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德兴
“师德”,又称为“师道”,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在我国的古代典籍中,道德的基本意思正如《说文解字》中所说的:“道者,路也”,“德者,得也”。“道”,原指人们行循的路,在哲学和伦理学范畴内,指事物发展所遵循的客观规律和法则。对教师而言,应该是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道”具有较强的客观性。有关研究表明,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只是身外存在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而且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内在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的形象塑造,直接影响着教育的效果。教师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都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因此,塑造一个良好的教师形象,我们的教育也就成功了一半。而要塑造一个良好的教师形象的前提就是立师道。简单地说,就是要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而要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必须做到以下两方面:
一、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为人师表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
在当代的教育改革中,教育目的的价值已经由单纯满足社会需要变为注重满足社会需要与满足人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人不再单纯地作为社会工具来培养,人的发展成为教育目标的重要组织部分。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促进人的素质的和谐发展,构成了教育人道化的根本要求,成为教育的一种目的性追求,正像别林斯基所说的那样——“教育的目的是人道”。
教师要实现教育人道化,要培养出真正能担当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历史重任的全新人才,首先就要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强调的是教师对学生要给予热情的关心和爱护。学生是由一个个独立的鲜活的个体组成的,加上不同的年龄、家庭背景及遗传因素等,因此,他们的个性差异极大,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情感和不同的兴趣爱好。因此,教师在施教的过程中,既要注意坚持全面施教,又要注意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关心学生,体察他们的酸甜苦辣,关心他们的冷暖,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为人和各方面的健康发展,同情他们的痛苦与不幸,切忌讽刺挖苦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这都是不人道的,这样的教育将导致他们不相信老师,不信任学校,甚至不信任社会,向人格不良化或畸形化发展,后果不堪设想。而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改变了“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教师放弃了高高在上的权威,用平视的目光、对等的语言,与他们平等交往,从而使学生感觉到自己与老师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谨治学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谨治学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保障。
敬业,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自古以来就备受人们的重视,这体现了道德文化对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和现实性的尊重。敬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要求人们明确自己的职责并克尽职守,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例如我国战国时的文化典籍《周礼》中曾提到过有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和妇功六种职业,每种职业对从业者都有其独特的职责要求。王公的职责是“坐而论道”,士大夫的职责是“作而行之”,农夫的职责是“饬力以长地材”等等。简单地说,爱岗敬业、克尽职守是从古至今所有职业对各自的从业者设定的普遍性道德要求。
而教师从事的是一种培养人、教育人的事业,这一事业对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现代社会,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基础是否强大、巩固。因此,教育被各国普遍认为是立国之本。与此同时,教师职业还联系着千千万万的社会个体的自我实现和幸福的可能性,关系到社会成员必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程度,关系到人的切实利益的拥有和维护。教师成为学生通向幸福之途的向导。
作为一种道德导向,“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基本精神在于奉献。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克尽职守的过程中,我们必然要放弃或牺牲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满足他人的需要或社会的需要。我们常说的教师身上体现着“蜡烛精神”正是此意。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常谈常新的话题;教育是一个塑造人类灵魂的育人工程;教育是实践社会平等的伟大工程。面对21世纪的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作为一名教师,更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基础教育的传播者,努力成为学生心中永不磨灭的人格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