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阳
摘要:汽车零部件生产是整车生产的基础。没有强大的零部件工业作为支撑,汽车工业必然是脆弱的。目前,世界零部件企业则趋向于集成化、模块化、系统化地与整车厂商进行配套,我国将汽车零部件行业做强、做大,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跟上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节奏,而且关系到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取向,这一过程中发展模式的选择无疑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模式;整车企业
汽车的生产制造涉及到零件、整车等上百家甚至上千家生产制造厂家,若在整车制造企业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没有一个科学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体系,没有一个有效地竞争与合作的协调机制,汽车工业的整体发展必然是低速度和低质量的。目前,世界零部件企业则趋向于集成化、模块化、系统化地与整车厂商进行配套,我国如何在有限的保护期内充分运用规则,将汽车零部件行业做强、做大,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跟上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节奏,而且关系到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取向,这一过程中发展模式的选择无疑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 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模式现状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组织结构模式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零部件企业作为整车厂商的“附庸”,全部面向各自的整车厂商;其次是逐步独立,开始有计划地为其他整车厂商提供服务;然后是与整车厂商平行发展,有自己独立的市场;最后是部分零部件企业开始过渡到超前整车企业发展的阶段。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已经形成一个以与整车企业的紧密型关系为核心,形状近似箭靶的主流行业组织结构模式。这种模式中,靶心为整车生产企业,靶心向外依次为:第一环为核心零部件企业,核心层零部件企业一般由整车企业的直属专业厂和全资子公司构成,整车厂拥有对核心层零部件企业的完全控制权;第二环为骨干零部件企业,这些企业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生产活动要服从于整车厂的整体部署,整车企业一般是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控制、管理骨干层零部件企业;第三环是协作企业,整车企业与协作层企业之间是采购与供货的契约关系,一般是每年年初两者之间确定计划,然后按计划执行。同时零部件企业的空间布局也是围绕整车厂商相对集中分布。如上海及周边地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为上海大众、通用配套,吉林等地区的零部件企业主要围绕一汽配套。
在这种箭靶分层次的行业组织结构模式下,核心层零部件企业往往都是围绕某一整车车型进行生产,因而产品品种单一、规模较大,并且可以得到整车厂商的技术与管理支持,所以在初期,普遍发展态势较好,但这类零部件企业对整车企业的依附性很大,因此对市场与技术开发、营销与服务等方面的重视与投入不足,导致后期发展乏力;而外面骨干层零部件企业乃至协作企业,由于游离于以汽车整车为核心的汽车集团之外,一方面很难与核心层零部件企业进行竞争,同时在技术与管理上也无法得到整车企业的支持,导致初期发展很困难,一旦这些企业走出初期的困难时期,在市场竞争的锤炼下就会逐步脱颖而出。
2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模式的发展方向
要使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乃至汽车工业快速发展,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关键问题。纵观欧美日汽车零部件行业组织结构模式,不外乎两种基本模式:一是以契约为基础的竞争模式;另一个是以合作为基础的转包模式。模式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到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阶段、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地理分布、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等经济与政治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到我国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历程及我国的社会文化环境,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组织结构模式应该选择以合作为基础的转包模式为发展方向,这样可以促使国内众多规模小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
2.1 打破“门户之见”,树立面向全球竞争的思想观念
世界汽车工业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变革,随着新一轮兼并重组的进行,整车与零部件寡头垄断的局面已显端倪。对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应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战略联盟的观念已经成为共识;以“最佳采购原则”为基础的全球采购正在成为整车企业普遍采用的经营行为;模块化、系统化和积木式生产经营方式最终将使汽车制造业成为“包装贴标签工程”。今后,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将更加清晰,即整车企业搞车型开发设计、积木式整车组装和做品牌;零部件企业负责零部件的模块化、系统化开发设计与制造。因此,我国的零部件工业,必须树立面向全球竞争的思想观念,顺应世界汽车发展的大潮流,打破“门户之见”和 “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经营思想,尽快形成在国内具有垄断地位的零部件企业或企业集团,只有在国内处于垄断地位,在国际上才有可能成为寡头垄断中的一员。
2.2 整合产业、强强联合,组建汽车系统公司
加快产业整合的步伐,将一些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从一些“全能型”的汽车公司剥离出去,与此同时,实现强强联合。即将最强的一批零部件企业联合起来,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组、兼并、参股、增发新股、定向扩股与配股以及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组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集团。
强强联合,绝不是“管星”式的组合,而应该是“核聚变”式的组合。众多弱小企业的简单相加, “一盘散沙”的大规模是毫无意义的。应该使我国的零部件工业能尽快超前于整车的发展,出现一个以 “航空母舰”为核心的联合舰队与“小型巨人”并存的产业格局。
2.3 逐步形成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在汽车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整车企业强大的品牌,有赖于技术与管理先进、质量可靠、成本合理的零部件企业支撑;同时整车强大的品牌又可以通过它的销售为零部件企业保证稳定的市场。因此,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只有彼此共同前进,才会共同发展。
2.4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并用
在目前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下调节企业经营行业的主导力量,但这绝不是说政府在调控市场经济方面无所作为。恰恰相反,在目前我国发展汽车产业过程中,更需要国家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首先,国家应针对汽车行业的特点和我国的国情,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强强联合的政策法规,明确零部件从整车母体分离的标准、原则和要求,同时在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过程中,在技术发展、R&D与技术创新、企业规模、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一些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引导零部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与系统化发展。其次,还应对实施兼并、重组的零部件企业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规模越大、效率越高的零部件企业,在兼并联合上享受的优惠政策应该越明显,从而在市场调节中充分运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加快实现汽车零部件行业做强、做大的目标。