多的加分)的怪现状。
3、规定过于刚性,院系层面的自主性不强
有些高校虽然采用“校院两级”的奖学金评定方法,但实际上,院系层面在奖学金评定方法的自主权限是十分有限的。院系有针对性的、试图有别于其它院系专业特点而做的一些特殊评选标准往往得不到学校的认可,如在评选过程中,一些学生在院系层面所获奖项并不能列入加分范畴,院系层面的竞赛恰恰是直接为拓展学生专业能力服务的,而这一系列与专业发展紧密结合所设置的奖项不能得到学校奖学金制度的认可,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生的专业学习积极性。
4、评选缺乏有效监控
现行高校奖学金的评选主要依赖班级中的部分班干部进行,评选过程常常缺乏指导与有效监控,致使评选过程缺乏权威与说服力。评选结果出来后,很多矛盾难以解决。例如有些班级为了避免麻烦,甚至简单地以投票的形式确定获奖人选,这致使一些班级拉帮结派的现象严重,助长了不良习气的产生。此外,还有的班级就简单地以学业成绩的排名来决定,这也偏离了奖学金制度原本应奖励学业、品德、能力等综合素质突出学生的本意。以上的种种做法造成了奖学金评定缺乏科学性,达不到激励的目的。
5、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概念模糊
在评选过程中,部分班级混淆了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概念。奖学金本应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但有些院系的班级却把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类型的奖学金颁给了家庭困难但表现一般的学生,这显然把奖学金当作了助学金,混淆了二者间的概念。这也对奖学金制度的实施及效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6、奖学金发放过程不够规范
奖学金的发放是奖学金制度中的重要环节,然而一些院系在发放过程中却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做法,诸如:评选结果出来后,奖学金获奖人员、获奖金额未及时公示并加以宣传,致使许多同学不知情,这也造成了奖学金制度未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此外,一些院系班级对奖学金的获得有一种“潜规则”,就是学院或班级以类似征税的形式扣留一定比例的奖学金,或者要求获奖的同学请吃饭。这种现象制约了同学们力求上进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奖学金制度的正常实施。
二、对奖学金制度改进的思考
1、合理地设置不同种类的奖学金
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表明,每个人都有多种优势特性,树立多元的评价观十分必要。有些学生不擅长书本知识的学习,但在其他社会实践和技能发展等方面却很有优势,也付出了更多努力,期待得到认同和肯定。高校现行奖学金制度鼓励个性发展的单项奖学金和以鼓励全面发展的综合奖学金相结合的模式较好地体现了多元评价的理念,但需要在金额、比例等方面统筹考虑,既要满足学生获得多方面鼓励的需要,也要有效地突出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可设立“专业学习奖”、“实践技能奖”、“社会活动奖”等多种类型的奖项。
2、加强对奖学金制度的宣传
目标设置理论认为,目标本身就具有激励的作用。期望理论认为,人的期望是激励人的行为达成目标的动力,个体的积极性等于效价(目标对个体的价值与吸引力)与期望值(实现目标可能性的大小)的乘积,要获得高的激励效应,应该建立起个人努力与工作绩效、工作绩效与组织奖励、组织奖励与个人需要满足的一致关系。可以这样认为,以学生的需要为依据来设立的奖学金,对学生是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效价)的。因此要获得高的积极性,关键就在于学生要对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和有多大可能达到条件的认知,以及能否确立学生可接受的合理目标。
为了更好的发挥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功能,我们应该将奖学金评定标准以及发放工作等环节的宣传制度化。这样不仅有利于良好学风的形成,还方便了同学们的监督,评定中存在的问题也更容易被及时发现。
3、适当突出院系不同专业的个性
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其培养目标、学习特点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评价的价值取向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学校在宏观上制定统一的奖学金评价标准体系是有必要的,但在具体评价指标上应允许有一定的差别。如法律专业学生社团组织的诸如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活动等活动与专业学习紧密结合、并能有效突出专业学习的特点,理应在“实践技能奖”、“社会活动奖”方面有所体现,但目前这方面并不能得到学校层面奖学金制度的认可,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生的专业学习积极性。为此,学校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在保持一定制度“刚性”的前提下,也应适当一定的“柔性”,向院系适当投放一定的自主权,从而使得奖学金制度有效顾及到不同专业学习的学习特点,以培养富有个性的专业人才。
4、规范奖学金评选程序
奖学金评定程序的规范化有利于增强评定结果的公正性。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程序的规范化,各院系应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真正履行职责;各班级要求成立包括普通学生代表参加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书面申请进行初评;整个评选过程应保持一定的透明性,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对班级评审小组的指导与监控;评定结果应及时公示,再报学校审批。此外,学生应有机会与渠道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失公允之处。
完善的奖学金制度通过其合理的种类设置、科学的评价标准、规范的实施过程在推进学校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鼓励学生专业成长和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确实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们真诚地希望高校奖学金制度能正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改进以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婉琳.对高校奖学金制度问题的思考[J].理工高教研究,2008(8),第56页;
[2]蒋国华.激励理论在高校奖学金制评定中的应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7(2),第54页。
作者简介:刘克健(1970-)男,南京晓庄学院经济法政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