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体制下的扶贫贴息贷款工作

2009-06-18 04:49刘福东
老区建设 2009年7期
关键词:重点县农户贫困户

钱 薇 刘福东

2008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江西省全面改革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信贷扶贫机制,信贷扶贫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贫困地区及贫困农户的信用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扶贫贷款的到户率·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更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扶贫贷款在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化发展、帮助贫困农户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到户贷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到户贷款发放规模: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21个重点县共发放到户贷款23405.32万元。其中:种植业贷款14602.28万元,占62.4%;养殖业贷款8803.04万元,占37.6%;当年到期贷款9995.72万元,当年到期贷款归还额8997.88万元,当年到期贷款回收率为90%。

2贴息资金贴付情况:2008年,国家下达我省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050万元,省按每个重点县50万元下达到县。截至目前,当年共支付贴息资金845.96万元,其中直接支付到户贴息资金834.96万元,支付到金融机构贴息资金11万元,余下资金待贷款到期后再予贴付。全省扶贫到户贷款统一贴息率为5%。

3扶持对象受益情况:21个重点县发放到户贷款共涉及1646个贫困村,覆盖39.89万农户,其中贫困户6.88万户,占17.25%;据测算统计,通过使用贷款发展生产,年户均增收268元。如乐安县牛田镇员陂村15户贫困户于2008年9月在镇村干部的担保下,向镇信用社贷了一批小额贴息资金,兴建蘑菇棚,一改传统的种植习惯,学习新技术,运用新品种,每家发展蘑菇1000平方米,户均纯收入达8000多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服务为先。为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各重点县均召开了有乡、村、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扶贫到户贷款工作会议。精心组织实施,通过规范到户贷款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程序步骤、进度安排等,保证了到户贷款的有序开展。在工作过程中,以帮助贫困农户用上、用好扶贫贷款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措施,积极为贫困农户使用扶贫贷款排忧解难,确保贫困户不仅能用到贷款还能用好贷款。如:遂川县把促进扶贫贷款到户与帮助贫困农户选准脱贫致富之路紧密结合,调动全县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把市场信息、生产技术送到农户手中,帮助贫困农户用好扶贫贷款,找到增收门路。安远县在各乡镇专门设立了咨询台,为贫困农户贷款解答疑难问题,并积极协调农信社简化放贷手续,对贫困农户贷款一日内办完手续,实行送贷上门。

2明确重点,阳光操作。我省各重点县均规定发放到户贷款贴息对象重点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重点村、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确保贫困农户受益。贴息项目为直接增收的生产性项目。贴息工作按公开透明程序操作,贴息对象由村负责初审,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核准通过后,名册报县扶贫、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公告。同时,对贷款贴息情况进行即时公示公告。

3坚持扶贫宗旨,紧扣农民增收主线。各重点县紧紧围绕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这条主线,把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与促进产业开发、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紧密结合,帮助贫困农民走产业化脱贫致富路,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贷扶贫资金效用。如修水县西港镇修口村4组农民吴少春到信用社贷款3000元养母猪5头,出栏肥猪10头,当年获纯收入近2万元。兴国县梅窖乡曾庆招、曾方妹等7户贫困农妇每户从信用社贷款1万元,发展养殖业,当年户均出栏生猪32头,每户收入达到33600元,纯收入12000余元。

4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扶贫贴息资金使用绩效。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扶贫绩效,各重点县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在坚持扶贫宗旨的前提下,探索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的新模式。如:遂川县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省级试点与扶贫到户贷款紧密结合,探索保障贫困户受益的新机制。该县规定:在试点村中,能人大户如想拥有贴息资格必须先履行扶贫职责,即加入“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但不能从“互助资金”中借款,只能到金融机构贷款后享受到户贷款贴息。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扩大了互助资金的规模,可以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获得借款;另一方面通过贴息资金扶持能人大户,可以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能人大户加入互助资金,更有利于互助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贫困户贷款仍然难。由于贫困户特殊的经济状况、较弱的发展能力,一些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对贫困农户发放到户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少数金融机构甚至不愿对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其信贷弱势地位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我省到户贷款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因机制活、办法多、有主导产业支撑,到户贷款发放率高,成效明显;而少数地方因缺乏主导产业支撑、与金融部门没有建立到户贷款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到户贷款发放率低,进展缓慢。

三是相关部门协作机制不成熟。扶贫贷款工作涉及的主要部门之间仍未建立有效、成熟的部门协作机制。扶贫部门和金融机构工作对象的瞄准点不一致,利益确认不一致,导致扶贫贷款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四是工作经费紧张。扶贫到户贷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对象审核、资金发放、贷款管理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但扶贫部门没有与之配套的工作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贷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贷款发放情况:2008年,全省共核定贴息项目贷款规模为33334万元,其中:一年期以下(含1年)的为21637.87万元,占总量的65%;1~2年(含2年)的为7815.58万元,占总量的23%;2~3年(含3年)的为3330.08万元,占总量的10%;3年以上的550.47万元,占总量的2%。核定的项目贷款中,种养业项目57个,贷款金额9477万元,占总量的28%;产业化项目106个,贷款金额18568万元,占总量的56%;科教文卫项目2个,贷款金额226万元,占总量的0.7%;基础设施项目3个,贷款金额1592万元,占总量的4.8%;其他项目21个,贷款金额3471万元,占总量的10.5%。截至目前,我省1000万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均已下达到项目单位。

2扶持对象受益情况:2008年,全省共有189个扶贫项目得到贴息贷款扶持,贷款项目覆盖了2373个贫困村,183万贫困人口从中受益。如兴国县

项目贷款支持的山村油脂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免费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培训指导,在均村乡石溪村平源、东村乡寨子林场等地建立了1.21万亩高产油茶林低改基地,带动了9000多贫困人口发展了油茶业,预计在5年内可带动20万农民人均增收350元左右。兴国县绿宝米业建立了“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在全县龙口、永丰、崇贤、长冈等9个乡建立1,8万亩良种无化害水稻基地,采取平均高于15元的国家保护价格收购,带动1.9万农户8000多贫困户种植优质水稻的积极性,预计人均年增收180元以上。赣县赣州菊隆高科食品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扶持农民持续稳定增加收入,主要做法是企业给农民免费提供种子和技术,农户种植甜叶菊及落叶果,并将产品卖给企业取得收益。

(二)主要做法

1坚持扶贫导向,遵循市场原则。将坚持扶贫功能与遵循市场规则紧密结合,项目贷款由项目单位与各家金融机构双向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独立审贷、自主放贷、承担风险。贷款项目具有扶贫功能的才给予贴息支持。

2周密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一是明确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的基本条件及对象,即(1)符合当地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及扶贫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与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移民扶贫搬迁安置、产业化扶贫、贫困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系紧密;(2)建立了直接、稳定(3年以上)辐射带动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在帮助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上有具体的措施、任务及目标;(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好,有市场竞争力;(4)在银行具有良好信誉,能够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无欺诈经营行为,无不良资信记录,无不良债务。(5)项目贷款使用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流程,全面接受监督,探索机制创新。贴息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并坚持在改革中促进管理,在管理中推进改革,积极探索创新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新机制。

三是明确贴息支持贷款项目的范围:(1)重点支持直接辐射带动贫困农户解决温饱、增加收入作用较强的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额度确保在省管理贴息资金总量的80%以上。(2)适当支持对促进重点县、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具有直接作用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额度控制在省管理贴息资金总量的20%以内。

四是逐级建立贴息支持扶贫贷款项目库。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及条件,我省逐级建立了扶贫贷款项目库,对拟安排贴息的贷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各地申报贴息的贷款项目必须从入库项目中筛选,未入库项目不予贴息。各级建立的项目库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形成省级项目库,作为省审定批准项目贷款贴息的依据。扶贫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发生变化,每年第一季度可按要求调整、充实。

五是统筹安排贴息资金使用计划。对当年国家下达我省的贴息资金,我们将80%的资金按各地重点村占全省重点村的比例,由省计算分配下达各设区市指导性控制计划,其中重点县直接计算分配到县。其余20%的贴息资金由省直接掌握,用于全省范围安排项目贷款的贴息。各地根据当年本地扶贫项目贷款需求和金融机构批准放贷情况,依据当年省下达的贴息控制计划,编制当年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安排计划,逐级审核上报至省审批贴息。各地当年项目贷款贴息安排计划未能完成当年省下达的控制计划,由省于第四季度在全省范围进行调剂安排。

六是严格加强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对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的期限和利率,我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试点工作的规定执行,其使用管理实行“县级审核,逐级申报,省级批准,县级报账”。即:对各地依据省下达贴息控制计划、按程序申报到省的扶贫项目贷款的贴息,经省审核符合规定并批准贴息后,省再将贴息资金逐级下达到项目所在县。县在一年期贷款贴息期末之时,根据项目单位提供使用贷款凭证和利息结息单,由扶贫部门确认贴息,财政部门审核贴息并报账,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省批准贷款项目贴息后,项目单位要及时将履行扶贫责任的措施、任务及目标等承诺内容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贴息资金总量很少,许多入库项目不能及时得到扶持。二是部分地方对享受贴息的企业没有建立长期稳定的跟踪监测机制,对企业履行扶贫功能的情况缺乏科学评估,不能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资金引导龙头企业带动辐射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功能。

[作者简介]钱薇,女,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刘福东,男,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编辑: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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