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开
上星期,我去女儿的学校听了一堂语文公开课。
女儿学校的校舍建设和教具配备,跟我小时候已有霄壤之别。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电视机、投影仪、空调器,设备齐全。每人一桌一椅,地面上铺着实木地板。课桌的排设也有新意。六人小组,面对面拼在一起,便于分组讨论,形成一种民主、平等、交融的气氛,是典型的欧美式roundtable(圆桌)模式。
学校的硬件似乎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从我上小学起,语文公开课就是一种事先排练好的表演节目。公开课中,教师掌控下的学生,像线牵木偶,遵从、机械、严肃、紧张,没有自然的融洽,没有理解的愉悦,不发疑问,不见交流,只如鸡啄米般点头。
三十多年过去了,语文课的教学没有任何进步。
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杀猪出身,练得一手扔粉笔头的高超武艺。在课堂上,他指东打西,百发百中。班上调皮捣蛋的乡村野猴子,鼻头脑门上都是他实施精确打击的目标。
小学二年级时,我曾因为遭到一位同学的追逐,逃到防震棚的角落里无路可退,挥舞随手拽来的铁丝自卫,不幸划伤了他的小臂。
同学哭喊着,边夺门而出,边嚷着找老师告状。
我听得魂飞魄散,眼前一片白茫茫。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上课铃响,语文老师走进教室,与我们互致问候,然后转身用半根红色的粉笔,握着在黑板上写下七个笔画复杂、我们当时还不认识的大字:
血债要用血来还!
老师叫我们齐声朗读,反复若干遍,然后等我们安静。一点点的安静,如水慢慢流干的池塘,全班四十多个同学,像搁浅在泥浆上翻着白色肚皮的鱼。有虫子撞在防震棚顶的油毡上,发出金属般撞击的巨响。
语文老师让我走到讲台位置。
他的眼神榔头一样把我一寸一寸地钉在黄泥地面上,命令我伸出胳膊,在我手腕上用铅笔划下一厘米长的印痕。铅笔尖的刺痛钻进我皮肤里,甜蜜地传播到我全身,让我浑身起了痒酥酥的鸡皮疙瘩。
老师捏着我的手腕,举起来,解释说:
……血债要用血来还,我们现在要割他的手,不多不少,我量过了,一厘米。
他捏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搁在我的胳膊上……
三十年前的记忆,像青铜器上的铭文,深切地显现在我记忆的宣纸上,墨汁越来越潮湿,犹如鲜血淋漓。我在女儿的教室里,战栗地回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代。
这个下午,细微的尘埃漂浮在阳光的河面上,我女儿的两根辫子在前面轻轻晃动。每次语文老师提问,她都拼命举手。我女儿崇拜《哈利波特》里那个高傲、聪明、漂亮的赫敏——这个天资聪睿的麻瓜出身的女魔法师,用努力学习来弥补非魔法师世家出身的缺陷,在整个魔法界获得了魔法师的尊重。
我女儿一举手,老师的目光就像雷达探测到目标一样闪开。女老师说,为什么举手的总是那几个人呢?我要换一换,提问不举手的同学。我女儿赶紧把胳膊放下,老师仍然没有让她提问。
我女儿念小学四年级,这次公开课,她们“被”上一篇名为《带刺的朋友》的课文。
这个题目,让我记住了两个关键词:
A.带刺→描写的对象是刺猬。
B.朋友→作者和刺猬的关系。
课文里,作者写小时候在自己家的后院里,偶然看见一只刺猬悄悄地爬到枣树上。作者很佩服这小东西,赞它“偷枣儿的本事真高明啊”。第二天傍晚,“我”吃完饭,在草棚前看到刺猬一家出来散步。家里的大黑狗冲上去要咬,被团起身子的刺猬扎破了嘴,狼狈逃跑了。爸爸解释说,刺猬身上的刺,是很好的护身法宝。我听了之后,“高兴得直拍手”。
上课过程中,我一直有个疑问:课文里写到的这只刺猬怎么能称为“朋友”呢?
在课文里,这只刺猬跟“我”的立场和态度都是敌对的,一,刺猬偷了他们家的枣子。二,刺猬扎伤了护院的大黑狗。除非情况特殊,人们通常都会把自己家养的看家狗当作朋友。大黑狗护院心切而负伤,主人的正常反应大多是不愉快甚至恼火。在课文里,“我”的立场却莫名其妙地站在刺猬一边,高兴得拍起手来。于情于理,这种反应都不正常。
这只刺猬不是朋友,而是“带刺的敌人”。
快下课时,我女儿总算得到了提问的机会:
老师,课文里为什么说刺猬是带刺的朋友呢?
她提的这个问题,跟我的疑惑不谋而合,语文老师可能感到意外,她没有回答问题,而是放起了幻灯。在投影银幕上,一只动画小刺猬正在蠕动。喇叭里传来声情并茂的配乐朗读,那深情款款的口吻,让人产生了错觉:以为她是在朗读一部历久弥新的名著:
秋天,枣树上挂满了一颗颗红枣儿,风儿一吹,轻轻摆动,如同无数颗飘香的玛瑙晃来晃去,看着就让人眼馋。
这是课文的开头。其中,用斜体字显示的最后一段,文理欠通,是典型的病句。“玛瑙”不会飘香,真正飘香的是“红枣儿”。“挂满了”“一颗颗红枣儿”读起来也怪异,“一颗颗”不能“满”来修饰,要么是“挂着一颗颗红枣儿”,要么是“挂满了红枣儿”。
“红枣”跟着“儿”,是不正确的儿化音处理。后来,我查到了被这篇课文剽窃的原作,发现并无“儿”字。
这堂课,语文老师用了很多手段,跟军事演习一样声光电齐上阵,不可谓不喧嚣矣。然而,她却不能解决我女儿提到的这个最基本的、甚至是课文里最核心的问题。
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上海版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语文》(试用本),一字一词细读这篇课文:《带刺的朋友》。
我仔细翻找,连封二封三都看了,发现没有作者。
我从头到尾认真拜读了这本《语文》(试用本)教材——很多人注意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似乎永远都是“试用本”,发现全书八个单元,只有六篇文章注明作者。一本供成千上万小学生使用的教材,选用的文章怎么可能没有作者呢?没有作者的文章,就像没有父母的人一样不可思议。翻到教材最后一页,从编著者名录里,看到了“特约撰稿”这栏,我才明白,小学《语文》教材原来大部分是按订单生产,来料加工的。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些小学教材编写者从哪里得来如此强悍的自信力,居然在这本教材里,定造出四十篇无作者的“名著”来。
我在“语文之痛”专栏第二篇《虚假的课文》里,用极长的篇幅分析了这些“幕后杀手”们定制的“课文诗”。那篇低劣鄙陋的“诗”还居然要求学生背诵,一举把这些连文学爱好者都谈不上的“文字小皮匠”们的身份拔高到了伟大作家的行列。
我认为,一篇需要学生背诵的课文,必须是千锤百炼、历久弥新的杰作。
伟大的作品,断非来料加工,胡乱堆砌些陈腐的“好词好句”就能炮制出来的。
没有阅读过一定数量的文学经典,对伟大的作品缺乏体会和敬畏,这样的人通常无知无畏,胆大妄为地随便炮制垃圾文字给小学生当教材,而且竟然还无耻地要求学生背诵。这种人,不是得了谵妄症,就是精神分裂症。
“水浒”里的天煞星李逵双手握着两把大板斧,在法场边乱砍。鲁迅说他砍的都是看客,不是官兵,是不分青红皂白制造血案的莽汉。小学教材的新任“文曲星”编撰者们胡乱炮制的课文,比李逵的两把大板斧更加锋利,深深地伤害了成千上万中小学生的稚嫩心灵。这种垃圾课文,比掺了三聚氰胺的奶粉毒害更为深远。
我反复阅读《带刺的朋友》这篇没有作者的课文,怎么看怎么觉得不通。文理固然不通,文气更是犹若游丝,而且字句南腔北调,自相矛盾。
根据课文的内容分析,这只刺猬无论如何都不能称为“朋友”——这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带着疑问,我开始搜集与这篇课文相关的材料。这才发现,《带刺的朋友》并非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的编撰者按照要求来料加工的原创产品,而是北京儿童文学作家宗介华创作的“动物散文”之一。《带刺的朋友》删节版,曾入选“人教版”小学四年级上册语文“同步阅读”。“人教版”“同步阅读”里,编者注明作者为“宗介华”,而上海版隐去原作者,并且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加以大篇幅窜改,这种做法,极大地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而且,上海版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语文》“试用本”教材的编写者缺乏基本的法律观念和专业知识,更不具备一名好编辑的素养,他们的非法窜改,完全歪曲原作的主题,使得这篇课文前后不通,内容和题目彼此冲突。
上海版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语文》(试用版)教材里,编撰者肆意剽窃、抄袭、歪曲、窜改的课文还有很多,限于篇幅,本文不能逐一列举。例如,《赵州桥》的原作者是茅以升,这里编撰者窜改之后,隐去原作者而据为己有。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即第二章第十条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由此可见,这本教材因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变成了一本违法出版物了。这样一本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教材,居然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小学课堂,那些剽窃和窜改过的文章,还居然要小学生朗读或背诵,这种做法,实在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这本教材在对古代名著的糟蹋上,也达到了令人愤怒的程度。这本教材分别从《水浒传》和《<三国志>通俗演义》里选入了“武松打虎”和“赤壁之战”两个故事。但是,他们没有采用这两部名著的原文,而是按照原文进行低劣的改写。“武松打虎”原文里出彩的语句,在这篇无耻地改写过的课文里荡然无存。
“赤壁之战”是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从唐宋以降,有很多咏叹的名篇流传于世,近来更有影视大片助阵,再度成为新鲜热闹的话题。从影视角度,改编得最成功的还是对《<三国志>通俗演义》吃得最透彻的日本艺术家。日本动画连续剧《三国志》里,刘关张都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英雄,诸葛亮也是二十几岁英姿飒爽的青年才俊。他们对“赤壁之战”的把握和演绎,更是达到了荡气回肠的程度。
小学课文里,这样的磅礴故事,却被这些无知无畏的编者窜改得味如嚼蜡。
为了给女儿排毒,让她读到真正的好的作品,我不得不找出原文给她对比着看。这就像是一个人误服了有毒的食品后,必需尽快洗胃清肠一样。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我为女儿找了一些古今中外的名著,让她在对付完语文作业后,腾出时间来阅读。即便如此,作为父亲,我仍然为她被糟蹋了的大好学习时光而痛心。
我们一起读了《带刺的朋友》原作,女儿才明白题中“朋友”的含义。
去年,女儿的班主任来家访,问女儿暑假在家里干什么。
我回答说:在家里倒垃圾呢。
哦?班主任不解。
我解释说,她们在学校里,身体里被灌了整整一个学期的语文垃圾,在家里,我让多读些好书,好把那些清理干净。
我从宗介华的博客里下载了经“人教版”编者删节的原文——这个“节本”得到过作者本人的认同——跟上海版教材窜改过的课文逐字对比。
上海版教材编写者新添加的字词,文中用粗体字显示,作者原文则放在括弧里。下半部分,因为遭到全面窜改,另加分段显示。斜体是窜改段落,原文用宋体附后。
上海版小学语文四年级第一学期课文·带刺的朋友
秋天,枣树上挂满了一颗颗红枣儿,风儿一吹,轻轻摆动,如同无数颗飘香的玛瑙晃来晃去,看着就让人眼馋。
一天晚上,新月斜挂,朦胧的月光透过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地上。我刚走到后院的枣树旁边,忽然,看见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正缓慢地往树上爬。
我(非常惊愕,)赶忙贴到墙根,惊愕地注视着它的行动。
(“是猫,还是什么?”我暗暗地猜测着。)
那个东西,一定没有发现我在监视它,仍旧诡秘地爬向老(树)杈,又爬向伸出的枝丫(条)……
挂满红枣儿的枝杈,慢慢弯下来。(此处原文另起一段)后来,那个东西停住脚,兴许是在用力摇晃吧,树(枣)枝哗哗作响,红枣“噼里啪啦”地落了一地。
我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树上那家伙“扑(噗)”的一声,径直掉下来。听得出摔得还挺重呢!
很快,它又慢慢地活动起来了。看样子,劲头儿比上树的时候足多了。它匆匆地忙碌着(爬向四周),把散落的红枣逐个地归到一起,又“扑噜”一下,就地打了一个滚。你猜怎么着?那堆枣儿,(哈,枣儿)全都扎在它的背上了。立刻,它的身子涨大(了)一(大)圈,兴(也)许是怕被人发现(吧),它驮着满背的红枣,向着墙角的水沟眼儿,飞快(急火火)地跑去了。
哎,这不是刺猬吗?
我暗暗钦佩:刺猬这(聪明的)小东西,偷枣儿的本事真高明啊!
(可是,它住在什么地方呢?我蹑手蹑脚地追到水沟眼儿处,弯腰望去,水沟眼儿里黑洞洞的,小刺猬已经没有了踪影。)
第二天晚上,月亮在云缝里缓缓地游动着,时隐时现,像是在捉迷藏。
我吃完饭,刚到草棚前,几个圆乎乎的东西,正从草棚里滚出来。啊,刺猬一家子出来散步了!
突然,身边传来“汪汪”的叫声,原来我家的大黑狗——大老黑来了。我刚想叫住它,大老黑已经向那几只刺猬扑去,刺猬可真鬼,一个个把身子紧紧地缩成一团,洒满月光的庭院里,如同长着六个“仙人球”似的。大黑狗很快掉过头去,“呜呜”地哀叫着溜走了。
爸爸笑着说:“俗话说:狗啃刺猬——没处下嘴。你瞧,大老黑的嘴被刺猬扎破了吧。”追上大老黑一看,可不是,嘴上正滴着血哩。
“刺猬身上的刺,是很好的护身法宝。”爸爸接着说,“甭说猫、狗,就是老虎,都拿它没有办法呀。”
“真有意思,刺猬的本事太大了。”我高兴得直拍手。
“第二天”之后段落,为编者新撰,作者原文如下——括弧中省略的字词,为人教版编者删除。“(……)”部分原有段落,人教版删除——加粗“渐渐”二字为人教版编者后加:
第二天,夜幕降临,我偷偷地躲在枣树背后,捧一把红枣撒在枣树周围。
突然,我眼前一亮,小刺猬钻出了水沟眼,径直向枣树底下跑过来。它发现了红枣,向四下看了看,来了个就地十八滚,背上扎满了红枣,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
一天天地过去了,小刺猬渐渐跟我混熟了。
(渐渐地,)金黄色的大地变得空旷起来,秋风送来寒意,初冬来临了。小刺猬不再露面了,我心里很不安。爸爸告诉我说,为了躲过寒冷的冬天,刺猬冬眠了。
(等啊等,等啊等,)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了,听爸爸说,冬眠的动物就要苏醒了,我高兴地把攒了一冬的花生、瓜子、红枣……撒在了小刺猬的必经之路上。
(终于)有一天,小刺猬来了,它伸出小嘴,眨着小眼睛,高高兴兴地吃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也来了,他指着瘦削的小刺猬对我说:“光靠你喂是不行的,应该让它们自己去找食,让它们消灭害虫啊!”
我高兴地点了点头,好像看到了繁星闪烁的夜晚,在田地间、场院里,正活动着一支捕捉田鼠、昆虫的大军,那里边就有我那带刺的朋友……
对比这篇窜改过的课文和宗介华原作,可以看到,原作的情感趣向,从把握上,还算得上真切,遣词造句也自然准确。
下面这一段,是原作中细节描写部分:
……很快,它又慢慢地活动起来了。看样子,劲头儿比上树的时候足多了。它匆匆地忙碌着(爬向四周),把散落的红枣逐个地归到一起,又“扑噜”一下,就地打了一个滚。你猜怎么着?那堆枣儿,(哈,枣儿)全都扎在它的背上了。立刻,它的身子涨大了一(大)圈,兴(也)许是怕被人发现(吧),它驮着满背的红枣,向着墙角的水沟眼儿,飞快(急火火)地跑去了。
这段文字里,每个被改动的词字都是败笔。“儿”字乱加不用说了,“身子涨大了一圈”,不如“身子涨了一大圈”在程度副词的运用上准确。“它匆匆地忙碌着”是抽象的表述,不如“它匆匆地爬向四周”生动。“飞快地跑去了”,不如“急火火地跑去了”有趣。更有搞笑的删节,如刺猬“诡秘地爬向老杈”这句话里的“老杈”,原文是“老树杈”。语文课上,教师还专门解释过“老杈”的意思为“老树杈”。原文中的“枝条”指是整根树枝,窜改成“枝丫”完全混淆了原作描写的对象。
编写者窜改上瘾,在原文中间凭空添加了“又‘扑噜一下,就地打了一个滚。你猜怎么着?那堆枣儿”这段文字,虚假而造作。
《带刺的朋友》里描述的后院、刺猬和枣树,以及渲染出来的北方气氛,带有宗介华童年的记忆,仔细推敲没有明显败笔,故事连贯情节合理,是合格的作文。“人教版”编者的专业能力远高于上海办小学语文教材的编辑同行。他们在删掉原作中间段落后,为使文章读起来连贯,在“一天天过去了”后面加上了“渐渐”二字。“人教版”编者删掉了原作中的几个语气赘词——“渐渐地”、“等啊等,等啊等”、“终于”——也显示出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在压缩篇幅的前提下,“人教版”没有肆意窜改,保持了原作的原味。
上海的窜改版课文,却胡编乱造到了让人震惊的程度。
下半部分,窜改者可能是为了鲜明“与小动物交朋友”的主题,编造了刺猬一家子出来散步和漂亮的自我防卫的荒谬故事。其实,刺猬并没有悠闲到跟窜改者一样爱散步的程度,而这样一个大黑狗咬刺猬的情节,也是窜改者小瞧的狗的智力。一条狗有足够的智慧,在没有判明敌情前,一般都是先虚张声势地狂吠一通,吓唬对方,观察情况,不会冒失地轻易下口去撕咬猎物。这个情节,表明窜改者不仅不懂得刺猬,也对狗的习性没有足够细腻的观察和感受,而是凭着自己的无知无畏和胆大妄为随意窜改别人的文章,并占为己有。
窜改者对“朋友”这个词的基本含义,也没搞清楚。
两个人要成为朋友,需要具备两个先决条件。第一,双方有接触,形成交往;第二,双方在交往后产生继续交往的情感。也许还可以添加第三个限定条件:双方在不断交往而产生了友谊后,这种友谊还必须经历过一定程度的考验。
在传统社会里,家庭的血缘关系是人类社会中的基石,朋友关系则是家庭关系的延伸和替代——离开故乡,朋友关系,得到提升,成了“家庭关系”。这是非血缘关系升华,取代了血缘关系的有趣例子之一。而实际上,血缘关系,即使在发达的现代社会里,也仍然是社会中的基石,血缘关系,跟物权概念直接相连。
西方有句谚语:Charity begins at home!——仁爱自家始。
这句话,跟东西方都有的谚语“血浓于水(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一样,强调一个人认识世界和感受世界,要从自己的身边开始,从自己的家庭开始。古代经典《大学》里说,一个人要成为一个有价值的存在,就要“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古今中外的哲人,都强调知识的获取和智慧的修炼,首先要从自己的身边开始,从可知可感的客观真实的世界中获取,而不能从虚构的、虚假的世界中得到。
经过窜改的课文里的“我”和“刺猬”的关系,恰恰违背了这种认识自然、获取知识和智慧的基本逻辑,而从谵妄式的虚构中,没有任何基础地、双方甚至形成了不友好关系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朋友。
这不是朋友,而是对朋友关系的异化。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关系呢?
儒家经典《论语》的开头说: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儒家的宗师孔子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一个没有学习的人,不具备基本的思考判别能力,不能算是人类文明中真正的“人”——孔子称为“君子”——只是“衣冠禽兽”。“学习”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础。从勤奋的、善于思考和总结的学习中,获取了真正的知识,感悟到真理,一个人就会感到快乐。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人,因为要跟别人分享自己的知识和感受,分享自己的情感,所以会彼此寻找,相互交流,慢慢地、逐渐地形成了每个人都不尽相同的朋友关系。
中国文化源头深远,汉字是中国祖先认识世界时留下来的知识总汇和宝库,可以说是一种全息的文化体系。
传统的文化学习,小孩子首先从“说文解字”开始,最基本的,是强记《千字文》。小学,就是学习文字,知其源,懂其流。上个世纪初,国学大师章太炎在日本开讲《说文解字》,听讲者是鲁迅、周作人等现代文学中流砥柱,他们的听讲笔记前年由中华书局影印刊行,皇皇数巨册。令人感慨的是,新文化运动而至新民主主义革命后期,这些都被丢光了。遂至中国文字磨灭,文化断流,文明有殇。
“朋友”这个词,从字源上来解释,对其中的内涵,我们或许会了解得更多。
朋,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来看,是两串贝壳“ ”。
《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
这里是得到了一百串钱的意思。朋的最初含义是“钱”,孔颖达疏《易·兑》中“君子以朋友讲习”说:“同门曰朋,同志曰友。”由此可见,“朋”和“友”原来并不是一种相同的关系。
友,《说文解字》曰:同志为友。甲骨文字形“ ”,小篆写作“友”。这个甲骨文的字形,文字学家解释为两只“手”,伸向同一个方向,可能是拿东西,也可能是抓取食物。小篆的字形,有点像现在的叉子,但也是“手”的字形变体。秦国一统中原,搞大一统,车同轨,字同形,他手下那个多才多艺的奸相李斯,领导一帮“专家”,用圆润的小篆字形来强制性取代了原来各国的文字。小篆使用时间不长,很快就被汉代发展出来的“隶书”取代。在甲骨文出土之前,小篆的字形,还保留着很多象形的形态,跟金文对比,可以追溯汉字的源流,因此小篆是汉字变化中很重要的字体。
这个“友”字是“会意字”,通过两只“手”同一方向同时抓取物件的方式,来传达其含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要成为“友”,这交友的双方需要有共同的趣味,或者说要有相近的愿望,以及志向。“友”们,不仅在一起吃喝,而且在一起玩。这就具备了“有福同享”的意思,这是朋友关系的第一层;第二层,是“有难同当”,并且建立在彼此“有信”和“互信”的基础上。孔子的门下高徒曾子“日三省乎己”:“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也就是说,“信”是朋友关系的基石。朋友之间,没有家庭之间的天然的“血”的关系,这个“信”就升华到了“血”的程度。为了表示双方的“诚信”到了“血缘”的高度,一般来说,过去的朋友结盟,喜欢搞一个仪式:“歃血为盟”。
朋友关系,就这样,通过“信”的基础中介,在家庭之外,取代了血缘关系。
《论语》开头那句话,还给交友的双方规定了更高的修养基础,要做一个君子,仁爱忠信,胸襟坦荡,达到“人不知而不愠”。陌生人,旁人,小市民,闲人,小人,都不是君子的交友对象。至于他们这些人,能不能懂得你的志向,了解不了解你的为人,甚至是不是说你的闲话,有没有传你的谣言,这对以“君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人没有什么伤害。这些人本来就不足为道,他们不懂得你,有什么好生气的?但是朋友不然。朋友之间,如果不能建立互信的关系,就不是真正的朋友。
《说文解字》曰:信,诚也。“訫”,古文“信”。
“诚”这个字,从字源上就暗示了这样的信息:发自内心的表达,才是有诚意的。
“诚信”这个词,因此也是“朋友”关系中最重要的基石之一。
“桃园三结义”这个“朋友”关系中,刘关张在汉末乱世中,因为志气相投,同时也是为了自保和自强而结拜成兄弟,以年齿的长幼排定三人的辈分,此后终身不渝。他们三个人的结义故事,是传统朋友关系中的典型代表。关云长为了兄弟情义,拒绝曹孟德的百般挽留和邀请,千里走单骑,与兄嫂始终谨守礼节,是传统儒家文化中“忠信”的象征。他们三个人的故事演变到了后来,“桃园结义”变成了“结拜兄弟”的代名词。
“结拜兄弟”本来并没有血缘关系,“兄弟”是一个暗喻,而不是真正的血亲。他们不仅志气相投,而且一起进出,甚至为了友情而牺牲性命。
《带刺的朋友》的原作里,写到了“我”跟刺猬的交往过程:“我”不仅跟到水沟眼那里观察,还拿来枣子给刺猬,而且,他们的关系,还经过了深秋和寒冬的考验,到了第二年开春,“我”把“攒了一冬的花生、瓜子、红枣”,“撒在了小刺猬的必经之路上。”
这些描写,都表明了“我”与“刺猬”的交往从浅而深,反复接触才发生的“朋友”关系的。而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则完全地把这个“朋友”的关系扭曲了。
叶开,著名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口干舌燥》《我的八叔传》《三人行》等,现居上海。本文编校:晓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