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监控

2009-06-13 05:51马淑琴
成才之路 2009年12期
关键词:内部企业集团

马淑琴

摘要: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组成,它们之间在财务上体现为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研究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监控问题,有助于企业集团整体的健康发展。母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财务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加大对子公司投资的管理、委派财务总监等途径,来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监控

在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它们在财务上也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即母公司处于主导地位,在财务上对子公司进行控制,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因此有效的财务监控有助于形成一种健全的运行机制。由于企业集团涉及多种利益关系人,规模巨大,管理层次多,管理活动复杂,所以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尤其需要完善的控制机制和政策。我国大多数企业集团本身没有建立起贯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监控机制,财务监控缺乏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监督力度不足。另外,企业集团不能从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安排投融资活动,下属各公司各自为政,求局部最优而损害集团的整体利益,出现了投资效益下降、举债规模失控等现象,弱化了集团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的发挥。为了解决好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问题,母公司可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 建立统一的财务制度

为了分析企业集团中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其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母公司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财务控制在制度方面可分为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企业集团会计制度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制度,它在规范核算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集团内会计工作的控制职能,因此它在内容上更侧重于责任的区分与指标一致性。在此基础上,有些企业集团还可以通过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将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母公司财务主管可以随时调用、查询任何一个子公司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信息,随时掌握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 加大集团内部各公司投资的管理力度

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发展各自子公司也应当进行限制。这种限制的出发点是控制子公司过分的发展,以免子公司过多而失去有效控制,或投资失去约束力。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企业集团总投资中很小的一部分。有的企业集团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通过对子公司投资权限的控制,可以督促子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规范动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从理论上及法律上说,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或其他公司的投资不得超过子公司本身股本的50%。具体比例则由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特点确定。

三、 加强审计,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

审计在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子公司经营规范化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性方面考虑,集团公司还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对子公司的审计有外部审计和集团内部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年度报表的审计属于外部审计,集团内部审计则主要应由集团公司的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内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等功能,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内审的主要方法是:(1)设立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组成。委员会的作用在于保证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充分可靠性;(2)集团公司实行总审计师制度,加强集团公司整体的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设,重点是从管理者角度对下属企业进行控制;(3)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坚持下审一级,各审计部门负责对下属公司的内审;(4)加强所有独立核算单位的三级审核制度,所谓“三级审核”是指在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对每一经济事项均实行三级控制把关的审核、审查、审批制度和办法。(5)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6)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集团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发挥内部审计强有力的控制机制作用。

四、 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委派财务总监来实现日常的财务监控,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在母公司,费用则由子公司列支。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应组织和监控子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把母公司关于结构调整、资源配置、重大投资、技术发展等重大决策贯彻到子公司的预算中去。对子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审核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对子公司所属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集团公司通过委派财务总监来监督、控制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会计活动和全部财务收支过程,不但使集团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可以在子公司得到较完全的贯彻和实现,而且能监督子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

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监控所涉及的内容还有很多,除了以上四个方面之外,如果条件具备的话,还可以采取多种其他的比较具体的监控方式,例如建立全面预算制度等。总之,通过多种手段加强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有利于企业集团整体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侯本乾.关于集团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的探讨[J].财会月刊,2005(27).

[2]陈佳贵.跨国公司并购与大型国有企业

改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3(4).

[3]汤保国.德国企业财务管理与运作监控

的启示[J].煤炭经济研究,2004(2).

(焦作市中站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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