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柳清
[摘要] 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数量庞大,国家高度重视,逐步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难点和疑点,针对这些,本文对认定过程中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贫困生 认定 对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新时期学生工作重要内容,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工作的前提。为了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和认定程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在高校中已进行了两次的认定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有效、科学的贫困生认定制度,很多高校表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存在不少的难点和疑点,致使贫困生的认定成为解决贫困生问题的一大难题。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存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材料不够可信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理论上应是对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凭这一纸调查表确定学生贫困与否与贫困的程度。首先,是有部份学生为了进“贫困门”而弄虚作假,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不真实。其次,是一些基层单位和民政部门不负责任,办事人员开具贫困证明时讲关系,讲利益,或者随便应付,开出有“水分”的证明。最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而调查表上的信息则是反映过往一段时间的,如学校未能及时掌握、更新将会影响下一步的评定工作。如何认定证明材料给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也直接影响了日后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不够明确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各高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但如何认定贫困生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学校甚至是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从当前情况看,全国高校大多采用的是贫困线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并参考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来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标准常显得模糊不清。由于没有一个定性的标准,评定学生贫困与否和困难档次很难划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贫困生的认定中还会出现很多难界定的情况。比如,学生拥有手机和电脑情况、兼职打工、在校表现的好坏等,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性的标准,将会继续给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增加难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方式和方法不够科学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学生管理部门承担贫困生认定的工作,要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需要的是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除此还要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动态,以真正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而大多数学工人员管理的学生多,事务杂,有时会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针对以上的不足,很多高校采用由学生和学工人员组成的评议小组作为认定的主体,依据学生的自述,参照学生日常消费状况,进行“民主评选”,最终确定学生的贫困状况。但此方法会受到评议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性、学生人际关系、选举办法等因素的影响,并且很难兼顾对贫困生人格和隐私权的尊重等,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科学的认定,直接影响到贫困助学工作的实效性。
4.政府和学校对贫困生的情况不够掌握
国家扩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面积,使得更多的贫困学生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但“蛋糕”做大了,觊觎“蛋糕”的人数也增多了,部分学生便想方设法穿上“贫困生”的外衣来分一杯羮,加上国家调整了部分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和比例,一些高额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针对贫困生而设定的,这使得有些学生不得不考虑如果自己是贫困生,那么将会有可能获得高额奖学金,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虽然家庭并不贫困但也争相做起贫困生来,这些现象使得这一原本实惠的政策并未能发挥到实处,有违国家的“好心”,学生个人和地方政府也都有责任。
三、解决贫困生认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贫困生网络体系,实行档案动态管理
学校应从新生入学时就对贫困生进行建档,在学校内部形成一套网络体系,建立多个观测点,比如,学生的饭卡消费、医疗记录、考试成绩、行为表现等,学校可观察相关观测点,及时获得贫困生的相关数据,并根据实际给予贫困生不同的帮助和指导,从而形成学校的贫困生档案动态管理的有效途径。
2.完善贫困生认定操作方法,提高认定的公正性
要完善贫困生认定操作方法需注意三点,首先,是高校对认定工作要有宏观全面的把握和认识,制定出符合校情的多维度多层面配套措施和办法;其次,是规范认定程序,切实做到高校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员到位、职责分明、信息互动,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公平性;最后,是完善认定操作方法,既要有硬性指标量化界定,具体划分贫困生标准,又要有柔性评价人为管理,工作人员要切实关心学生,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隐私。
3.发挥认定工作的主体人员的作用
辅导员、班主任等认定工作的主体人员除了学习和宣讲上级的各项相关政策和文件,还要经常深入到普通学生中去,充分发挥学生和学生干部在贫困认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听取反映,民主评议认定出真实的贫困生,做好贫困生的引导和把关工作,及时更新贫困生档案,确保认定的公正性,把贫困生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4.加强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促使贫困生高素质发展
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我们要切实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私隐,同时还要教育贫困生正确对待贫困问题,加强励志教育,树立自强、自尊、自立、自爱的态度。另外,还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对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营造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为认定工作创造良好、和谐的发展平台。
参考文献:
[1]徐明宇,傅梅.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新问题及解决途径[J].文教资料,2008,(16):207-209.
[2]刘燕杰.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J].考试周刊,2008,(06):126-127.
[3]李桂兰.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02):94-96.
[4]张悦.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思考[J].文教资料,2008,(22):187-188.
[5]张昆,程涛.高校辅导员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作用[J].科技信息,2008,(13):486.
[6]田彩霞.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几点思考——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06):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